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广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知识产权保护探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5
  3.2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参与行业技术标准制定
  科技研发是产生知识产权的有效途径。创新型企业以科技成果为其竞争力的主要来源。因此,企业应从加大研发投入人手,通过卓有成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促使更多的知识产权得以创造或形成。对于有实力的企业或标准化协会应当尽可能参加国际标准的制修订会议,根据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和顾客对产品的使用功能要求,加快新产品、新标准的开发,不断创新原有技术标准;及时了解业内技术标准的最新动态。配备相关级别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知识产权规划、挖掘、完善和申报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来刺激专利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改善,促进技术标准的形成。
  3.3掌握知识产权诉讼规则
  在国际市场上,跨国企业倚仗国家强势的经济和科技背景,利用自己掌握的知识产权,以及对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透彻理解和对知识产权战术的熟练运用,对竞争者频频发难,意欲维护或抢占市场份额。如今跨国公司筑起的专利壁垒越来越高,形式也越来越复杂,给正在成长中的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和威胁。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知识产权诉讼已经远远超出了其法律价值,成为国外企业开拓市场的商业工具。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和国外企业频频发起的知识产权诉讼纠纷,我国的企业已经无从躲藏。惟有掌握知识产权诉讼战略才是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生存之道。相较而言,掌握知识产权诉讼规则对于创新型企业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如果说,本世纪初备受瞩目的DVD企业遭受国外专利联盟的诉讼中所显示的我国企业知识产权诉讼策略不足的问题尚可被社会理解和接受的话,那么在加入WTO的后TRIPs时代,这类情况不应再有发生的可能。创新型企业应当将掌握知识产权诉讼规则作为参与市场竞争的基本法律“门槛”,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抵制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诉讼规则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4重视品牌建设,做好商标的注册和维权工作
  尽管恶意抢注商标的主体身份不同和表现形式各异,但是从企业内部来深究原因,还是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薄弱。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不仅可以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而且它本身就是一种商品。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所蕴含的价值是无比巨大的;商标抢注实际上是通过抢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在某国注册该商标取得商标专用权,从而获得在该国经济利益并遏制竞争的商业行为。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企业可以通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有关规定,通过诉讼等司法程序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在维权的过程中,还应当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与有关主管部门的作用,发挥商标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优势,建立有效的商标国际争端维权信息联络机制,畅通海外维权投诉和救助渠道,鼓励企业积极应对海外商标纠纷,运用当地法律和国际规则制止恶意抢注商标抢注行为。
  加工贸易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与创新型企业略有不同。总体而言,加工贸易型企业应当做好企业定位,针对企业普遍缺乏研发经费和技术实力的现状,可以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作为主要创新和转型的实现形式。原始创新成本高、成功概率低,囿于企业的资金实力和研发资源,加工贸易型企业很难实现原始创新。基于此,加工贸易型企业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发展模式。该模式是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引进先进技术,在较高起点上实现科技与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的一种简易模式。它既缩短了创新时间又相对降低了创新风险。
  当然,这种模仿创新模式比较容易遭受发达国家的专利攻击,所以引进技术的本土化是至关重要的。在技术本土化过程中,政府制定并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来干预和扶持民族工业的作用是关键性的。对技术引进中的再创新成果要及时有效地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从法律上划分我国企业获得的改良创新成果与引进技术之间权属的界限,这样既免除了跨国公司侵权起诉;也有利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成果迅速实现产业化,创造经济效益,积累原始资金和技术,最终走向原创性的核心技术创新。
  另一方面,加工贸易型企业还需要树立品牌意识,逐步建立自主品牌,促使经营方式从OEM向ODM再到OBM转变,实现产业价值链向纵向延伸。日本、韩国会和香港的加工贸易都曾走过这样的发展之路。不过,从0EM向ODM再到OBM,绝非一蹴而就的发展道路。0EM、ODM、0BM是产业发展壮大过程中的三个阶段,三者是一个有机的联系体。不排除个别企业没有经过OEM,直接从ODM开始,但是从整个行业来讲必然会经过这样的三个步骤。
  有效运用OEM将大大缩短企业品牌化的时间。一般而言,由代销产品或模仿产品起步,运用营销等经营手段进入市场;逐步提高自主品牌知名度,宣传具有代工背景,培养消费群体;资金原始积累后,再加大研发投入,已销售自主品牌产品为主,达到服务名牌到自主知识产权的蜕变。
  综上所述,对于创新型和加工贸易型企业,知识产权是企业资本的重要经营资源,无论应对国内或国外竞争,知识产权的保护都是十分重要的。在广东新的经济发展方式下,针对不同类型企业选择不同保护重点的发展模式,继续寻求化解知识产权危机的有益方法,不失为一种促使知识产权保护更好的服务于创新型国家总体建设目标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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