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与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和认识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成龙 时间:2013-02-15
   关于资本家的经营管理活动,如前所述,马克思在关于资本主义管理的必要性和关于“总体工人”的论述中,指出了其属于生产劳动范畴,同体力劳动者一样创造价值。同时,关于资本主义企业管理的必要性,马克思提出了资本主义管理二重性学说:一方面,资本主义的管理是由社会劳动过程的性质产生的一种职能;一方面,这种职能又是剥削雇佣工人所需要的职能。据此,有的论者认为,资本家的管理活动服从于管理的第二重性质,从属于剥削雇佣劳动的职能,不属于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资本家的一切收人都是剥削收人。我们认为,资本主义企业管理的二重性是同时存在的,不能由某一重性质就否定另一重性质的存在与作用,不能由于资本家为了获取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而进行的管理,就否定由社会劳动过程性质产生的管理职能的生产性。马克思在另外的地方说过:“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是作为劳动的管理者和指挥者出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资本家在劳动过程本身中起着积极作用……这种与剥削相结合的劳动……当然就与雇佣工人的劳动一样,是一种加人产品价值的劳动。”显然,马克思在这里明确肯定了资本家作为生产的指挥者和管理者的劳动,是与剥削相结合的劳动,属于形成商品价值的生产劳动。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私营企业,是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鼓励下,在公有制经济主导下发展起来的,对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劳动就业,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和推进市场化改革,发挥了越来越大的积极作用。私营企业主和其他新生社会阶层一样,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私营企业主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是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并且,如果他有高水平的管理知识与技能,或者同时从事企业高科技产品研制开发工作,兼有企业管理和科技工作职能,则他就不是一般的私营企业主,而是民营企业家。他的管理劳动与科技劳动,是高级的倍加的生产劳动,创造更多的价值。我们也应看到,私营企业主的收人,尤其是较大规模私营企业的企业主收人,除了相当于管理劳动报酬和科技劳动报酬的高工薪收人外,还有一大部分来自于资本收人。这种资本收人,虽然按其本源来说,都是劳动者提供的无酬劳动,属于剥削收人,但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的剥削收人,是私营企业主,按其所提供的“资本”这种生产要素的贡献参与分配的所得,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主导下的非劳动收人。它为国家增加税收,为社会提供积累,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不能无视其现实的积极作用,简单化地把劳动和资本对立起来,以劳动和剥削作为是非取舍的绝对标准,而不切实际地予以歧视和否定。
  三、按生产要素分配与劳动价值论
    在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劳动与劳动价值论的讨论中,有一些论者认为,我国现在既然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确立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这就表明,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与现实不符了,劳动价值论不能说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根据。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就得承认各种生产要素都参与价值创造,都是价值的源泉。有些论者还引证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就说过,“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怎样认识这一问题?
    首先,这种观点把价值的创造同财富(使用价值)的创造混淆起来了。他们谈论价值创造时,实际上指的是财富(使用价值)的创造。马克思在批判《哥达纲领》中“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的论断时说:“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他还引用了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的一句名言:“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可以很清楚地看出,马克思在这里说的“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是就使用价值说的,并不是说劳动不是一切价值的源泉。马克思创造性地提出了劳动二重性学说,科学地揭示了商品价值的源泉是一般人类抽象劳动,价值是一定的体力和脑力耗费的结晶,不包含任何物质元素。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至于构成物质财富的使用价值的源泉,则包括具体劳动和物质资源两个方面。使用价值(财富)的创造,是由所有生产要素共同进行的。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等要素,都是不可或缺的。所以说“劳动并非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
    其次,这种观点把价值的创造同价值的分配混淆起来了。有的论者鉴于确立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现实,提出劳动和各种生产要素都创造价值,以之论证现行收人分配制度的合理性。事实上,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各有不同的规定性。价值创造与劳动有关,价值分配则与要素所有权有关。价值是劳动创造的,但创造出来的价值如何分配,则是由所有制关系或所有制结构决定的。只要存在所有权差别、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就要参与价值的分配,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生产要素所有者获得收人,是其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如果他不能通过所有权来获得收人,所有权在经济上得不到实现,就是否定了所有权,就是违背了客观规律。
    劳动价值论从来没有否认非劳动生产要素在财富创造中的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并不是因为所有生产要素都创造价值,而是确认其在财富创造中的作用。商品经济是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参与的活动,存在着要素所有制、所有权问题,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是必然的自然的形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这样。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原则,能够激发要素所有者配置资源的积极性,有利于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本动力。
    我们实行的按生产要素分配,同西方经济学的生产要素价值论和生产要素分配论,是有着根本原则区别的。要素价值论和要素分配论主张,商品价值是由资本、土地、劳动等要素共同创造的。资本所有者以利息(利润)形式获得资本所创造部分,土地所有者以地租形式获得土地所创造部分,劳动所有者以工资形式获得劳动所创造部分。这种理论,把劳动要素与非劳动生产要素完全等同,把非劳动生产要素参与财富创造的过程等同于参与价值创造的过程。这样,就否定了劳动价值论,否定了剩余价值论,是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虚伪理论。我们实行的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在确认劳动是形成价值的唯一源泉的基础上,强调活劳动在各种生产要素中的能动作用的前提下,在“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框架内,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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