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土地流转对农村社会保障的影响机制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4

  论文摘要:农村土地的价值既具有经济属性又具有社会属性。土地价值的这种二重性使土地对农民的效用表现为多重性。随着土地流转的出现和其规模的扩大,基于土地价值二重性基础上的土地与农民之间的天然联系正在发生着变化,其重要表现就是土地对农民效用的重构。本文正是基于土地价值二重性这一微观基础,具体分析了土地多重效用的宏观表现.及引起土地效用结构改变的因素,并就土地效用重构对农村社会保障的影响进行了探讨。

  论文关键词:土地流转;价值;效用;机制;分析

  引言

  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长期以来,土地就是农民生养死葬的根基,特别是土地对农民的保障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在正式的社会保障制度缺失的农村地区,土地几乎承担了对农民的全部保障功能。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在市场、政策和资本等的共同推动下,农村土地出现了不同方式、不同程度的流转。在很多地区,特别是经济发达的东部农村地区,农民就业多样化,收人多元化,对土地的依靠也呈现出减弱趋势。土地对农民的保障效用减弱,经济生产和投资的效用增强,这使土地对农民的效用结构发送生了很大的变化。

  从表面上看.在土地对农民效用的结构性变化中,土地的保障功能正在经历从强到弱的变化,甚至在一段时间内,受一些外部因素的影响,这种变化还在不断波动。但从深层次上讲.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变化并不是偶然的,在于它有着深层次的原因:一般说来,土地和农民之间的效用关系是由土地价值的二重性决定的,由土地对农民多重效用结构的内部失衡所引起的。是土地对农民多重效用结构重新构造的一个结果。

  1.土地价值的二重性

  土地的价值不是单一的,从微观上讲,土地的价值具有二重性。土地的价值既具有经济性也具有社会性。一方面,土地能够进行经济产出,土地的价值具有经济属性。也就是说,通过土地、劳动和资本等要素的结合,土地能够进行生产,创造产品。这些都表现了土地的经济价值。同时,土地的经济价值受到土地的用途、位置、土地产出、经营方式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土地经济价值的变化,这也是土地对农民的效用结构变化的重要诱因。以土地的用途为例,商业用地的经济价值高,农业用地的经济价值低。在土地经营方式上.一些新的经营方式可能会更大地激发土地的经济价值,譬如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土地的经济效益得到更大的激发。另一方面,土地具有养育功能、承载功能和保障功能。它既可以作为居民用地、交通、水利用地等,也可以为人类的生存发展提供必需品。同时为农民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可以说,土地的保障、养育和承载功能集中体现了土地的社会价值。

  1.1土地两种价值的关系
  在经济条件、农业技术、社会制度一定的情况下,土地的两种价值既表现为性质上的统一性。又表现为数量上的对立性。二者统一于土地的价值之中,同时又因为量的对立性及不均衡性的出现推动土地对农民的效用结构发生变化。具体说,这两种土地价值的关系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土地的经济价值决定了土地的社会价值。土地的经济价值是实现土地社会价值的重要途径。土地在提供了粮食的同时,也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生存保障。这些都取决于土地的经济产出。土地的社会价值依赖于土地的经济价值。如果没有足够和有效的产出或不能进行产出,土地的社会价值便失去了依托的根基。

  其次,土地的社会价值影响土地的经济价值。土地的社会价值中最主要的是农业用地为社会提供粮食以确保社会稳定的价值和对农民就业、生存保障的价值。目前我国农村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60%以上,农民主要依靠土地获取就业和生存保障。土地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为这些人提供基本的生存需求。如果土地的这种社会价值得不到认可或重视就会影响到土地的经济价值的发挥。建国以来,我国通过不断调整土地制度来维护社会稳定,激发农民对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反过来,一些不当的土地政策则也起到相反的作用。这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也都说明土地的社会价值如果得不到重视就会影响到土地经济价值的发挥。

  2.土地效用的多重性
  
  土地的价值的二重性在宏观上表现为对农民效用的多重性。可以说,这种多重效用是土地价值属性的宏观表现。具体说土地对农民的主要效应包括经济收益效用、生活保障效用、就业机会保障效用和潜在的升值效用。

  土地的经济效用就是通过农民对土地的经营而获取收益所带来的效用。当前的实现途径呈现出多样性,一方面农民可以自己经营土地获得收益,另一方面可以把土地租给别人,收取一定的租金。此外,农民还可以通过入股分红等形式获取收益。因此无论是自己经营还是转让土地使用权,这些都可以使土地的经济收益得到实现。

土地对农民的生活保障效用可以从这样两个层次来理解。一是农民的生活所需要的一切都来自土地,土地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需要;二是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二元体制.农民所享有的各项保障只能通过土地来实现。实际上土地承担了社会保障的部分甚至全部功能。

  此外.土地为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具有大幅升值的潜能.这些也对农民产生一定效用。
  不同土地效用的重要性在不同时期是不同的。这其中受到了外界因素的影响。譬如在不同的经济形态下,土地的产权性质不同,其对农民的效用就不同。在传统的自然经济形态下,缺少商品流通,人们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这种情况下,土地的社会价值更为人们所重视.土地对农民的最大效用就是保障生活。当今,进入商品经济时代,土地的属性不再是单纯的社会价值。土地的经济价值受到人们的更多重视,在~些产权形式下,土地成为了一种商品,能够在市场上进行买卖、流通和交换,而且土地的经济价值带给土地的宏观效用也在不断增大,成为土地对农民的最大效用。

  从土地功能的变迁看,土地对农民的效用格局总是会经历从均衡到不均衡再到形成新的均衡的过程。也就是说,在一定的时期内土地的多重效用具有内部均衡性。同时,这种内部均衡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当外部环境出现变化时,原有的均衡被打破,土地的效用格局就会发生变化,最终达成新的效用均衡,形成新的效用格局。经济发展水平对土地经济生产效用的影响也非常直观,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他们的生、老、病、死都依赖着土地。土地更多地承担起了保障功能,社会效用突出。相反,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农民有机会在非农产业上取得收入,对土地的依赖较少。因此。经济环境的变化也会带来土地效用结构的变化。但过于强调或不合时宜地强调某一种效用的重要性都会影响到土地整体效用的发挥。不利于形成新的效用结构。甚至产生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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