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的五个阶段及特点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斌 时间:2013-07-20

  三、中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矛盾的集结:行政干预与市场化的摩擦(1989—1993年)
  随着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中央财政逐渐弱化。政府要保证“体制内产出”一定程度的增长以维持社会的稳定,银行被要求为经济发展提供推动力。银行从简单的收集存款变成经济的补贴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府没有严格按照银行功能自发扩展的规律行事。
   中央银行体制确立以后逐渐重视用经济手段进行宏观经济调节。但是许多间接调控手段缺乏良好的运作环境。国务院1986年发布《银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中央银行的功能为“发展经济、稳定货币,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目标”。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中央银行还不能真正发挥央行应有的作用。它必须对经济结构调整发放贷款。同时,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难以摆脱地方政府的干预,成为地方与中央之间的“信贷倒逼”机制中的实施者。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银行尝试建立以间接调控方式为主的金融宏观调控模式没有获得实质性进展。当经济出现通货膨胀时,中央银行更频繁地采用直接控制贷款总规模的方式来控制货币供应量,并在金融调控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这就形成了直接的控制手段和间接调控手段同时并存的局面,即以直接控制为主、间接调控为辅的双向调控体系。
   “二元银行制度”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它有利于银行体系的完善和银行功能的转变。但四大专业银行统揽全国政策性业务的“专业”特性,其运作模式和经营行为带着浓厚的行政属性。由于中央银行缺乏有效的调控手段,主要通过靠行政手段控制专业银行的经营来实现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专业银行改革的目的,不是为了利润目标,而是基于服务行政管理的需要,专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机制无明显改善。
   中国银行业改革的进程实质上反映着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行政干预与市场调节的两重性。一方面,国有银行比重大及政策性作用强;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主体必然会对银行业产生市场化的要求。这两方面的力量同时对银行制度的演变产生着作用。但是,中国银行制度的调整更多是属于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变迁,从而表现银行制度经量变很难进入质变的状态。因此,从形式上看,银行制度改革措施较多,但实际上难以提高银行的效能。
  
   四、中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深入调整:初步建立商业银行体系(1994—1997年)
  
  直到1993年底以前,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内容基本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思想束缚。主要表现在:一是信贷资金融通仍然没有打破计划经济模式,信贷资金供给制有所强化;二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专业银行政企不分,银行还不是真正的银行;三是金融的宏观调控体系和市场机制还未真正建立和发挥作用。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办成“两个真正”的金融实体,即把中央银行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把国有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金融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深化的关键时期,并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金融体制的基本框架。
   为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政府运用立法手段加以确认。1994年颁布的《预算法》第一次禁止政府从中央银行借款。1995年公布《中央银行法》从法律上保证了中央银行不受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直接干预。从1994年起,改变人民银行分支行行政、人事的总行、地方政府“双头管理”为人民银行总行单一管理制度。同时,中央银行进一步明确了其两大职能,即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稳定货币,进行宏观调控;对金融业进行有效监督管理。1995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地位。标志着中央银行体制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是中国银行制度市场化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除了对中国人民银行的重新定位外,还包括货币政策的调整两个方面。一是货币政策目标的调整。从“稳定货币、发展经济”的双重目标转变为“保持货币稳定,并以此来促进经济增长”。根据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变化,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也有了重大改变,即由过去控制贷款规模和现金发行量转变为以基础货币作为近期操作目标。1997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货币政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体系和制度得以逐步完善。二是间接货币政策工具的积极运用。货币政策的操作手段逐步由过去的以贷款规模直接控制为主转变为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基础货币为主。中央银行宣布从1998年起取消信贷规模管理、主要依靠再贷款、法定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操作、再贴现、存贷款利率、窗口指导等间接调控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标志着中国金融调控方式实现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转变。
   为减少专业银行转化的障碍,国家在1994年成立三家政策性银行,分离专业银行承担的政策性业务。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创造了前提条件。同时,国家颁布了《商业银行法》等金融法规,加强对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的监管;剥离政策性业务和不良贷款,取消贷款规模控制,实行资产负责比例管理。各行从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入手,实行法人授权制度,改革计划管理方式,从传统的、单一的信贷计划管理转向以资金、利润、成本为主的综合经营计划管理,着手建立贷款风险管理体制,扩大抵押和担保贷款,减少信用贷款,实行行员制等。国有银行管理制度和运行方式向市场化迈出了重要一步,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经营理念初步形成。
  这一时期,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变仍然存在发展主要靠国家信用、高度的行业垄断、管理体制比照国家机关,实行官本位等问题,其结果是造成了专业银行经营效益不佳、资本金严重

不足、不良贷款比例过高。国有商业银行已经成为中国金融业稳定的最大威胁。国有商业银行需要化解风险,进行彻底的商业化改革。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