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一个基本理论问题的商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于朝霞 时间:2013-02-15

   [摘要]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形式之问的矛盾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同时并存于资本主义社会,二者之间不存在一种替代的关系: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存在于一切商品经济社会,是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而不仅仅存在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社会,不仅仅是私有制商品经济的 基本矛盾。
  [关键词]私人劳动;社会劳动;商品经济

   关于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这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理论问题,目前我国经济学界普遍流行这样一种观点,即认为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 之间的矛盾仅存在于私有制商品经济社会,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并认为到了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矛盾便发展成为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主 义私人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即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如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部联合组织编写的全国高校思想 政治理论课系列教材之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一书认为:“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是私有制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这种矛盾进 一步发展成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即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和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由魏埙主编、北方十四所高等院校编写组编写的《政治经济学(资本 主义部分)》(2005年修订本)一书同样认为:“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阶段,私人劳动和 社会劳动的矛盾发展为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的矛盾。”笔者认为上述观点不正确,并就此问题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就教于经济学界同行。
  首先,笔者认为上述观点的表述存在着自相矛盾。就“在私有制商品经济条件下,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是私有制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在资 本主义制度下,这种矛盾进一步发展成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即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和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这两句话来看,我们暂时姑且不管其观点的 对与错,仅就其前后两句话的观点来说,存在着自相矛盾。因为,如上所述,“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是私有制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这句话的含义,就是 指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不仅是以个体劳动为基础的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而且也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然而,从“在 资本主义制度下,这种矛盾进一步发展成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即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和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这句话中,我们不难得出如下的结论:到 了资本主义社会后,由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转化为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和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即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因此,私人劳 动和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将不存在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社会之中,仅存在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社会产生之前的简单商品经济社会,是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其次,笔者认为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并不能“进一步发展成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即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和 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因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它是社会生产方式的基 本矛盾即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的矛盾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具体体现。而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是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当然也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 基本矛盾,它是商品本身所包含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生产关系在商品经济社会中的体现。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与私人劳动和利会 劳动之间的矛盾同时并存于资本主义社会,这就如同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规律即剩余价值规律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即价值规律同时并存于资本主义社 会的道理一样,二者之间不存在一种替代的关系。
  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和社会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是完全不同的两对矛盾。二者之间存在着根本不同。首先,二者的内涵及表现不同。商品经济的基本矛 盾是指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这里的私人劳动在不同的商品经济中具有不同的表现,如在简单商品经济中表现为个体劳动者的单个劳动,在资本主义商品 经济中表现为资本家企业里的群体劳动者的联合劳动。而社会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是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的矛盾,它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具有不同的表现,如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表现为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表现为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不能全社会占有之间的矛盾。其 次,二者产生的条件不同。商品经济基本矛盾产生的条件是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和产品属于不同的所有者,它与商品经济共存亡,它只存在于商品经济社会,属于商 品经济的范畴。而社会生产方式基本矛盾产生的条件是人类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它与人类社会共存亡,它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是永恒的范畴。再次,矛 盾的解决方法不同。商品经济基本矛盾的唯一解决方法就是通过商品的交换,商品交换成功,则矛盾得以解决;反之,则矛盾得不到解决。而社会生产方式基本矛盾 的解决是通过对社会生产关系的不断调整或根本变革即先进的生产关系代替落后的生产关系。最后,矛盾解决的后果不同。商品经济基本矛盾的解决后果是商品经济 的不断发展。而社会生产方式基本矛盾根本解决的后果是社会制度的更替,是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因此,上述观点中所存在的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 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就进一步发展成为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即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这一看法,是不正确的。这种把商品经济的基 本矛盾简单地混同于社会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的观点,不利于我们正确认识和评价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制度。
  再次,笔者认为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不仅仅存在于私有制商品经济社会,不仅仅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而是存在于一切 商品经济社会,既存在于简单商品经济社会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社会,也同样存在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社会,是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其原因如下: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