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于战平 时间:2013-02-14

摘要:近几年,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数量以及入社农户数量快速增长,一方面反映了农民适应市场竞争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存在机会主义行为,产生了不好的示范作用。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既积累了宝贵的成功经验,又存在不少问题。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认清合作社发展完善的渐进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不能急于求成,要明确政府扶持引导的重点,建立科学的基础状况监测评价信息系统,探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结合的综合改革与发展道路。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机会主义行为;综合改革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快速增长原因分析
  据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以及入社农户呈现“翻番式”快速增长(见下表)。合作社数量的快速增长是多年来人们所期待的,但是数量增长的原因却是复杂的,有的是合理的、能够促进发展、产生积极效果的,有的则会产生不好的负面影响,需要有客观清醒的认识。
  本文认为,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数量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
  1.合作社法实施后规范注册登记。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自20世纪90年代后已经建立的大量合作社、协会按照要求重新注册登记,即部分原名称为“协会”的重新注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原先挂靠在或者在有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登记的重新注册登记。2005年年底,不完全统计(在各级民政部门、地方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无统一规定),全国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协会等已经达到15万多个,这些合作社或协会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重新注册登记,即事实上已经存在。
  2.农业发展与农民增收的需求拉动。进入21世纪后,中国农业发展的外部市场环境更加严峻,既面临国外优质农产品的竞争挤压,也面临国内农业结构调整中出现的部分优质农产品“卖难”、价格波动剧烈、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求提高、提高农业效益等挑战,应对这些挑战需要农户联合起来抗御市场风险,加快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设施化、产业化以及特色农产品发展,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等等都不断强化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需求。
  3.成功的典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效应。自20世纪90年代后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涌现出大量的好典型,在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以及开拓市场、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些典型示范带动着各地建立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4.中央及各级政府政策等推动。中央及各地出台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例如,从2004年起,农业部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农业部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畜牧养殖小区、阳光工程培训等项目建设中,都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实施载体;出台《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等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等等。这些政策以及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成为合作社数量大增的重要原因,当然也不排除部分“假合作社”或者“空壳社”套取国家优惠政策的现象存在。
  5.机会主义行为推动合作社数量及入社农户“虚增”。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部门都对建立合作社制定了补贴、项目扶持等措施,甚至有的项目只能以合作社的组织名义去申请。同时,在地方实际操作过程中,注册登记合作社的门槛很低、成本很低,有的并未完全按照合作社法的要求操作,有的信息失真等。两方面使得部分合作社登记完后并未产生应有的作用,有的实际上名存实亡。如果这种合作社不能够得到有效抑制或取缔,反而得到有关的支持、实惠,其将产生不良的示范后果,极为不利于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6.地方政府制定数量发展目标以及行政推动。通过网络搜索,能够发现许多地方都制定了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其中合作社数量以及入社农户数量是主要的指标。制定规划、数量目标激励合作社发展无可厚非,也是应当的。问题在于,有了规划,不少地方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并采取行政推动,难免出现为完成任务的“空壳社”,在合作社有关数据不断攀升的表象之下存在潜在的隐患。事实上,合作社的发展数量以及入社农户是很难预测的(包括基数信息不真),在发展过程中新的合作社不断产生、有些合作社倒闭应当是正常的现象。现实中似乎合作社一旦成立就永远存在、都在正常经营,很少有关于合作社倒闭的报道以及分析,难以产生警示作用。
  二、真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成功经验(决定因素)
  办好合作社难,办好现代规范合作社更难。总结中国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功经验,主要有以下方面。
  1.培育或聘任高素质、强能力的合作社领导核心。在合作社发展的初级阶段乃至持续发展过程中,培育热心农民共同事业的农民活动积极分子,增强合作社的领导力起着关键作用,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的理念、素质和能力决定着合作社的成败。作为合作社领导核心,即经营管理团队必须是“好人+能人”,好人是热心为社员服务,能人是能够为社员服好务。在合作社发展到一定程度,受到合作社管理层经营能力的局限性,必须聘任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和企业家,否则很可能难以进一步做强做大。
  2.形成合作社的价值支柱:合作文化。在国际合作社发展历史中,特别强调合作社的一些基本原则,如民主管理、经济参与、盈余返还、对社员进行合作教育等,并在发展中逐步形成了合作社的基本价值,如自助的价值(积极性、创造性、责任感、独立性、自己的事自己做),互助的价值(合作、团结、和平、集体行动),民主的价值(平等、参与、合作),普遍的价值(全球性、开放性)等。在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人们也提出了一些特有的合作文化理念,如扎根基层、服务三农的民本精神,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精神,精诚团结、患难与共的合作精神,不畏困难、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不断进取、永不满足的创新精神等。这些先进的价值理念成为合作社成员的共识,共同自觉遵守,合作社就具有持续发展的内在精神支柱和动力。
  3.构建和设计合理有效的内部机制(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合作社的内部机制(或制度)做出了基本的法律界定,成为合作社共同的制度基础,如财务管理制度、产权制度、分配制度等。但是,合作社毕竟是农民自己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有些具体规定需要结合合作社自身实际和发展要求灵活规定,并经过社员代表大会同意写进章程。
  4.拓展合作领域和增值空间,形成持续引力。合作社持续发展的吸引力来自于对社员的服务需求满足、增加社员收入、扩大合作社积累发展实力,要根据产业与产品特性,不断提供更多的服务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形成品牌化、信誉化。
  5.形成品牌与影响力、吸引力至关重要。基于产品的独特性、不易模仿性形成品牌优势,围绕品牌做强做大合作社以及产业链是国内外许多合作社成功的重要经验。例如,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的“天津市曙光沙窝萝卜专业合作社”,自2007年成立以来,依托开发保护和提升传统“沙窝萝卜”品牌的优势以及合作社经营管理团队的努力、地方政府的指导帮助,将很多种植户组织起来,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收购和分级包装销售,在未申请任何补贴的情况下,不断发展壮大,实现良性运转,不断吸引更多的农户要求加入,对种植户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已经进一步向加工领域拓展。6.地方政府部门正确的指导、帮助和扶持。合作社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指导和帮助,扶持的内容包括项目支持、合作社有关人员培训、技术推广部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品牌宣传、产品认证、法律保障等,扶持的方式包括财政补贴、融资贴息等。对于合作社的培训辅导内容,在各地实践中应根据合作社处于新建起步、规范发展以及已较规范、需做大做强三种不同阶段,分别确定有针对性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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