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产业集聚区的现状和重构设想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钟薇 时间:2013-02-15
  [摘 要] 采用逻辑分析和问卷调查法,对北京市体育产业集聚区的形成和现状进行研究,证明了体育产业集聚区模型构建的重要性。对区域体育资源的充分利用、政府功能和完善体育产业链等方面提出了设想和建议。
  [关键词]体育产业;集聚效应; 区域发展;创新运作模式;北京
   
  北京市目前有七大体育产业集聚区,分别为奥林匹克中心区、龙潭湖体育产业园、潮白河水上休闲运动集聚区 、五棵松球类健身运动集聚区、十三陵户外休闲运动集聚区、八大处网络体育集聚区、大兴极限运动集聚区。 它们已成为北京体育产业的七大明珠。产业集聚是生产力实现空间布局优化,具有共性或互补性而相互联系的企业群。依托相关的功能服务平台,能够形成强劲的、持续的、拥有竞争优势的经济群落。现阶段,北京市体育产业集聚区的建设主要由政府出资并进行管理。北京市政府每年投入大量经费进行园区建设,目前尚且存在资源利用尚不充分、效能整合尚不完善、体育产业结构发展尚不协调等现象。
  1 产业集聚的研究现状
  1.1 产业集聚的概念和类型
  国内外区域创新发展的实践证明,产业集群是区域创新体系建立的一种良好模式。从目前世界经济发展的态势看,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往往都具有集群现象,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产业集群正在成为区域经济最重要的增长极。产业集聚是产业革命之后大机器生产专业化分工的产物,是指相互关联(互补或竞争)的企业与机构,为其配套的上下游企业,以及相关的服务业,在一定的地域空间内高度集中,形成上、中、下游结构完整(从原材料供应、产品生产、直至最终用户)、外围支持产业体系、具有灵活性和专业化等特性的有机体系。
  在世界范围内,产业集聚既出现在传统产业中,如“第三意大利”、德国鲁尔工业区、印度提若普尔针织产业区、浙江大唐袜业产业区等;也大量出现在代表新经济发展方向的高科技产业中,如美国硅谷、波士顿128公路、英国剑桥工业园、印度班加罗尔地区、台湾新竹科学工业园区、北京中关村等。
  布鲁斯科(Brusc,1990)按政府干预程度大小,将产业集聚区划分为没有政府干预和有相当程度政府干预两种类型。也有学者根据产业集聚区的形成机制,将产业集聚区划分为市场主导型(自发形成)、政府扶持型(自发和人为共同促成)和计划型(人为促成)三种。
  1.2 产业集聚区的理论基础
  (1)马歇尔的产业区理论:按照马歇尔(Marshall,1890)的观点,企业之所以在产业区内集聚,其根本原因在于企业追求外部规模经济,而外部规模经济能够提供协同创新的环境、共享辅助性工业服务和专业化劳动市场,能够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平衡劳动需求和方便顾客等。
  (2)20世纪30年代,埃德加•M.胡佛(Hoover)在论证了不同产业区位结构之后,将规模经济区分为不同的三个层次。胡佛的最大贡献在于指出产业集聚存在一个最佳的规模,如果集聚企业太少、集聚规模太小的话,则达不到集聚能产生的最佳效果;如果集聚企业太多、集聚规模过大的话,则集聚区的效应反而下降。
  1.3 产业集聚区的形成和发展诱因
  (1)区位和空间因子。在大城市近郊地带或中小城市(镇),交通发达,基础设施完善,劳动力市场成熟,资金密集,大量专业化企业集聚在那里,能够共享辅助性服务和公共设施,能比较容易获得弹性的劳动力。
  (2)社会文化因子。区域内的企业家具有较为接近的社会文化背景,区域内行为主体共同创造一个可以广泛接受的行为模式,从而更有利于知识和信息的交流和传播,当然,大部分知识是属于经验性的。于是,企业在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建立起一种非常密切的合作关系。
  (3)产业组织和经济因子。产业集聚区内的前向、后向、侧向产业联系紧密,各行为主体之间进行着商品、服务、信息、劳动力等贸易性或非贸易性交换。企业之间的关系,表征为动态的合作和竞争关系。鉴于此,企业的创新意识不断加强,对新的市场信号能够迅速做出反应,从而能增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
  (4)组织支撑结构因子。专业化的企业同大学、研究机构、金融机构、中介服务组织以及政府等形成一种网络,共同支撑产业集聚区的发展。
  2 北京市体育产业集聚区发展模式
  2.1 发展现状
  北京市借助筹办奥运会的良机,建立了一批高标准体育运动场馆,功能齐全,附加设施完备,配套产业布局合理,延伸作业良好,为北京市体育产业集聚区的长期发展奠定了较好的硬件基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1995—2010年体育产业发展纲要》对崇文区龙潭湖区域的发展要求,原崇文区制定了龙潭湖体育产业园“十一五”发展规划,建设两中心、两基地的基本格局,同时还建设三个重点景观包括体育星光大道轴线景观、三湖连通人造景观、恢复左安门古城景观。现阶段园区建设还只是停留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阶段,已完成的是体育商务交流中心用地拆迁和园区内五条基础道路建设,园区所规划的“两中心两基地”以及其内部的九大分区除体育文化活动区有部分建设外其余各区还未有实质性进展。另外,还存在着资源利用不充分、功能区相对独立缺乏效能整合、体育产业结构发展不协调等现象。
  2.2 政府主体推动模式
  从北京体育产业集聚区发展历程和当前发展模式看,产业集聚区大都是地方政府为主体进行推动的。
  政府为主体推动集聚区发展,由此形成了集聚区的一般发展模式:由上级政府批准,划出特定区域,再由政府组织专门领导班子,制定特殊发展政策,集中投入建设资金,从规划设计、招标建设、综合管理到招商引资等全过程都是由政府一手包揽进行的,绝大多数集聚区处于政府引导、行政推动、党政部门操作、企业和投资者响应的状况,政府在集聚区发展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大包大揽,全过程参与,充当了全能型运动员和发展主体的角色。
  2.3 政府主体推动模式原因分析
  不可否认,这种以地方政府为主体推动集聚区的发展模式,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在我国体育产业集聚区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建立、发展、壮大的历程中,政府的主体推动、支持和干预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但这种模式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越来越突出。集聚区的建设和发展过于依赖地方政府,缺乏自主发展能力,在政府支持乏力或规划出现失误时,集聚区发展可能停滞或者衰落;过度依赖土地经营和优惠措施,区内产业缺乏特色,企业间缺乏联系分工,区内专业化生产性服务也欠缺,无法形成有效的创新环境;区域协调发展、利益分配、发展空间等方面的矛盾,使地方经济出现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局面。集聚区与周边地区的利益关系很难形成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态势和机制,其弊端也日益显现。
  从主观上来讲,各级政府对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缺乏明晰认识,过分强调地方利益,急功近利思想泛滥,造成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和重复建设盛行。
  客观上讲,一是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鼓励地方政府官员设立集聚区。在当前现有干部任期考核体系中,地方政府过分看重GDP、引资额等“数字”指标。对于短期政绩的追求,构成了一些地方政府兴办集聚区的动机。同时,我国现在对干部考核偏重以引资量、经济总量等为指标,考核标准单一,激励制度被扭曲。这就造成了地方政府在产业集聚区建设过程中只重数量,忽视质量;求短期业绩,忽视长期效能。地方政府官员将集聚区建设作为自己任期内的一项“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热衷于搞一些“新题材”、“大手笔”,最终表现在一味扩张用地上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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