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创新创业政策支持体系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常忠义 时间:2013-02-15
  (2)实现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相关政策。一是通过为留学人员、高层次专业人才提供有吸引力的工作、创业和生活环境,制定优惠的引智、引才政策,使本区域从外部获得必要的创新创业专门人才;二是通过制定柔性的人才流动政策,创造一种灵活的人才流动模式,大大扩展本区域的人才引进与流动空间。
  (3)创造有利于人才生长发展环境的相关政策。改革教育体制,转变教育思想与培养模式,通过建立有利于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教育体系和文化氛围,使区域创新人才资源规模不断扩大,创新人才的素质与能力不断提高。
  3.3建立有利于区域创新创业的投融资体系
  区域政府促进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形成的政策组合主要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制定区域产业政策及与之相配套的财税政策,对本区域创新创业需要优先支持而民问资本又不愿介入或无力介入的先导产业及基础产业,进行直接投资。如通过不同形式的科技创新计划或重点创新项目,实现政府财政资源的直接配置。二是以政府间接投资为诱导,吸引民间资本对区域创业的各类主体进行风险投资。主要包括政府投入种子资本或以财政贴息、税费优惠等间接投资手段,采用市场运作方式,调动民间资本对创新创业进行风险投资。政府在出台这类政策时务必注意,对风险投资不能介入过深,运作方.式应更多地运用市场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机制。三是,扩大区域开放规模,提高区域开放质量,使更多区外资本包括国际资本参与本区域的创新创业。这类政策从目前看,其重点已不在于给外来资本提供财税方面的优惠,而实际上已扩展到产业配套、服务环境、法治环境和人文环境等更广的投资环境内容。区域政府在制定吸引区外资本参与本区域的创新创业的投资政策时,应当以投资者关注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对投资环境问题进行综合考虑,出台相互配套的环境组合政策,发挥好环境优化政策的综合效应。
  3.4完善有利于区域创新创业的法规体系
  法规是政策的法制化,是用国家意志强制推行的政策体系。对于将长期影响区域创新创业行为和效果或对区域创新创业行为与效果有重大影响的政策条文法制化是十分必要的。
  (1)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区域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框架,建立并完善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效率,使区域的创新创业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激励。
  (2)政府投资行为法制化。这主要指政府在对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以及其它投资目标进行直接与间接投资时,应对其投资决策程序和投资权责关系建立受法规约束的相关体系,从而避免政府投资的低效或缺失。
  (3)企业创新行为的法制化。即通过对创新企业的认定和企业创新行为激励的法制化,使创新企业的创新资源与创新行为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受到法规的约束,成为一种受法规调控的与区域政府创新目标相符合的社会行为与社会资源。如通过法规确定设立高新技术企业的进入“门槛”,建立动态的考评制度与奖罚制度等。
  (4)政府管理行为的法制化。主要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对创新创业企业管理范围、管理程序、管理责任的法制规定。要通过对政府管理行为的法制化,减少和避免对区域创新创业企业管理过程中的随意性和低效率。
  3.5建设适宜于区域创新创业的服务环境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在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轨的过程中,区域政府的工作重心和政策重点也必然随之转向对服务环境的优化。
  (1)建设能满足区域创新创业需要的基础设施。通过实施相关的产业政策与投融资政策,促进区域内信息、交通、能源、城市建设、大型试验设施、大型中试基地等能为全社会创新创业行为提供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

  (2)建设运作规范、服务高效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通过政策导向和规范,推动、促进区域内为创新创业提供各类中介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如律师事务所、会计与审计师事务所、技术信息中介机构、劳动力市场、咨询机构、技术市场、技术服务机构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器等不断发育完善,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持。
  (3)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制定社会保障政策,推动区域社会保障的建立与完善,为区域创新创业企业提供广覆盖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化的保障支持,使各类创新主体能够实现同等条件下的公平竞争,并使之 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而顺利地走向市场。
  (4)建设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经济“特区”。高新技术园区是推进区域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也是区域创新创业政策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政府的政策重点主要应放在有利于区内创新创业企业生长的管理体制创新上,主要内容应包括:建立精干高效、政企分离的管理架构;建立政企分离、市场化运作的基本建设开发体制;建立与国际接轨、运作规范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3.6建设有利于区域创新创业的社会文化氛围
  建设一种有利于区域创新创业的社会文化氛围,既有赖于市场体制的逐步成熟、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也有赖于政府政策的积极引导与推动。要在全社会逐步形成一种崇尚创新、容忍失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文化氛围,政府必须在舆论宣传、人才激励、风险投资、市场开放等方面制定相互配合的一系列政策,引导区域的舆论导向,使创新创业意识深入社会机体与民众思维。
  4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4.1关于客观条件问题
  正确把握客观条件是制定区域创新创业政策的前提和基础,客观条件包括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就内部条件而言,主要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发育程度和社会文化环境等内容;就外部条件而言,现阶段应着重考虑我国加入WTO及进一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等宏观背景。首先,必须从区域内部条件的客观实际出发,明确政策的着力点,应注重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创新创业效率上。而中西部地区由于自身条件的制约,仍需把政府政策作为推动区域创新创业的重要手段,注重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相结合。其次,在我国加入WTO、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的宏观背景下,区域创新创业政策的制定必须更加注重开放性。第三,政策制定必须符合WTO规则。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员,应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下,遵循非歧视性、更自由、可预见性、更多竞争性等基本原则,制定区域的创新创业政策。第四,区域政策要与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相协调。
  4.2关于目标确定问题
  总体上看,制定区域创新创业政策是为了确保区域创新创业体系高效运行,通过创新创业,提升区域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由于各区域客观条件差异性较大,制定政策的目标应有所区别。就东部区域而言,应以提升区域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尽快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为目标;中部地区应以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区域经济向新的发展阶段迈进为目标;西部地区则应以加快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区域经济跨越性发展为目标。
  4.3关于创新模式选择问题
  从实际出发,选择适合区域特点的创新模式,对推进区域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东部地区应充分发挥本区域在对外开放上的优势,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依托国外先进技术发展优势企业群,并以此为基地向中西部地区传播发达国家创新成果。同时,要高度重视并鼓励引进技术本土化和二次开发创新,通过引进技术的本土化和二次创新,提升区域整体技术水平。中西部地区由于分布着大量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高科技人才等创新资源,宜选择自主开发与引进技术并重的混合型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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