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转型时期发展多元利益集团的必要性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赵欣 时间:2013-02-15

  摘要: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的转型必然带来多方面的变化。随着社会转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益集团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利益集团的存在和发展,以及各利益集团间力量对比的不断变化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发展进程的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转型时期;多元利益集团;必要性
  改革开放前,中国实行政治上党的一元化领导,经济上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对单一的所有制模式,并推行事实上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制度,同时强调,在社会主义中国,人民的利益高度一致,中国共产党是其独一无二的、不可替代的忠实代表,强调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代表“局部”、“狭隘”利益的利益集团得不到承认,也不被允许存在和发展。当时人们虽然也承认,事实上存在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但主要是指存在于“二元式”社会利益结构中的、政治化了的、特殊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中央与地方、城市与农村、工人与农民、干部与群众……由于当时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是由国家公共权力决定的,[1]25-30各群体成员利益不可能通过组团结社得到满足,因此,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泛政治化”时代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仅存在自在的利益群体,而不存在自为的利益集团。但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中国的利益集团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与条件下,开始蓬勃发展起来。
  一、中国利益集团逐步呈现出了多元化发展的趋势
  1.市场化改革前社会再分配过程中一直受益的集团将发生分化与重组。一方面,一直享受优越待遇的利益集团中将会出现一部分“走投无路的集团”,并逐渐异化于体制之外;另一方面,将会产生出“显现活力的集团”,并以明确的形式组合在体制之内,进行参与、竞争、增殖,并产生多种变化[2]。如在国家社会主义再分配经济体系下形成的社会精英阶级,特别是知识精英,其分化就比较突出。又如,在与管理部门和国家官僚的讨价还价中,具有特殊地位的一些工人和有组织的劳工群体[3]553-571,虽在社会再分配过程中普遍受益,但随着体制改革和经济市场化的深入,将发生新的分化与重组。
  2.一部分以社团为主要存在形式的准利益集团将转向自主性的利益集团。在中国,由于大部分社团属于“体制内”社团,即由政府主导产生或从政府机构分离出来,其没有或不能代表好普通成员利益、独立行使利益表达功能,因此,它与西方国家中的社团性利益集团是有区别的。但是,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之下,中国一些社团已经逐渐地向着利益集团的方向发展,按照利益集团的方式运作,它们对本社团会员或相关社会成员共同利益的认知,以及自觉运用集体力量实现或维护这种利益的意愿和倾向逐渐增强,并且常常自觉地或被迫向政府表达利益要求,反映意见。同时,在市场竞争中产生的新的社团,从其产生之日起,就可能具有了利益集团的某些性质,如产生时的自愿性、自觉性,在利益表达中的独立性、自主性等等。
  3.伴随市场经济发展而自发、自觉生长起来的利益集团将不断增多。这既包括中国民间自发产生的公民自助组织、兴趣组织、维权组织等,也包括那些针对行业外部侵害或应对市场竞争、基于共同利益之保护而成立的行业性组织。民间性利益集团一般是通过自身的行动,促进利益目标的实现,不是政治性的“压力”集团,也不为一定的政治目的服务,但在一定条件下,比较容易转化为政治性利益集团。例如,当一个城市政府对私人轿车的政策(如环保标准、收费标准、道路规划等)进行调整时,各种“车友会”就可能变成反对某种政策方案的政治性压力集团。
  4.以公共利益为诉求目标的利益集团将不断增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虽然具有明确经济利益目标的利益集团仍将占主导地位,但那些围绕公共事业、环境保护、人权、社会问题等成立的公共利益集团将不断增多。典型的如各类环境保护组织,如“自然之友”、“绿色之友”等。此外,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都属于比较典型的、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的公共利益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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