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减排中的国际政治经济博弈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会聪 时间:2013-02-14
   摘要:从《京都议定书》生效之路的波折到碳关税的提出,在环保之余,渗透着各国的政治经济利益,蕴含了复杂的国家间的博弈,预示着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争议将更为激烈,气候谈判甚至可能引发未来较为严重的国际贸易争端。本文通过引入博弈模型,分析了各国在这一过程中的政策抉择,以期为未来的气候谈判博弈和减排机制设计提供帮助。
  关键词:碳减排 博弈 碳关税
  
  长期以来,世界各国都围绕碳排放进行着紧锣密鼓的政治经济协商和讨价还价,《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即将到期,而2009年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上签署的《哥本哈根临时协议》又未能解决实质性的问题。如今,碳减排也早已不再局限于环保领域,而成为一场激烈的政治经济博弈,无论结果如何,“碳政治”与“碳经济”将会成为未来几十年世界各国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主题。
   碳关税最早由法国提出,希望欧盟国家针对未遵守《京都议定书》的国家课征商品进口税,以避免在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后欧盟国家的产品遭受不公平竞争,当时由于美国恰是未签署《议定书》的国家之一,坚决反对法国的此提议。而就在2009年6月22日,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获得众议院通过,该法案规定,从2020年起对来自未采取减排措施的国家的钢铁、水泥、玻璃和纸张等产品实施“边境调节”措施,即征收“碳关税”,以避免美国制造业陷入不公平竞争。
   从《京都议定书》生效之路的波折到碳关税的提出,在环保之余,无不渗透着各国的政治经济利益,其中蕴含了复杂的国家间的博弈,预示着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争议将更为激烈,气候谈判甚至可能引发未来较为严重的国际贸易争端。其中主要的博弈利益集团可以归结为以欧盟为首的联盟(欧盟、日本等)、以美国为首的联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俄罗斯和发展中国家。
  
   一、《京都议定书》形成前初始排放权分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博弈   
   温室气体排放空间属于非排他性使用的公共资源,对此,单个国家的理性选择将导致过度排放,带来巨大的负外部性,导致“公地悲剧”。因此,在不存在超越主权国家的领导者的情况下,如果缺乏有效的国际协调机制,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博弈的纳什均衡解就是“囚徒困境”,设计机制来引导人类走出囚徒困境是当务之急。而在这一过程中,确定最优的总体减排规模并在不同国家中分配初始温室气体排放权是关键。
   现实中,1美元的消费品给发达国家居民带来的效用小于给发展中国家居民带来的效用,而1单位的排放量给发达国家居民带来的负效用要高于给发展中国家居民带来的负效用,所以在环境与发展的权衡中,发展中国家比发达国家更倾向于经济发展。于是,在一个无限期轮流出价的讨价还价动态博弈框架里,纳什均衡的结果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讨价还价双方的效用取决于彼此的贴现因子。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减排博弈中,这种贴现因子可以视为各国对达成减排协议的耐心程度。尽管无限期的讨价还价对谁都不利,但谁更有耐心,谁就可以获得更大的收益。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目标函数不同,发展中国家显然比发达国家更有耐心,这可以从历史责任之外的另一个角度解释为什么发达国家最终接受“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达成承诺率先减排的《京都议定书》,发展中国家在初始排放权博弈中赢得应有的权益。
  
   二、《京都议定书》生效过程:发达国家间的博弈   
   (一)美俄博弈
   美、俄之间是典型的“猎鹿博弈”,“鹿”就是排放权交易。俄罗斯拥有大量的碳排放权,美国若加入《京都议定书》,为实现减排承诺,相比其它碳排放配额供需平衡的附件1国家,美国需要大量购买排放权,所以美国是俄罗斯的主要客户。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俄罗斯就不能获得预期的收益,所以也就迟迟不肯签署《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作为一个温室气体减排合作框架,规定在不少于55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包括其合计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至少占附件1所列缔约方1990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55%的附件1所列缔约方已经交存其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的文书之日后生效。所以,每个国家的排放额构成了国家票数Wi。1990年,美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附件1国家排放总量的34.12%,俄罗斯占17.45%,可视为50.57%的总计投票权。如果美、俄都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则其无法生效。这时,美国如果推出自己的减排方案,通过市场排放权交易,俄罗斯也能获得收益。但这会得罪欧盟等签署国家,同时俄罗斯也不能获得《京都议定书》所带来的碳排放权交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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