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生产要素的历史演变和现代劳动价值关系探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曹大勇 时间:2013-02-15
    论文关键词:生产要素 劳动 价值 所有权
     论文摘要:从历史演变的规律看,生产要素越来越表现出多样化和细分化。每种生产要素都参与财富价值的创造,但生产要素的自身变化以及生产要素所有权组合的演变影响着价值创造中各要素的作用。否定资本作为价值创造重要因素的观点正是未能区分价值决定的一般性与特殊性。随着现代劳动表现出新特点,现代劳动的价值关系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即财富价值的增值途径和方式的变化,价值规律的作用前提和方式的变化以及传统的“剩余价值”关系也丧失其“剥肖”的典型意义。
    深人开展劳动价值理论讨论和研究,创建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的劳动价值理论,是当前我国理论界的重大历史性课题和紧迫任务。劳动从深层次上看首先是生产要素的组合,因而对生产要素组合及其历史变化的考察,应该成为研究劳动和价值关系创新的基本出发点。
  一、生产要素是不断变化的历史范畴
    从劳动的一般性上说,生产要素的组合,主要表现为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或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的组合。由此,在传统研究中曾有生产“两要素”或“三要素”之说。其实,无论是“两要素”论,还是“三要素”论,都不过仅是在劳动组合的最初意义或抽象概括的角度上讲的。因为最初的生产也是最简单的生产,其完全依托于大自然的创造和人的自身的天赋。马克思说,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马克思还认为,人类早期的生产工具是“自然产生的生产工具”,在这种情况下,“各个人受自然界支配”,“财产(地产)也表现为直接的、自然产生的统治”。马克思所以把劳动“首先”定位在“人和自然之间”,强调其是“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最初的“财产”也是“自然产生的统治”,就在于要说明原始生产的“自然”性质,以及贯穿人类生产始终的基本生产要素的真正内含。
    然而从历史的真实过程看,不同历史阶段都具有各种具体的生产要素,而且各个历史阶段的生产要素还处在不断再生、分化的过程中,决非是用两种或三种基本要素所能概括或取代的。一些在先前的生产组合中起过重要作用的生产要素,在往后的生产组合中却有可能逐渐地降低了作用,甚至变得没有多大作用;一些在先前的生产组合中只是依附于或包含在一些原始要素之中,并不具有独立存在地位的东西,而在往后的生产组合中却从原始的要素中分离或演变了出来,成为一种独立的生产要素,甚至上升为最有影响作用或最具决定地位的要素。马克思曾在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分析时明确指出:“劳动的客观条件(土地、原料、生活资料、劳动工具、货币或一切的总和)从它们同这些个人(他们现在已同这些条件分离)先前的联系中游离出来。这些劳动的客观条件现在依然存在,但却以另一个形式,作为自由基金而存在,在这种形式上一切原有的政治的以及其他的关系都已经消失;这些劳动的客观条件已经只是以价值的形式,以坚持独立的价值的形式,与那些已同这些条件分离的、丧失了财产的个人相对立。”马克思的这段话不仅指出了资本主义生产阶段要素的多样化(有劳动者个人、土地、原料、生产资料、劳动工具、货币等),以及多种要素演变中的“游离”和“分离”现象,而且强调了在“客观条件”的“独立的价值的形式”形成后,出现的固态生产资料向“自由”活动的要素转变和资本对其他生产要素(包括客观条件和“丧失了财产的个人”)的支配地位,即以资本经营为依托劳动形态阶段的到来。
    总之,历史上生产要素演变的总的趋势是,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生产要素的分解愈加细化和具有多样性。这种生产要素再生和分解过程,自然表现了生产劳动组合方式的变化,同时意味了各种生产要素参与或决定劳动成果价值中作用的变化。不同时代的劳动方式具有不同的价值创造性及其决定关系。因此,决不能把历史上的生产要素看作是固定不变的两种或三种,也不能认为历史上只能有一种劳动价值决定关系,或者只能用一种劳动价值理论解释说明一切时代的劳动价值决定关系。承认生产要素演变和劳动价值构成因素变化的规律性,应该成为进一步探讨劳动价值理论创新的根本定位。
  二、财富价值决定的一般性和特殊性
    劳动的目标是要创造财富。财富是劳动的直接产物。那么作为生产要素组合的劳动,从财富创造的价值决定性上讲,究竟是每种要素都起着作用,还是只有某种要素在起作用?如果是每种要素都起作用,那么这各种要素的作用又有没有差异、会不会变化?这是经济学研究中历来争论不休的大问题。
    笔者认为,与生产要素的一般概括和历史演变中的特殊状态相联系,财富价值的决定性也存在一般与特殊的区别。从一般性讲,财富价值也是历史上始终存在的范畴,它是衡量人的劳动创造能力和贡献水平的标准,实则是劳动中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能力的表现,而决非是某种生产要素的独特产物。正像每种生产要素在生产进行中具有不可缺少的作用一样,缺少了某种生产要素,财富就无法创造得出来,也没有什么价值可言。换句话说,每种生产要素都是其参与组合的劳动过程财富价值的创造因素。这就是财富价值决定的一般规律性。
    财富价值决定的特殊性是指各个具体的社会阶段人们对生产要素创造价值决定的认定性。虽然从一般意义说每种生产要素都对价值创造具有决定作用,是价值生成的构成因素,但是表现在不同社会阶段中,各种要素的实际作为却是有差异的,尤其是在社会的认定性上讲,更会由于人为的或意识性的因素而大相径庭。历史上在有关生产要素价值决定作用认识上出现过的众多学术派别之观点,已经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概括地说,影响价值决定特殊性变化的作用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劳动中生产要素的自身变化。如前已述历史上劳动中生产要素是处在不断分离变化之中,每种生产要素的具体作用和地位也是变化着的,由此必然导致价值构成及其创造因素的实际变化。二是社会财产的所有权组合演变及影响作用。这后一种作用是个复杂问题,很需要作补充说明。

    在分析劳动的历史演变和价值构成时,不能不涉及所有权组合问题。因为几乎是在劳动的最初发生的同时,就发生了劳动中的占有问题,而且它又成为贯穿人类社会劳动全过程的基本前提。马克思说:“最初的动物状态一终止,人对他周围的自然界的所有权”就出现。“一般说来,人(不论是孤立的还是社会的)在作为劳动者出现以前,总是作为所有者出现。”又说:“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在这个意义上,说所有制(占有)是生产的一个条件,那是同义反复。所以,一定劳动方式的生产要素组合,实则是以一定社会形式所表现出的生产要素的所有权组合。而且,又因为每种生产要素的所有权都是特定主体利益的表现,所有权实则是利益的获取权。作为要素所有权的拥有者,他是决不会无故放弃自己控制要素所应得利益的。加之劳动自身演变造成不同社会阶段生产要素种类、作用、地位之差异,这就决定了不同历史阶段之间生产要素对财富价值生成中作用难免有所不同,从而自然地表现出相应的认定上的特殊性。进一步地说,还因为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在总体上都属于一定阶级的所有权,每个社会阶段的统治阶级都会从本阶级利益出发,维护一定的所有权而否认或排斥另一些所有权,表现在社会意识上也总是一些人承认或赞同某种生产要素创造财富价值的权利,同时否认他种要素创造财富价值的权利,而另一些人则会相反。由此便人为地扭曲对财富价值创造要素的认识,又事实上推动一定社会阶段的价值决定性认定与价值创造一般决定性之背离,促使每个社会阶段财富价值决定特殊性的最终确立和逐步深化。
    基于以上认识,笔者认为历史上的生产要素组合状态大体可按原始社会、古代社会、近代社会和现代社会划分为四个阶段,即天赋自然阶段、物态资料阶段、资本经营阶段和科技知识阶段。其每个阶段的财富创造都依托在某些具体的生产要素上,并以其中某种生产要素为主导的价值决定性因素,表现为一宁阶段价值创猎的特殊决定性。现列表如下:

  三、对现代劳动新特点的认识
    在对生产要素的历史演变和财富价值决定关系作了基本认识之后,我们再对现代劳动的自身变化作出研究。
    这里说的现代劳动主要是相对马克思时代的劳动而言,并且包含对一些未来发展趋势的预测。概括地说,笔者以为它主要具有四个方面新的特点:
    第一,生产要素进一步泛化,冲破了由一种要素独霸支配地位的要素组合格局。如前已述,历史上生产要素演变的总的趋势是向着细分化、多样化发展,到现代已经达到比较典型的状态。与劳动分工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达相联系,现代生产要素的领域大大拓宽,而且每种生产要素都成为一种独立的存在,具有特定的发展空间。同时,生产要素的作用和地位也趋向平均。就大趋势看,科技可称为这个时代生产发展的“领头羊”,具有财富价值创造中的主导性,但它却没有形成当年资本独霸天下时那种显赫地位,而似乎是每种要素都具有领取风骚的能力。另一方面,现在的要素也都“资本”化了。不仅钱是“资本”,技术、人力、管理、房地产、信息等都可以作为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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