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商业银行同质化与差异化的比较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启迪 时间:2013-07-22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金融行业正在进行着前所未有的变革。为了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银行业的发展模式,对中美银行同质化和差异化问题进行分析,试图找出其中发展差异的原因,毫无疑问,美国银行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对于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商业银行;同质化;差异化;混业经营;收入结构

  近年来,伴随次贷危机的爆发,银行业的发展模式日益受到关注,美国银行业的发展方式不断受到质疑。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银行业未来到底如何发展,如何才能够走出一条适合中国银行自身特点的发展方式这些问题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
  一、经营模式
  1.美国银行业经营模式的选择背景及原因。美国银行业经营模式是沿着混业经营—分业经营—混业经营这样一种发展路径变化的。在19世纪以前,欧美各国的银行业实行的是混业经营,但1929—1933年遍及欧美的特大经济危机打碎了这一制度。在这次危机期间,美国有5 700多家银行倒闭,信用制度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从而引发了金融体系的全面崩溃。进入20世纪70年代,美国等西方国家普遍发生了经济的滞胀现象,又由于受到金融创新的冲击,美国金融监管当局一再放松分业管制,最终于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1999年金融服务法》,废除了1933年制定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局面。
  2.中国银行经营模式的历史演进及历史选择。中国金融体系在改革开放之前是一种“大一统”的形式,当时中国银行业实行的是具有计划经济和行政命令色彩的“混业经营模式”。从1984年起,中国开始着手改革“大一统”的银行体制,基本建立起了中央银行—专业银行的二级银行体制。1993年12月15日,国务院在《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对分业经营做出了进一步规定,中国现阶段,“对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和银行业实行分业经营”,“国有商业银行在人、财、物等方面要与保险业、信托业和证券业脱钩,实行分业经营”。1995年以后相继出台的《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则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中国商业银行必须实行分业经营模式。但之后由于混业经营的多种优势,政府又不断的放开了混业经营的种种限制。因此,未来中美银行的发展大趋势是混业经营,这是中美银行业发展同质化的一个方面。
  二、表外业务
  在过去的二十年间,表外业务在国外的发展十分迅猛。西方银行业的盈利模式也经历了一场重大变革,传统利差收入的占比在减少,而表外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则逐年攀升。20世纪80年代初期,美国银行业的表外业务收入约占总收入比例的20%左右,2007年这一比例已超过50%。欧盟成员国银行的表外业务收入在经营收入中平均占比也达到41%以上。表外业务收入的后来居上并不仅靠商业银行获利的冲动,而是借助了银行必要的内部条件和有利的外部条件。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表外业务的发展速度、种类、规模、质量等方面与国外商业银行现有的经营水平相比还很不相称,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银行表外业务的要求,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表外业务收入占比低、表外业务创新能力不足、表外业务发展不平衡、表外业务管理不规范。综上所述,未来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中,表外业务无疑也将得到更大的重视,因此,大力发展表外业务也是中美商业银行发展同质化的一个趋势之一。
  三、银行规模及数量对比
  中国银行业的机构种类和数量,如果包括城市商业银行的话,与美国比还不够多。目前中国城市商业银行仅100家左右,全国性商业银行仅14家,而美国投保银行达7 000多家,而且中国大银行占比相对较高。2002年美国10亿美元以上的银行数目只占总数量的5.13%。而中国14家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资产全部在1 000亿人民币以上,占银行总数(含城市商业银行近百家)的比例约为10%以上,中国大银行占比远高于美国。由于业务管制较严,存款利率没有弹性,可以说,现在商品定价几乎都是市场供求决定,大概只有利率仍是计划定价了。商业银行的创新能力受到一定的约束。
  四、收入结构对比
  中国商业银行的总收入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净利息收入,另一部分是非利息收入。其中净利息收入是由三部分支撑的:一是存贷利差收入,这部分在净利息收入中占比最大。三家银行中,除中国银行指标略低外,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存贷利差的利息收入贡献均在50%以上。二是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一般包括同业拆借和存款准备金利息收入。三家银行此项利息收入占比不大,一般在5%左右。三是有关债券投资利息收入。中国的债券发行在近两年增长较快,在市场流动性充裕的前提下,作为商业银行资产配置的组成部分,商业银行对债券的持有增大,所以此部分收入对利息收入贡献也比较突出,平均占比30%左右。另外,中国银行非利息收入的结构比较简单,虽然各家银行对其划分口径略有差异,但是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手续费和汇兑损益。按照《中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办法》中的表述,这部分就是通常的中间业务收入。三家银行这部分都在6%~7%左右;二是投资损益,这项占比是最小的,中国银行情况稍好一些,也只有不到3%。三是未列入上述两项核算的其他非利息业务收人。由三家上市国有商业银行平均非利息分布水平可知,在非利息收入中,手续费和汇兑损益等比较初级类别的非利息收入占比达50%以上,与其他非利息收入一起,成为非利息收入来源的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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