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的发展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凯 时间:2013-02-14

摘要:社会主义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为中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提供了理论源泉,是我党认识和运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日趋成熟的重要标志。理清社会主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历史轨迹,总结实践中的正反经验,对于我们在现阶段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社会主义;非公有制;经济

  社会主义非公有制经济理论在中国经济建设实践中得到发展,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科学理论支持,是我党结合现实经济活动对马克思经济理论不断进行理论创新的结果。
  一、建国初期非公有制经济理论发展状况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前夕,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在新民主主义条件下,资本主义的性质是帮助社会主义的,其发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在随后的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上,他明确指出:“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在建国后不久,国家在积极发展社会生产的基础上,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实践证明,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纲领和经济政策是有利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但是,随着新中国经济建设的全面展开,中共党内在如何对待多种经济成分问题上出现了意见分歧。1953年党中央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时,毛泽东认为:“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中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这段话实际上把非公有制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完全对立起来,最终导致了非公有制经济从1956—1978年一直处于被否定、被排斥的地位。1958年我党脱离中国当时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情况,盲目追求“一大二公三纯”,造成生产力的严重破坏,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1961—1962年,全国部分农村出现了群众自发实行的“包产到户”生产责任制。但是这种方式却被毛泽东认为是“单干风”而遭到严厉批判。所有制结构问题上的“左”倾错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发展到顶点,个体手工业、商业和农民的家庭副业等分散经营被扫荡无遗。
  二、改革开放以后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后,党中央领导集体坚持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来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问题:在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相互关系的认识上,最终形成了在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的思想。
  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的土地大包干,打破了“一大二公”的所有制形式,拉开了所有制结构调整和改革的序幕。1979年中共中央提出恢复和发展个体工商业、允许多种经济形式存在的方针政策。1982年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中提出允许“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种植业的能手,请帮工、带徒弟”,从此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一大批雇工大户。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议作出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把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必要有益的补充。经过几年的实践,党中央对私营经济的作用逐步给予肯定。1987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中认为私营企业的存在不可避免,去掉了从前对企业雇工数量的限制。随后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指出,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继续发展包括私营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要求。
  1992年党的十四大又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坚持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这标志着中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要求要进一步解放人们的思想,逐步把非公有制经济纳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并确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非公有制经济得以迅速发展的原因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到后来迅猛发展,长期以来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的不合理局面被逐步打破。对于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迅猛发展的原因我们从以下两方面来分析:
  1.党中央对所有制结构进行重大调整,非公有制经济适应当前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要求。中国基本国情是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方面我们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基础;另一方面中国社会主义生产力总体水平较低,生产社会化程度普遍不高,生产力和生产社会化呈现多层次性和不平衡性。因此,中国只能实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而不能搞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实践证明,正是由于我党不断完善并坚定贯彻发展社会主义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适应了当前中国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水平,非公有制经济才能够得以迅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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