浅论河南省基于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5

  论文关键词:技术创新 知识产权保护 商标
  论文摘要:基于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在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建设创新型河南、促进中原崛起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背景下,河南省必须通过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完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增强自主创新,形成技术创新一知识产权保护一市场竞争优势一技术创新投资的良性循环。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的实质就是知识的不断创新与转化,而知识的创新和转化是通过技术创新来实现的,因此技术创新成为现代经济增长的最主要动力。知识产权保护则对科技创新成果的产生和转化起着激励和保障作用,如果不能够对技术创新加以合法的保护,就会被竞争对手模仿或抄袭,使创新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从而挫伤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妨碍技术进步,因此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在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技术创新首先由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于1912年在其代表作《经济发展理论》提出。他认为技术创新是指“建立一种生产函数”,并由“企业家对于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技术创新是一个经济概念而不是技术概念。商业化转化和应用过程被认为是技术创新的重要内涵。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由于技术创新具有创新性、效益性、扩散性特点,同时具有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社会风险,因此,技术创新是一种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的经济活动。而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当今国际通行的维护人类创造特权,促进技术创新最有效的一种法律制度,其核心就是根据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一定时期的独占性来鼓励智力创造活动,为技术创新提供一种内在的动力机制和一个外部的公平竞争法律环境,对技术创新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给予发明创造者一定期限内对其技术创新成果享有专用权,使之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的高额利润,保证了企业技术创新的顺利进行,又促进企业投入更多的资金进行技术创新;通过一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为技术创新建立一个公平的法律环境;由于知识产权制度赋予专利人一定的垄断权力,是以技术的公开为条件,且这样就有效避免了重复创造,实现了技术创新资源的有效配置。
  二、河南省基于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经过多年的发展,河南省在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为建设创新型河南、促进中原崛起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基于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工作呈现出从稳定发展到快速进步的良好态势。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出台相关政策
  相继出台了《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意见》、《知识产权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知识产权“十一五”规划纲要》、《河南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09-2020年)》、《河南省着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等政策文件,制定了若干有关技术创新的规划纲要,形成了一批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形成了司法与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专利保护体系。
  (二)获奖情况
  截止2009年,河南省共获得国家科技奖励74项,包括科技进步一等奖两项、科技进步特等奖6项、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技术发明二等奖3项、科技进步奖二等奖62项。技术创新能力大大提高,与此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就,商标、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全省申请注册商标累计达6.7万件、驰名商标45件、中国地理标志15件。专利申请数量达到125 613件,专利授权量达到65 19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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