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非农化的增值收益分配及其利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吴星 时间:2013-02-15
  3 合理分配农用地被征后土地增值收益
 
  农用地被征收后作为城市用地来经营,城市土地作为稀缺的自然资源和重要的生产要素,对它的开发、利用和经营必然创造和带来迥然有别的经济收入。其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涉及到农民、集体、国家等多方面的经济关系,这些关系处理得好,有利于合理地分配收益,保证社会政治经济稳定发展,有利于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
  ①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对土地增值的分配,应遵循公平、效率原则,即尽最大可能促进享受上的平等和尽最大可能促进生产。按照这一原则,将土地增值在土地所有者即国家和原土地使用者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一方面要保证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增值收益不流失到新使用者的手中;另一方面又要保护原土地使用者对土地投资应获得的合法利润,以保持土地使用者投资改良土地的积极性。
  ②改变现存增值收益分配用途。文章认为其土地增值收益首先应用于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建立土地增值分配收益基金,保证原有土地使用者的生活水平因此而受影响,以土地换保障,同时以土地转用后的增值收益和征地补偿安置费为主要资金来源,建立失地农民社保基金将是解决失地农民丢失土地之后的生存和发展的可行方案。应当尽快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镇社会保障的对接。在此基础上建立失地农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其资金来源于农民土地补偿资金,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政府的土地收益,建立教育培训保障与再就业创新机制。
  
  ③从税收上调节土地增值收益。我国现行土地税收的课税项目主要有: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与土地税收有关的税种一般有:所得税、印花税等。那么我们在利用土地增值收益的时候可以适当的推行增值收益税收的年租制办法。土地使用权年租制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按期向国家缴纳租金的方式。年租制的实质是土地使用权在时间上的分割及零卖。
  ④减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中间环节流失。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间环节中的问题一般体现在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分配的部分单位出现截留、克扣土地增值收益的行为中,直接或间接的导致了土地收益的流失,给国家、农民集体都造成了巨大损失。在以后的土地工作中应该注意到收益分配的薄弱环节,全程都应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体系,以保证资金正常使用。
  ⑤建立完善的征地监管体系和准确的评估土地价格。土地价格评估应该按照虚拟的完全市场化进行估价。应当全面分析和掌握影响土地价格的各个重要因素,完全的按照市场评估标准来操作。将理论上计算出的土地评估价格与市场上同类型宗地的实际交易价格进行参考和比照,分析计算影响宗地价格的修正因素,得出最终的合理的土地市场价格。
  ⑥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应当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的土地法律法规,切实的落实国家土地政策,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出台和完善关于土地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

  参考文献:
  [1]吕萍,卢嘉.农地征用利益分配关系分析与调整[J].农村经济,2007,(1).
  [2]黄朝明,陈建文,王宏伟,等.试析征地过程中的主体利益分配[J].农村经济,200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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