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企业跨区域整合策略:以长三角为例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赵渊 时间:2013-02-14
  【摘要】本文在分析当前长三角文化企业跨区域整合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指出了文化企业跨区域整合存在发展盲目性、策略运用不适当、发展外在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等问题。文章从坚持匹配性、特色性、整合性原则等方面阐述了文化企业跨区域整合发展的策略与路径。
  
  【关键词】文化企业   跨区域整合     策略。
  
  伴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文化企业跨区域整合在一些地区开始实践。它对于优化文化资源配置、提升产业发展效能、完善文化产业布局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伴随着文化产业跨区域整合的层次、规模、类型的不断提升与丰富,跨区域整合过程中也逐步暴露出了一些深层次问题,亟需引起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文化产业经营者的重视。
  
  一当前长三角文化企业跨区域整合发展的现状。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的经济先发地区,具有良好的经济发展基础,产业综合实力强。根据无锡市统计局发布的(201 1年长三角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显示,长三角16城市GDP首次突破8万亿元,虽然受全球经济低迷影响,经济增长速度减缓,但服务业保持了较强增长势头,长三角16城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6.5%。当前长三角文化龙头企业快速成长,综合经营实力显著提升,具备了良好的跨区域产业整合能力。与此同时一批创新型中小文化企业如雨后春笋破茧而出,在经历了产业孵化期后,产业链互动与整合的欲望也更加强烈,具有良好的产业聚合的条件。长三角文化企业跨区域整合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跨区域整合形式多样。一些实力较强的文化企业通过购买或者参股异地企业的形式实现跨区域扩张,而一些规模与整体经营实力居于同一层次的文化企业通过跨区域联合实现了物流渠道、市场资源等的优化整合,也有相当一部分文化企业并不注重异地原有的相关产业积累,选择新建企业、开疆扩土的方式获取市场份额。二是跨区域整合的主体呈现不均衡陛。根据在浙江、上海、江苏等省市区42家文化企业跨区域发展的案例分析结果。民营企业占长三角文化企业跨区域整合发展总数的3/4,国有文化企业占1/4。规模以上企业占5/6,文化小微企业占跨区域整合企业总数的1/6。三是跨区域整合的市场布局呈现出高度的产业适配性特征。当前长三角文化企业跨区域整合有区域“内循环”和“外循环”两种类型。“内循环”是指在相对较小的区域内实现产业拓展,例如,在地市级范围内实现产业联动,并较多地呈现为城乡结合或者县级市市场的产业拓展,其产业层次相对低端,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更加密切,目具有较强的区域附着性。“外循环”是指文化企业的跨省布局,这类企业规模大、综合经营实力强,且大都从事文化创意、影视服务、文化旅游、文化会展等高端文化产业门类,产业附加值高,居于产业顶层。四是整体经营绩效展示了文化企业跨区域发展的良好前景。根据调研结果,跨区域整合对文化企业发展产生质变提升效应的占27%,具有明显促进作用的占43%,16%的企业认为作用不明显,跨区域整合后经营绩效不升反降的占14%。排除企业自身基础、市场策略、市场环境,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对部分文化企业门类带来直接冲击的影响外,文化企业跨区域整合整体上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当前文化企业跨区域整合存在的问题。
  
  1.文化企业跨区域发展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一些文化企业跨区域发展策略的实施不是基于产业成长规律或者市场内在结构的演变需求。而是盲目追寻异地扩张的时尚商业潮流、意图快速打造跨区域复合化、集团化发展的产业符号,其背后有政府抑或企业主体偶发性的决策冲动,也存在着企业在某一轮开发浪潮中抢占有限资源、做大市场增量、谋取发展先机的考虑。但是缺乏与文化企业现有基础、产业特征有效接驳的跨区域发展战略,超越了文化企业现有的产业承载量,将会直接稀释文化企业的内在竞争力,会因“摊子过大、顾此失彼”而影响文化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文化企业跨区域发展策略运用不适当,治理机制有待完善。
  
  文化企业跨区域发展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对不同区域的产业布局、市场空间、受众结构乃至地方政府的执政思路等进行深入分析与论证。当前,在文化企业跨区域发展存在着以下不良倾向(1)片面求快。以“错失市场发展机遇”为借口,在跨区域整合等涉及企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决策上缺乏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论证环节弱化或缺失,导致决策条件不充分,留下较大的发展隐患。(2)片面求大,文化企业跨区域发展是层级性命题,需要根据不同的合作环境、对象等确定不同整合类型、整合规模等。当前,个别文化企业在跨区域发展中忽视产业发展实际,盲目追求拓展的量级层次与标准,丧失了一些很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对整合过程的推进及整合后的发展带来新的不稳定因素。(3)片面求利。一切文化企业在跨区域重组过程中,简单地将视野集中在对方土地等存量资源的潜在市场价值上,而忽视了对合作企业内在素质的综合考察,导致一些业态先进文化企业兼并了一些产业门类落后的文化企业,一些文化企业兼并了一些准文化企业,产业层次、结构、门类的不对等反而使原来具有一定发展优势与特色的文化企业背上了新的包袱。(4)片面求形。一些文化企业在跨区域发展中片面注重形式的结合,而忽视了不同区域文化的融合,导致在企业跨区域发展中遭遇理念、行为方式等的壁垒,导致企业发展的内耗。这些现象产生的背后,大都与文化企业内在治理机制的不完善有着密切相关,如何建立与市场发展相匹配,相对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文化企业跨区域发展及其其他战略抉择中必须首要解决的命题。
  
  3.文化企业跨区域发展的外在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文化企业跨区域发展涉及到企业与不同区域硬件及软件要素之间的衔接。这有赖于地方政府以更加开放的视野、更加包容的心态、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创新的举措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建立健全人才、土地、资金等相关政策保障措施,为引进企业、留住企业、发展企业创造良好的条件。当前,部分区域对于外来企业的扩张呈现出“两极分化”的态度。一种是接近甚至超越一定底线给予企业优惠待遇,以弥补区域在某个产业门类尤其是高精尖文化产业门类上的空白、更好地完成年度招商指标;而另一种是个别区域通过行政手段庇佑本地企业的发展,对外来企业扩张采取严防死守的态度。两种不同的态度,反映了不同的思路,但也鲜明地勾勒的利益趋导的主线。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对市场运行的秩序与规则带来严峻挑战,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产业发展的规律。虽然文化企业只是这些现成规则的接受者,但也有必要通过自己的话语渠道和话语方式帮助地方政府更好地理解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而不是简单地享受“超国民待遇”,或者在产业壁垒面前驻足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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