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企业慈善捐赠行为理论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江希和 时间:2013-02-15
   三、经理人效用最大化
    经理人”效用最大化”是企业’‘两权分离‘’的产物。在’‘两权分离‘’下公司基本上是由与企业赢利关系不大的经营者所控制公司追求的目标不过是保持能使股东满意的可以接受的最低限度的投资回报一旦超过了这一限度,就要牺牲利润来提高经营者的效用.经营者的效用最大化行为要求利用企业资源来提供工作乐趣。譬如当企业的利润已经超过了股东所要求之最低限额时,超出该限额部份即属于经理人的可控制利润,由于经理人对公司并无剩余价值请求权,因此可控制利润即成为经理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工具之一,当他们把可控性利润用以增加自身效用时.此部分即是经理人的特惠性支出,这种行为与股东追求企业利润最大的目标明显相违背,于是产生了代理问题与代理成本。就企业捐赠行为方面观察此种代理问题亦存在.即经理人将利用可控性利润增加企业的捐赠金额.使得捐赠水平大于在追求公司利润最大化下应有的捐赠金额.藉以满足经理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目的。在此情况下追求企业利润的动机系包含于经理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的动机之中,而捐赠金额的某一部分系属于追求利润的动机而高于此一金额部分即成为经理人追求个人效用最大下的工具。
    当经理人将捐赠行为视为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工具时,税率的考虑将产生正的替代效果以及负的所得效果。此乃因捐赠费用可用以降低企业的税前利润而减少所得税费用.当税率提高时.为了减少所得税支出,捐赠与利润之间将产生「交换」的情形,亦即增加捐赠以减少所得.故税率的提高对于企业捐赠水平产生了正的替代效果”。但由于税率提高,公司利润下降.将使经理人的可控性性利润降低.则必将减少企业捐赠的金额,此即所谓”负的所得效果”。
    本文认为企业之所以进行慈善捐赠本质上还是利益驱动,是源于”互惠理论。因为,无论对企业怎样定义,都无法改变它是一个只有盈利才能生存的“经济动物”事实。作为一个经济体.场机制对它的行为起着主导作用.因而只有不断地赚取经济利益,企业才能够生存、发展、壮大,利润最大是企业的根本目标。但企业又不是单纯的|“经济动物”。作为存在于社会之中的经营主体.他们需要维护自己的形象,保护自己的生存环境.体现自身的社会价值,这就要求企业必须要有“公司公民”意识,要照顾相关者的利益,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但无论是对相关者的利益照顾,还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并没有改变其作为’‘经济动物”的性质,企业履行上述责任的最终目的或者说根本目的还是在于维护企业自身利益,即利他的目的是利己。美国权威性的公司调查组织“交流会议“对463家美国公司的捐赠策略与收益的调查结果就是很好的证明。调查组织在问到’‘捐赠会为公司带来什么利益?”时,这400多家公司的答案是:有75%的回答是改善公司的形象,公司形象的改善最终必是带来经济利益的提高。实践已经证明,无论是作为经济法人的企业也好.还是作为纯自然人也好,其任何经济行为,严格意义上说既没有纯粹的”自利”.也没有纯粹的”他利”有的只是“互利”,是’“互利交换”或”互惠交换‘’。也正因为”互惠”理论的存在,慈善捐赠才有其生命力。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说得好’‘利人利己的活动是最有益于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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