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企业信用缺失的成因与治理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杨淑华 时间:2013-02-26
  每天被新闻媒体披露的欺诈行为比比皆是,失信行为随时发生,这些问题若不及时解决就会逐渐积累,将可能演变成金融信用危机、商业信用危机、消费信用危机等,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企业信用缺失问题已引起国家高层及经济、法律学者的高度关注,治理信用缺失已刻不容缓。
  
  一、信用缺失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危害
  
  (一)融资信用不足:一些企业缺乏对融资信用的重视,不愿意守信还贷,甚至出现了故意拖欠和以假倒闭真逃债的事件,致使银行控制贷款,企业酬资更难,制约了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影响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商业信用缺失:商业信用是一种既利于销货方扩大销售规模,又利于缓解购货方资金不足矛盾的企业间直接信用方式,但在一些企业出现了商业信用关系恶化现象,收了钱不供货,收了货不付钱时常发生,债权债务总额超常增长,许多企业的恶意拖欠已经使大家彼此失去了信任,干扰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在商业交往中为了规避风险大家不得不采用现金交易或担保等防范措施,如此不但增加了交易成本,还降低了交易效率,制约了经济的发展。
  (三)生产信用缺失:我国经济生活中最为严重的信用缺失现象就是防不胜防的制假售假。制假的规模之大,影响面之广,危害之深已经严重冲击合法经营的企业,也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和国家利益,影响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三鹿奶粉事件可以说是生产失信的典范,影响之大,危害之深不可估量。
  (四)财务信用缺失:财务信用缺失是企业信用缺失的一个突出点。许多企业都曾提供过虚假的财务报告,有些企业为了注册公司,资金不足先借款,注册成立后再抽逃资本金;有些企业甚至通过虚设分公司,开设多个不同的账户,以达到其逃税套利的目的,损害了他人和国家利益。
  
  二、信用缺失现象的原因分析
  
  (一)企业主体以利润为最高目标,这是信用缺失的主要原因。从企业主观方面来看,我国相当一部分企业缺乏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忽视了社会主义价值道德观的该造,那些追求暴利的经营者,在利润的驱动下以假冒伪劣商品欺骗消费者,以获取暴利。
  (二)社会信用意识淡薄,这是滋生失信的土壤。
  民间有句话叫:“无商不奸,无奸不商”。经商需要奸猾,只有不守信用才能赚到钱,这种思想根源是产生信用意识淡薄的基础。
  (三)规范信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中,与信用有关的法规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刑法》等,但是还没有一部完整的、系统的规范信用活动的专门法律,现有的法律法规也过于宏观,法律的刚性不够,缺乏可操作性,给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也太大。
  (四)处罚力度不够,失信成本太低。
  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无论是对个体私营企业的制假售假;还是对国有企业的恶意欠债逃债;或者是上市公司欺骗公众投资者等行为打击制裁不到位,力度相当有限,客观上纵容了不讲信用的企业行为。
  (五)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是不讲信用的保护伞。制假售假能够大规模发展,与地方保护主义是分不开的。因为不少规模化、产业化的制假售假不是偷偷摸摸、而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展开的。这些制假售假者一点也不掩饰。作为地方的管理者,对于这样的情况采取睁一眼闭一眼的态度,更有甚者,当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时,有的地方政府还为其辩解保护,甚至说是地方财政的主要经济来源。
  (六)信用评价机制不健全,使守信者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失信者难以得到应有的惩罚。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全建立起社会信用评价管理体系,企业资信评价缺乏一套全国统一的评估办法,行业、部门各自为政,评价资料难以实现共享,评价结果的独立性、公正性得不到社会认可,许多行业只认自己评价出的信用指标,致使失信者在甲地失信后,转移到乙地依然不受影响,企业信用管理更跟不上市场形势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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