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制度演变“寻租”经济学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韩晓磊 时间:2013-02-14
  对于S而言,只有当R>SC的时候,D才有利可图,寻租行为才有产生的激励。表面上,当R>SC的时候,G是处在利益受损的不等价交换之后,实际上,G只拥有R的处置权而不具有使用权和收益权,所以这样做对于S和G来说是一个“双赢”的正和博弈。
  对G来说,B>GC是他参与寻租行为的德基本前提。公式GC=PC+MC中的PC取决于两个因素:惩罚程度d×被发现概率p。
  这其中,R与SC的差距越大,寻租的激励越强;B于GC的差额则决定了官员的创租动力。
  3.2 明代官员成本——收益分析
  明朝官员面对的博弈模型:
  模型之中有两个均衡(监督,不腐败)(不监督,腐败),官员的收益分别为0和B。但是,正如上文分析,纲运制实施的后期,明朝政权陷入腐败之中,监督机关将博弈锁定在了“不监督”的期望之中,作为经济人的官员不需要在-PC-MC和B之间做出概率和收益分析,唯一的均衡只有(不监督,腐败)。
  4 制度演变中寻租行为的影响
  寻租行为在中国封建官僚体制之中占到了如此重要的地位,其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也可想而知,本文粗略的将寻租行为的后果分为四大类加以分析。
  4.1 社会资源的大量浪费
  这也是古典寻租理论中对于寻租批评最为严重的地方。这其中包括盐商为了获得垄断租所花费的而支付的成本,即B,同时也包括实施了寻租行为没有获得寻租的波斯纳耗散。寻租行为又将引发一系列行为的发生,从而导致巨大的社会成本和福利损失。这些引发的行为其一是护租,即将稀缺资源用来保护他们已获得的租金。同时必须指出的是,盐商为取得收益和垄断租金而付出的经济资源所造成的福利损失比通常估计的要大得多。
  4.2 经济效率的下降
  这种效率上的损失,一方面是因为盐商凭借同明清政府的勾结获得的垄断而造成的低效率;另一方面是由于盐商将资本过多的投入在寻租之中,只是生产性资本不足,进而丧失了高效率组织大规模生产的优质,使得消费者必须承担供给不足造成的价格上升。
  4.3 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
  盐商同官员的勾结,使得盐商获得了租金R,官员获得了贿赂B,从而创造了特权阶级。同时,由于垄断造成了高价,普通民众又不得不支付更高的价格购买食盐,是的收入进一步被盘剥,进而造成两极分化的严重。
  4.4 损害创新
  创新者没有现成的游说和寻租租者,而且创新往往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资本的缓慢积累。这会给寻租者提供很多产期盘剥的机会。明清时期的产权保护力度很弱,从而提供了不进行创新的激励。
  总之,妨碍创新进步寻租活动是社会交易成本极高的负和博弈,具有巨大的外部负效应,是经济生活的一大毒瘤,并且具有很强的传染性,也正是它在某种程度上加快了中国古代封建制度的灭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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