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7-15
等专门的委员会,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有助于商业银行的管理层面、制度执行层面和监督层面在信用风险管理中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进而为各项风险管理制度和技术工具的运用提供必需的组织基础。
        2.2.2 设计新的信贷流程和信贷组织架构  信用风险管理不仅取决于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体系建立完善与否,而且还要求改革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流程和组织架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可用监测信用风险的构成,制定各类客户的总体风险水平和贷款限额,监测客户评级结果的变化情况,确定准备金规模,贷款定价,分析利润等。由此可见,信用风险管理涉及银行许多部门的工作,新的信贷管理流程要与内部评级系统相匹配。在信贷组织架构上,改变以往的“块块”管理模式,按照“条条”来进行风险管理,根据不同业务品种、不同行业、不同金融工具来设定风险控制与监督岗位人员,由总行风险控制部直接管理。
        2.2.3 公开披露信息  对包括银行在内的公开上市公司来说,投资者据以做出投资决策和评估公司价值的基础是真实全面反映该公司状况的财务报告。董事、监事需要随时获取信息来使自己对银行的整体情况、面临的主要风险与机遇、银行发展战略的实施情况等有一个完整详实的了解,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有效监督银行的经营活动。因此,应建立管理层向董事、监事定期和不定期报告的制度,使董事、监事能及时获得相关信息来监控银行的运行状况。公司信息的披露和透明度是投资者信心的基础。同样,银行对公司信贷活动的决策,也依赖于公司信息的披露和透明度。
        2.3 提高风险测量水平
        2.3.1 建立健全内部评级体系  由于信用风险仍是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多面对的最重要的风险类型,作为信用风险计量工具和技术平台的内部评级体系,就成为商业银行最核心的一项信用风险管理工具。
        受高额成本投入的制约,国内对信用评级法的实践主要集中在经营规模较大、资金实力相对较强的大中型商业银行。经过几年的建设,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部分起步较早的国内商业银行已经建立起了非零售业务领域的二维(债权人、债项)内部评级体系,工商银行已经达到了初级内部评级法的要求,能够对客户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进行较为准确的计算,并开始逐步向高级内部评级法过渡。同时,零售业务领域的内部评级工程也在建设中,有的银行已经完成了信用卡、个人住房贷款等主要评分卡技术的研究和上线。而对于资金实力和信息资源受到限制的中小型商业银行来说,采取多家银行相互合作的方式进行内部评级系统建设是较为明智的选择。
        2.3.2 试行并积极推广压力测试  压力测试,是一种以定量分析为主的风险分析方法,通过测算银行在遇到假定的小概率事件等极端不利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损失,分析这些损失对银行盈利能力和资本金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对单家银行、银行集团和银行体系的脆弱性作出评估和判断,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压力测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商业银行抵御极端风险的能力。
        从2006年起,少数国内商业银行就已经开始了压力测试的研究和运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2007年12月,中国银监会正式发布了《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标志着压力测试工作在中国银行业的全面展开。
        2.4 利用信用衍生产品转移信用风险  信用衍生产品是一系列从标的资产上剥离、转移信用风险的金融衍生产品。其在国际金融市场交易的时间不长,但发展速度非常迅猛。国际银行业于1993年就已发生的信用衍生产品交易为中国商业银行开展此项业务提供了重要的国际借鉴。因此,可以说,中国商业银行利用信用衍生工具进行信用风险的管理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一定的现实可行性。
        2.5 完善信用风险管理法制  金融经济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信用文化是金融经济的核心文化,它决定着银行业的生存和发展。随着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深入发展,商业银行加强信用文化体系建设的问题已摆到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上。据国外机构分析,社会信用指数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可以促进GDP增长0.9%,促进生产率提高0.7%。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多次指出:“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推动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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