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价值论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樊倚天 时间:2013-02-15
  【论文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政治经济学
  【论文摘要】中共中央关于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论述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如何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等重大理论问题作出了新的贡献,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次新的飞跃。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改革实践中,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邓小平经济理论是一个内容丰富的科学体系,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如何在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等基本理论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继承和发展。江泽民主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界观察现实,对当今时代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对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成败、发展中国家谋求发展的得失、发达国家发展的态势和矛盾等,进行了正确分析和深人思考,作出了新的科学判断,并且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等方面作出了许多新的概括,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回答了“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如何奠基”等基本的理论问题,这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论核心思想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又一次飞跃。
    一、经典作家的劳动价值理论
    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两个因素即使用价值和价值来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学说科学地解决了古典经济学家所解决不了的难题,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劳动者生产商品的过程既是劳动者的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的过程,又是劳动者的抽象劳动创造价值的过程。在生产商品的过程中,劳动者的具体劳动一方面创造使用价值,另一方面又转移旧价值,即将生产商品时所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商品中去;劳动者的抽象劳动创造新价值,这个新价值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等于劳动力的价值,另一部分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古典经济学家在剩余价值的特殊形式上,例如在利润或地租的形式上看到剩余价值的存在,但他们都没有形成剩余价值一般形式的概念,都误把剩余价值的特殊形式直接等同于剩余价值的一般形式。只有马克思在经济思想史上第一次研究了剩余价值的一般形式,创立了科学的剩余价值理论,使全部政治经济学发生了革命的变革,为无产阶级制订了革命的理论。所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最一般的意义上揭示了商品经济的本质:创造价值的是劳动者的活劳动而不是作为活劳动结晶的“物化劳动”,不管这种“物化劳动”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也不管劳动者的“活劳动”发展出了多少种形式,不管“活劳动”创造的价值怎样迂回地表现出来,都不能改变这一事实。从这点上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没有过时,也永远不会过时,因为劳动价值论揭示的是与商品经济共存亡的客观规律。
    二、中国共产党对劳动价值论的新贡献
    (一)物质生产和服务生产的劳动都同样创造价值
    马克思实现了劳动价值论的革命性变革,但也没有也不可能终极劳动价值论。长期以来人们固守着只有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或者一切为社会需要的劳动都是生产性劳动的观点。但是,由于认定流通领域的劳动大多属于非生产性劳动,不形成价值,把其排斥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分析之外,结果是作茧自缚,固步自封,不利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当代的发展。
    江泽民“七一”讲话中提到“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时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这表明,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
    历史车轮的飞速前进不断给人类提出许多新的课题,与经济发展的有关领域越来越宽,远远超出了商品领域,如资源、环境、知识、信息已成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因素,尽管劳动价值论没有讨论这些因素与价值的关系,但当代经济研究者却无法将其忽视。这就要求我们以新的视角、突破性的思维来发展劳动价值论,以适应时代的需求,迎接时代的挑战。比如,为了使劳动价值论和经济现实协调起来,我们应当重新研究马克思关于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划分的标准,把劳动价值论的运用从物质生产领域扩展到服务生产领域。在我国国民经济的统计工作中,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这样做了,现在需要从理论上进一步研究和说明。尽管我们不能同意西方经济学关于一切服务都具有生产性的见解,但也的确应该把马克思关于生产性劳动的概念加以扩展,使之更加符合实际,并使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与国际接轨,便于对外比较。这种修正并不改变劳动是价值唯一源泉的结论,只是扩大劳动价值论的应用范围,使之更加适应于社会经济现实。
    (二)社会主义不同性质的劳动是分工合作、平等互动的劳动
    江泽民“七一”重要讲话论述了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和落后的“三看”标准,即“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这一观点表明在社会主义社会各行各业的劳动者以及富裕程度不同的劳动者之间人身是平等的,政治地位和民主权利是平等的,他们的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社会主义各类劳动体现了社会分工,有的属于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有的属于实现价值后价值形态转换的流通劳动,有的属于分割现存价值的分配劳动,决不能认为只有创造价值的劳动才是重要的,甚至是高人一等的。其实,实现价值的流通劳动和分割现存价值的分配劳动都是社会化大生产链条有序运行的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同形式的社会主义劳动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人民的富裕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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