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萨缪尔森的经济学论经济学理论发展的范式逻辑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马涛 时间:2013-02-14
    传统观点认为,新古典学派的理论基础是“供给决定需求”的萨伊定理,它与“需求决定供给”的凯恩斯定理是矛盾和冲突的。但在萨缪尔森看来凯恩斯的经济学与马歇尔的古典经济学之间表面的分歧并非像人们所理解的那样大,二者之间有许多共同的成分。萨缪尔森认为古典经济学是建立在工资和价格具有无限伸缩性的假设之上,依照这一假设就不会存在过剩的产品,从而原始形式的萨伊定律就是正确的。凯恩斯主义者批评指出由于工会在协议工资时的坚强力量以及其他原因,工资和价格的下降受到了阻碍,因此工资和价格不能具有无限伸缩性,在这种情况下萨伊定律就必须以凯恩斯添增的条件为前提。萨缪尔森认为这两种理论体系并不是绝对对立的,这就给他对这两派的“综合”提供了理论上的可能性。萨缪尔森(1988)认为古典经济学和凯恩斯经济学可以调和,它们之间仅仅存在程度和现实性的差异,而并非原则性的分歧。因此他说自己“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我可以是一名萨伊定律的侍从,而星期二、星期四、星期六,我却可以是一名凯恩斯分子。”萨缪尔森(2008)在其第18版《经济学》中强调说:“我们重视作为现代主流的凯恩斯主义学说,因为它能最好地解释市场经济的商业周期。但在理解长期经济增长的动力时,我们认为最好还是采用新古典模型。”萨缪尔森(1996)坚持自己对经济学各派“折中”综合的使命:“意见明确的经济学家经常为两类:只是右翼和左翼力量的那些人。因此统治者必须招请像我这样的折衷主义的经济学家,以便在坚持党派观念的对手之间给以裁定。”也正是从这一观点出发,萨缪尔森认为只要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能使经济实现充分就业,新古典经济学中运用市场机制来调节经济使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微观经济理论就仍是适用的。客观地评价说萨缪尔森的上述看法有其合理性,因为凯恩斯虽然对新古典经济学作了批评,但并不全然否定新古典经济学。例如《通论》的最后一章中肯定传统理论中的价值和分配理论,认为假定产量一定时新古典理论所作的分析,诸如私人为自我利益将决定生产什么产品、按什么样的生产要素配合比例进行生产、最终产品的价值如何分配给这些生产要素等仍然是无可非议的。凯恩斯在生前的最后一篇文章《美国的国际收支》一文中也念念不忘提醒经济学家们注意,传统经济学的“教导里包含着一些意义重大的永恒真理,这是今天很容易忽视的”(凯恩斯,1946)。萨缪尔森在1961年出版的《经济学》(第5版)中提出他的“新古典学派的综合”理论就是对凯恩斯理论和古典经济学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在1964年出版的《经济学》(第6版)中又进一步解释“新古典综合”就是总收入决定理论的要素与早先的相对价格和微观经济学的经典理论相结合。他认为用微观经济理论补充宏观经济理论能更好地解释各种经济问题。他试图把当代经济学的争论化解于一个统一的体系内,形成一个新的体系。
  萨缪尔森“新古典综合”的经济理论体系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不断在演变和发展,它经历了由“原始的综合”到“成熟的综合”。例如,“新古典综合经济学”的提法在遭到弗里德曼货币主义理论的攻击后,萨缪尔森在1970年出版的《经济学》(第8版)中将之更名为“后凯恩斯主流经济学”。随着70年代供给学派和理性预期学派对“后凯恩斯主流经济学”的攻击,1982年萨缪尔森在《经济学》(第12版)中对《经济学》作了一次重大修改,在原来的新古典综合理论的基础上把后来形成的主要宏观经济学流派如货币学派、供给学派、理性预期学派的思想进一步综合,试图建立一个能为各派都接受的折中体系,并再度更名为“现代主流经济学新综合”。不论萨缪尔森对其学派的名称如何变更,其“综合”凯恩斯主义和新古典经济学和其他经济学流派的性质并未发生什么变化。西方经济学者沙克尔顿和洛克斯利在其合著的《当代十二位经济学家》一书中对萨缪尔森有如下的评价:“在经济信仰变化莫测的大动荡中,萨缪尔森多年来坚定地立于科学公正的基石之上。在受到激进的右翼和左翼经济学家挑战时,萨缪尔森坚持了这样的原则,即对于那些引起争论的事实,完全可以不带着赞美或憎恶这类感情色彩来给以阐述。”(沙克尔顿和洛克斯利,1992)萨缪尔森的经济理论对各国经济政策的制定产生了重要影响,诺贝尔经济学奖委员会认为萨缪尔森的“综合是今日各国能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成功地控制衰退或通货膨胀……有些经济学家认为,萨缪尔森的书是他的真正的最大贡献。它在提供世界一种共同经济语言的道路上走了很长一段路。”
  萨缪尔森的“综合”仍存在内在的矛盾和缺陷。比如,凯恩斯主义者之所以坚持“凯恩斯定律”是因为坚持工资和价格的刚性,而工资和价格的刚性之所以会存在是因为信息的不完全性和工会契约的存在,因此凯恩斯主义者坚持市场失灵,坚持价格刚性和非自愿失业的存在;古典经济学者之所以主张“萨伊定律”是因为假设工资和价格是具有伸缩性,因而市场调节就可以解决问题,从而反对政府的过多对经济的干预。萨缪尔森试图将两者综合在其短期供给原理和长期供给原理之中。但按照萨缪尔森这种综合,价格刚性的假设只有在短期内才可得到证明,而在长期情况下则转变为价格伸缩性,这实质上等于认为在长期条件下必须放弃凯恩斯价格刚性的假设。其次,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萨缪尔森的综合体系一方面以市场失灵为前提,但另一方面又认为在长期条件下市场可以出清,社会总供给曲线的移动是潜在的国民收入的变动。这种说法又与新古典主义自然失业率自身变动原理基本相同,否认了凯恩斯《通论》中非自愿失业原理,从而把《通论》变成了特例,这实际上等于承认在长期条件下宏观经济学的微观基础不能使用工资契约等微观原理。萨缪尔森的“新古典综合”等于在向新古典经济学的靠拢过程中又逐步抛弃了凯恩斯经济理论的基本逻辑(王祖杰,1994)。
  
   三、 萨缪尔森的“混合经济理论”
  
  萨缪尔森在其《经济学》中还力主经济理论的改革。他主张政府积极有为,并提出“混合经济”的理论,认为“所有的社会都是既带有市场经济的成分也带有指令经济的成分的混合经济”。显然,混合经济理论是对凯恩斯国家干预理论和新古典市场理论的综合,内涵是指当今资本主义是由市场经济(私人经济)和国家调节相结合的混合经济制度。在这一“混合经济”的制度里,一方面经济中的基本问题仍然由市场来解决,另一方面政府有责任运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来调节国民经济,把个人自由和社会责任、个人福利和社会福利结合起来,以保证充分就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实现社会公正。
  凯恩斯鉴于1929年至1933年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发生这一自由市场经济的失败,提出在维护私人资本的基础上由国家调节公私之间合作的干预理论。萨缪尔森在主张恢复新古典学派市场经济理论的基础上再结合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将“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结合起来共同调节资本主义经济的运行。萨缪尔森(2008)指出市场机制和控制经济是两种主要的经济组织的模式,认为“当今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经济完全属于上述两种极端之一。相反,所有的社会都是既带有市场经济成分也带有指令经济的成分的混合经济……今天,美国的大多数决策都是在市场中进行的。但政府在监督市场运行方面仍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政府制定法律来监管经济生活,提供教育和治安等服务,并管制污染等。当今世界各国大部分都实行的是混合经济制度。”在萨缪尔森看来,混合经济的形式将是工业发达社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其优越性在于国家可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来调节国民经济,通过宏观需求管理弥补私人需求的不足,以保证“充分就业”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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