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伦理精神探析——韦伯新教伦理研究的时代解读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高兆明  时间:2013-02-15
    论文关键词:韦伯  新教伦理  市场经济  伦理精神
  论文摘要:韦伯新教伦理揭橥市场经济应有与其相适应的社会伦理精神,这种社会伦理精神一方面为市场经济本身的合理性作价值辩护,另一方面,为市场经济健康运行提供社会伦理的人文资源支持。
    在当代中国谈论市场经济,总是蕴含着一个基本的前提或背景:由前现代性社会向现代性社会的转变。这样,对于市场经济的认识,就不仅仅是经济领域的,而是现代性过程的,它所标识的就不仅仅是经济生活方式的变迁,更是社会价值体系的变迁。也正因为如此,对于市场经济的理解,就不仅仅是经济的,更是社会心理与社会文化及其伦理价值观念的。
  中国市场经济建设的短暂历程亦证明,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现实的经济运行类型,离开了社会政治体制改革与社会心理、社会文化及其伦理价值观念变革,则步履维艰。建立市场经济新秩序,内含着建立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政治体制与社会文化及其伦理价值精神的艰难历史任务。
    任何一种经济类型,都内在渗透浸润着一种价值理念与伦理精神,正是这种价值理念与伦理精神,一方面为这种经济类型提供存在合理性的价值辩护,另一方面则为这种经济类型运行提供社会伦理人文背景资源。
    对于资本主义①的兴起,曾有过来自不同维度的多种阐释,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马克思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唯物史观说明,来自于泰格、利维的法律维度的解释,以及马克斯·韦伯来自于宗教伦理精神的揭秘。虽然这些解释各不相同,乃至大相径庭,然而,如果我们不是过于注意其差别,而是冷静地思索其共同性,那么,就不难发现它们均是在以特殊的方式揭示或表达了社会伦理精神对于资本主义兴起的意义,或者换言之,均以不同的方式揭示或表达了资本主义的现实文化基础。
    我们若在一种经济类型与伦理价值理念变迁视野中认识市场经济的文化背景,进而透视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则能够从韦伯对于资本主义经济兴起的研究中获得诸多启迪。
    韦伯曾专门从宗教伦理角度研究市场经济兴起与社会伦理价值精神变迁的关系。川在韦伯看来,资本主义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历史形态或经济模式,其形成不仅仅需要巨大的经济资源与先进的技术支持,更需要独特的社会政治资源与社会伦理价值资源的支持,而新教伦理正充当了这样一种可以从传统中孕生出资本主义精神的中介。依据韦伯的看法,近代资本主义形成的关键不在于从事什么商业活动,而在于以何种精神从事商业活动,在于资本主义精神的萌生与发展问题。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有资本主义精神,它就会创造出资本主义的经济方式与交往关系。在韦伯看来,虽然在前资本主义时期也存在着工商业及借贷活动,但造成前资本主义与资本主义时期工商业及借贷活动之实质性区别的,不是这种活动本身,亦不是从事这些活动的人,而是从事这些活动的人的“精神气质”(}}>,造成工商业及借贷活动资本主义性质变革的是由于资本主义精神这一新的精神气质已经开始发生作用。〔’]换言之,正是贯注在传统工商业信贷活动中的这种新兴资本主义精神气质,使得这些传统的商业信贷活动由前资本主义的演化为资本主义的。没有这种社会伦理精神的变化,即有的传统工商业依然如故,它并不会成为资本主义的最初实践形态。所以,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非常明确地将自己的理论旨趣定位为研究一种“经济制度的社会精神气质(ethos) ‑}z) o
    马克思曾揭示:“各个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马克思当年所要告诉人们的是在认识各个经济时代之区别时,要注意“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他所要揭示的是生产工具劳动资料对于社会经济类型划分的基础性意义。这是极为深刻的a)。不过,对于马克思的上述思想,我们似乎可以作进一步拓展。如果说造成各个经济时代区别的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那么此“怎样生产”可有两种意蕴或规定:一是如马克思已揭示的那样,用何种劳动资料生产工具从事生产,这是来自于客体客观方面的规定;一是劳动者在何种社会伦理精神濡养下,以何种价值精神指导,又以何种劳动态度从事生产,这是来自于主体主观方面的规定。

不同的社会文化及其伦理精神环境,不同的价值精神指导,不同的劳动态度,会有完全不同的生产状态与结果。能够引起社会经济时代类型之变更的,一方面自然离不开客观物质劳动资料的根本性变革,另一方面亦离不开社会文化及其伦理价值精神的变迁。在一个缺失能够滋养市场经济存在与发展的社会文化及其伦理环境中,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是不可思议的。
    18世纪法国思想家曾认为:要改变这个社会,就必须首先改变支配这个社会的思想与文化价值理念及其立法,而要改变社会思想文化与价值精神及其立法就得靠教育,进而得出教育决定论。他们的失误不在于揭示了变革主观精神世界的重要性,而在于将变革主观世界与变革客观世界分离失于偏颇,在于缺失马克思所说的革命实践理念。然而,他们却以自己的特殊方式体悟到社会文化及其伦理价值精神对于一个社会的根本性意义,这是他们留给人类的一笔宝贵精神财富。事实上马克思毕生所做的工作,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试图通过建立一种新的社会价值精神指导人类建立起一个新社会。
    韦伯新教伦理研究中所关切的“精神气质”,大体相当于我们所理解的社会伦理精神,韦伯自己则将其概括为理性精神。韦伯通过研究发现,构成市场经济与前市场经济(或者说是资本主义经济与前资本主义经济)类型区别的,不在于贪欲及其支配下的逐利,而在于理性精神。对财富的贪欲不是资本主义所独有,人类早已有之,相反,“资本主义更多地是对这种非理性欲望的一种抑制或至少是一种理性的缓解”fz)。理性精神的实证化便是理性的技术、法律与管理机器,理性精神的主观内在化则是一种理性的道德价值精神。“尽管经济合理主义的发展,部分地依赖合理的技术和法律,但是同时也取决于人类适应某些实际合理行为的能力和气质。如果这类合理行为受到精神上的阻碍,则合理经济行为的发展也会遇到严重的内部阻力。神秘的和宗教的力量,以及以此为基础的伦理上的责任观念,始终是影响行为的最重要的构成因素。‑}zl韦伯认为正是新教伦理,在西欧特殊的文化传统中,由于种种历史机缘,成为由传统向现代理性精神转换的中介环节,进而提供了资本主义经济形成的精神前提。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韦伯的“新教伦理”概念才被认为是西方解释其现代性过程中最具有原创性与解释力的概念之一。
    韦伯的“新教伦理”是一个具有内在张力的价值概念。一方面,它张扬以节俭为核心的传统美德伦理;另一方面,又张扬起以天职为核心的工作伦理。一方面,它为市俗逐利创造财富的活动提供价值合理性证明,使人们在市俗生活中追求财富的活动不仅不再是恶的,相反获得了善的品质;另一方面,它又明确否定了不择手段获利方式,要求以一种正当合乎理性的方式获利。同时,它又通过宗教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将人的视野引导超越财富本身:创造财富是人的一种俗世责任,然而,创造财富却并不是为了自己的享受,而是为了做上帝的选民、证明自身存在的价值,进而使人通过节俭拥有一种超越性责任,并事实上完成了使财富向资本的转化。f61更为奇特的是,上述在通常看来是充满紧张与对立的两个方面内容在新教伦理中竟然奇妙地契合一致,并成为来自于两个不同方面的驱动资本主义发展的动力。新教伦理作为一种价值精神或社会伦理价值取向,在为市场经济作道德价值辩护的同时,又为市场经济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一种原初的现代性伦理价值精神支持。在这里,韦伯事实上已向我们揭示:理性精神是一种不同于传统社会的现代性人的存在方式及其价值理念。
    在一般人看来似乎造成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区别的在于是否逐利,但在韦伯看来却在于对利的一种新型的理性精神。这种新型的理性精神表达了一种新型的社会伦理关系,它一方面给予获利本身全新的道义评价,另一方面又对获利之方式给予明确的规定。根据韦泊的研究,资本主义在兴起过程中从新教伦理那里获得的积极思想资源之一就是赚钱获利的天职精神。这里又进一步包含着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对获利本身的道义肯定。“把赚钱看作是人人都必须追求的自身目的,看作是一项职业”,这种新兴的社会精神价值观念是与前资本主义时代的“伦理感情背道而驰的”〔’〕。正是这种赚钱获利天职观念的普遍确立,才使得社会成员能够激发出投身职业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其二,对获利途径的合理性规定。资本主义经济的确是追求获利的经济,然而,“获利的欲望、对营利、金钱(并且是最大可能数额的金钱)的追求,这本身与资本主义并不相干”。“资本主义的经济行为是依赖于利用交换机会来谋取利润的行为,亦即是依赖于(在形式上)和平的获利机会的行为。”川“资本主义精神与前资本主义精神之间的区别并不在赚钱欲望的发展程度上”川,而在于以何种精神指导赚钱活动。在这里,理性精神的解放作用就首先表现为一种合理利己主义与合理功利主义社会精神。正是理性精神的觉醒使人们重新发现自我及其利益的存在,并以理性的态度去争取与实现这种利益。对利的这种理性主义态度与社会文化伦理价值取向,实质上在标识了一种新的社会伦理关系形成的同时,对这种新的社会伦理关系提供了广泛的价值精神支持。

    对利的这种理性主义社会伦理价值取向,大致可以概括为合理利己主义。作为一种价值理念与社会伦理精神取向,合理利己主义从头至尾都贯透着利己性,而正是这种利己性,由于缺少那样一种康德式的道义精神,又使它为人们所垢病。然而,如果不是以一种情绪化的态度,而是以一种理性的态度冷静审视合理利己主义,则可以发现,其即使在道义上它也仍然拥有某种善的品质,尽管这种善不是强善而是弱善。之所以说合理利己主义不是强善,就在于它没有道义论伦理精神的那种彻底无私性及其震撼力,缺少传统义务美德的圣洁性。
而之所以说它还是种善而不是恶,就在于它相对于极端利己主义、相对于所谓损人利己,仍然具有某种合理性,它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对他人利益尊重的道德义务精神,表达了一种不同于传统身份等级宗法制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经济类型。在合理利己主义中,一方面,可以透射出主体性地位及其主体性精神的确立,另一方面,这种主体性又是以一种互利方式表达出的交互主体性,所以,它至少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表达了经济活动主体间的某种平等互惠的交互主体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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