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洛克财产权的起源、意义及评判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汤伟 时间:2013-02-14
  论文关键词:财产权 洛克 劳动价值
  论文摘要:在洛克学说中,财产权是人的天赋权利,私有财权确立的根据主要源于不可剥夺的人身权及其劳动。洛克财产学说既是他整个政治思想的逻辑起点,也对整个西方社会具有深层次道德伦理意义。洛克财产权的逻辑证明虽然不是很完美,但仍然在现实和理论两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为后人留下了无穷的思考空间。
  财产及财产权观念是人类文明最古老的信条之一,尤其在西方人那里已经成为一种信仰。财产权中最主要的内容就是私有权的确立,而人类建立私有权以及围绕私有权所建立的法律保证就成为西方社会基本的运作机理。西方思想史对此作出论述的人很多,格劳秀斯、洛克以及后来的哲学家康德、黑格尔皆属此列。在为何财产必须是私有的论述中,他们又可以分为格劳秀斯为代表的约定论、洛克为代表的劳动起源学说、黑格尔的工具主义论和庞德的社会学说以及波斯纳的经济说。川鉴于洛克的特殊性,本文仅就洛克关于财产的论说以及他的财产学说对西方社会的奠基性意义作出评判。
  一、洛克财产权的起源
    洛克对财产的论说集中于他的政治思想名著《政府论》。在该书中,他对政府的起源、性质和目的及其解体进行了详细的解说,而在该书下篇第五章,他较为详细地论述了财产权特别是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财产不是由政府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但却是政府应当保护的自然权利,财产权的确立是政府建立的前提。财产权及其起源,实质上就是“在上帝给与人类为人类所共有的东西之中,人们如何能使其中的某些部分成为他们的财产,并且这还不必经过全体世人的明确协议”。因此,财产权的考察就必须首先从上帝赋予人类共有的东西开始。
    深受基督教价值影响的洛克认为,上帝创造人类,并给予人类理性,就是为了使人类尽可能获得生活的最大便利以更好地生存和服务于上帝。“土地上所有自然生产的果实和它所养活的兽类,……,就都归人类所共有,而没有人……原来就具有排斥其余人类的私人所有权。但是人类要生存和生活,“就必须把……变为己有,即变为他的一部分,而别人不能再对它享有任何权利,才能对维持他的生命有任何好处”,在这里,洛克论述了私有权的一个必要条件,即人类只要想生存下去,就必须把共有的东西变成私有的,也就是人类的生命权是私有权产生的逻辑前提。
    洛克进一步论证了共有的东西如何变成私有,这其中劳动起了关键性作用。“每人对他自己的人身享有一种所有权,……他的身体所从事的劳动和它的双手……已经掺进他的劳动,在这上面掺进了他自己所有的某些东西,因而使它成为他的财产”。就是说,人无可争议的排他的具有自己的人身权并且不可转让,而劳动又是人身的活动方式,因此劳动就是人身拥有者无可争议的所有物,劳动者将劳动掺进了自然物中就排斥了原先其他人享有的共同权利,劳动使得劳动者确立自己对自然物的私有权,这种权利为上帝的理性即自然法所适用。
    但是,洛克认为劳动使得私有权的确立不是没有条件的,上帝给与我们的财产是有限度的,这里存在着两个条件,即“以供我们享有为度”和“还留有足够好的东西给其他人所共有”,它们都是由自然所规定好的,“财产的幅度是自然根据人类的劳动和生活所需要的范围而很好地规定的”。洛克进一步论证了私有权所确立的合理性,“劳动的财产权应该能够胜过土地的公有状态,……因为正是劳动使一切东西具有不同的价值”。由此可见,从劳动所带来的社会积累来看,私有财产的出现不仅不会减少人类的总财富,反而增加社会的财产总量。洛克认为,“一个基于他的劳动把土地划归私有,并不减少而是增加了人类的共同积累”。
    洛克还认为私有财权的确立不需要任何人明确的同意,因为“开垦任何一块土地而把它据为己有的行为,也并不损及任何旁人的利益,因为还剩有足够的同样好的土地,比尚未取得土地的人所能利用的还要多。”“上帝将世界给予人类所共有……就不能假设上帝的意图是要使世界永远归公共所有而不加以耕植”“如果规定任何人在把共有的东西的任何部分拨给私用的时候,必须得到每一个共有人的明确同意,那么孩子和仆人们就不能割取……应得部分的肉”。这样,洛克就通过以上几个步骤完成了对私有财权的确立过程的论证,即私有财权的起源说。
  二、洛克财产学说的意义
    洛克对私有财产的论证就象他的政治思想一样给后人留下了无穷的思考。他的财产学说既是他本人政治思想的逻辑起点,也为西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确立作出了理论奠基性的贡献,更带来了一场道德上的革命。
    财产权的确立主要在于掺人的劳动。洛克认为,一个人基于他的劳动而将土地划归私用,并没有减少而是增加了人类的共同积累。一亩被圈的土地产生的价值比没有被圈占的土地产生的价值要多得多。洛克用美洲的情况证明了私有制对于整个人类来说确实是有利的:当某些人借助于发明和辛勤劳动的产品生产创造了新的条件时便会有多得多的东西可资享用了,而这些不同辛勤程度的人便成比例地享有所有物的不均等。那些只能享用极大地增加了的总量中很少一份的人也要比那些早先在平等的基础上与他人共享原始状态下那可怜的一点点东西更富裕。这样,洛克就从私有制带来效率和益处的功利角度出发推导出了私有制的合理性。货币的出现又给了人们以继续积累和扩大财产的机会。洛克结合货币的功能和不同程度的辛勤劳动推导出了财产占有不平等的正当性。随着人口的增长,无主的土地和自然产品更为稀少,在这些情况下,劳动再也不是决定财产的关键了。由于人们占有的财产太多而又缺乏可用的手段对其加以保护,于是保护自己财产的欲望迫使人们建立政府,并制定与实施新的规章以保护自己的财产,因而洛克学说的财产起源是洛克政府学说和政治思想的逻辑起点。
    近代文艺复兴和西方社会的发展,理性主义思潮成为主流,洛克学说中的自然法和自然权利显然也是这种理性的反映。在洛克财产学说中,私有制能够带来社会总财富增加,而这种总财富增加主要是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而实现的,因而是合法的也具有正当性,在这种条件下,个人无论占有多少财富并因此造成的不平等多么严重都具有合理性。因此,促进财富增加的财产权使得洛克学说完成了一次深层次上的道德革命。他“消除了那些过去阻碍着不受限制的资本主义占有的道德困境”,说明了理性的行为本质就是私人占有,为了自己生活的最大便利而投入自己的劳动以获得最大的产出。在洛克看来,最大的增加和产出本身也是一种善。由于生命权是财产权的逻辑前提,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因而财产权也不是绝对的,它要受到尊重别人生命权的责任和义务的约束,这种责任优先于财产权。在洛克的政治思想中,私人财产权仍然具有典型的政治意义,整体的利益一致性仍然需要制度安排来实现,这种制度安排事实上就是政府的安排以及法律的设置,等等。因此“洛克对财产起源和发展的论述,给社会契约以及立宪政府在道德上的正当性提供了一个解释。伴随着这种道德革命和政府的建立,一种被称为“占有性个人主义”的观念最终形成并规范了后来的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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