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盗版软件危害的经济学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聪 时间:2013-02-15
  摘要:软件是构建信息化社会的基石,软件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在21世纪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产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软件产业无论从产业规模、产业发展环境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众所周之,盗版的肆虐已经成为阻碍软件产业发展的最大的一块绊脚石。本文将拟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分别从软件盗版和我国反盗版软件的现状和软件盗版所带来的危害进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字:盗版;帕累托效率;社会福利
  
  一、软件盗版和我国反盗版软件的现状分析
  我国软件的盗版现象由来已久,如今它已成为文化市场上的一颗毒瘤。尽管从中央到各地方政府都在一定程度上采取反盗版措施,对盗版进行打击,但时至今日,盗版现象不仅没有得到有效的根除,反而还有越来越猛之势。以下是对软件盗版和我国反盗版软件的现状的一些分析。
  1.位于首都北京海淀区的中关村,是我国IT业兴起的地方,是高科技的摇篮,我国最大的计算机软件,硬件,多媒体等产地的集散地。然而,现在对于我们而言,中关村似乎成为了假货、盗版、“山寨”、诈骗的代名词。一些小公司私下为客户提供的盗版软件已经形成了对正版软件的严重冲击。 由于盗版的冲击,导致正版软件业市场销售的下滑幅度达50%,退货率达30%—50%,盗版软件的市场占有率据最新估计达到95%,甚至还要高。
  2.其实深受盗版软件危害的国家不在少数。美国商业软件联盟一项软件盗版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2003年全球使用的计算机软件中有36%为盗版,由此造成了290亿美元的损失。而中国与越南的盗版高达93%,其中软件行业受盗版的危害最大。
  3.为了整顿软件盗版市场,我国政府一直在努力。近年来,盗版现象也有好转的形势。北京参考网《2007中国软件盗版率调查报告》指出:中国软件盗版率在逐渐下降,2007年盗版率由06年的24%下降至20%,收费计算机软件套数盗版率由63%下降至56%。其中,单位用户收费计算机软件套数盗版率由39%下降至35%,而个人用户也由78%下降至69%[1]。
  4.除了对经济的危害,盗版软件更是对知识产权的严重侵害。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政府目前的重要工作,也是我国对于世界贸易组织应当履行的承诺。在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上,我国政府的态度一向是坚定的。就目前国内专利法的实施来看,在15年的时间内,我国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处了约1.2万件专利侵权或专利纠纷案件,结案率达到88%。尽管执法力度已经很强硬,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盗版问题。
  以上数据告诉我们,我国的盗版现象十分严重,虽然近年来的软件盗版率在政府的大力管制下,已经有了明显的下降,但是,仍然在世界范围内“遥遥领先”。这不但关乎软件行业的切身利益,对外贸易的信誉问题,更是削弱民族创新意识,是对民族尊严的重大打击。
  二、软件盗版的危害
  (一)盗版并不是“帕雷托改善”,而会使社会福利受损
  一切经济活动都是为了提高社会的福利水平。20世纪初意大利著名的经济学家帕累托更明确地指出: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一项经济活动能在不损害任何其他社会成员的福利的条件下,至少能提高另外一些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这就存在着使人们的福利改善的可能。这种改善后就叫“帕累托改善” [2]。
  在生产销售盗版产品的过程中,的确使一部分社会成员——盗版厂商和消费者的福利得到了改善。盗版软件品的存在,原来不能购买或没有购买某种商品的消费者能够购买一定数量的盗版品,从而增加消费者福利;原来使用正版品的消费者改为使用盗版品,因盗版品的低价格而给买主带来更大的消费者剩余;即使是坚决使用正版的消费者,也能够在盗版品的冲击下以更低的价格购买正版品,并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
  但是,这种改善并不是“帕累托改善”,因为它损害了正版软件产品生产者的福利。一个软件开发商,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研究其最新软件。而盗版厂商不用花费巨额资金和聘请高科技人才,仅仅花费数分钟便可以获得相应的软件拷贝,并以较低价格投放市场,这对软件开发者而言无疑是巨大冲击。正如,一个小偷偷了你的钱,小偷的经济状况显然好转了,但是你却遭受了经济损失,这怎么能说是社会福利得到改善了呢?盗版对经济的“贡献”是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基础上产生的。其结果,并不是提高了社会福利,而是加重了社会分配的不合理。
  盗版产品的这种“非帕累托改善”的性质决定了这样的恶性结果:如果软件盗版行为继续肆虐的话,正版厂商的利益则不能得到保障,其生产的积极性则不能得到保证,直接打击生产者的创新和创作的积极性。
  (二)盗版产生负的外部性
  经济外部性是经济主体(包括厂商或个人)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有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之分。正外部性是指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则是是指经济行为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此负外部性的经济主体不用承担成本[3]。盗版软件会产生负的经济外部性。一方面它损害软件开发公司的合法利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严重削弱我国软件产业长期发展的潜力[4]。另一方面,对于消费者而言,由于盗版软件的质量问题,也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现在盗版活动采用的各种设备越来越精良,其从正版制作出盗版产品的时间差也越来越短,这使得消费者想单纯从产品的质量上来判断盗版与正版已经很困难了。但是不可否认,盗版仍然存在一些质量缺陷,它给用户计算机所带来的风险率远比正版要高很多。例如,电脑黑屏严重,盗版软件导致重要数据的丢失甚至会带来病毒等等,这会给使用者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而且一旦出现问题,根本不能从软件公司得到技术支持。此外,作为三无产品的盗版软件,并没有常规产品的售后服务作为后续产品服务支持,消费者不仅要承担安全风险,还要承担日后产品升级成本。
  (三)软件盗版给税收收入和就业带来不可弥补的亏损
  税收,是我国政府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作为主要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税收通过引导社会经济活动,从而合理调整社会经济结构。保证就业,则是我国政府的职责,是民生之本。据统计,在 “十五”期间,我国软件产业总产值从796亿元升至3900亿元,的平均增速超过40%,规模增加了4倍多,2006年年底达到4800亿元。作为我国第三大支柱产业的软件行业,对于税收的贡献更是大幅度提高。
  但是根据美国《世界知识产权报告》估计,中国综合盗版率每增加10个百分点,软件销售额将减少39.7亿元人民币,相应的经济活动总量也将下降67.76亿元人民币之多,会造成近13170个人丧失就业机会。相反,如果盗版率减少10%,将会带动正版软件厂的发展,直接或间接为社会提供13170个就业岗位,同时为政府增加7770万美元的税收[5]。
  由此可见:盗版软件已经对我国新兴的软件产业构成了极大的危害,严重的阻碍了软件市场的发育,使得软件企业的经济效益锐减。盗版的存在残酷地剥夺了软件行业本来能为国家提供的更多就业机会以及缴纳的更多税收。
  三、改进的措施与意见
  软件行业是21世纪知识经济的载体,尽管各种原因促使盗版肆虐,我们必须找准措施,以积极态度应对,还软件业一个“纯真无邪”的世界。但是,盗版给公众所带来价格上优惠等一系列好处,我们也不得不考虑。并且,盗版四处横行,反盗版行动的成本之高,可想而知。因此,打击盗版并非一朝一夕之事,需要政府、厂商、消费者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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