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管理制度对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制衡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笑诵 时间:2013-02-15
    3.2产权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制衡
    产权的激励功能是指因产权的确立而使产权主体努力强化自身行为的功能。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可以通过期权激励等产权激励方式进行激励通过期权激励,可以把企业经营者的利益与企业的中长期利益结合起来,激发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避免企业的短期行为。
    产权的约束功能指的是产权确立之后,对产权主体行为所产生的约束力、产权的确立一方面明确了主体的权利范围,产生了激励功能,另一方面也必然会产生约束功能。笔者认为,这种约束是自然形成的内在约束,而来自于企业投资者对经营者所做的各种约束则是外部约束外部约束如果方法不对,会卜扰经营权的独立性,影响产权的运行。
    3.3市场竞争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制衡
    笔者认为,在完善市场竞争的激励与约束方面首先要健全和完善经理人市场。要使公司高级人才可以自由流动,高级人才可以自由地选择其管理的企业,所有者也可以自由地选择高级人才来管理自己的企业。而要使所有者自由选择经营者成为可能有两个条件必须满足:一是高级经理人才的选拔必须市场化,即所有者可以从市场自由选拔经营者,不受任何行政干预。二是应当有完善的经理人才市场而我国在这方面目前也是相当薄弱的。其次,要健全和完善经理人市场,必须改革国有企业经营者任命制,逐步实行经营者市场化选择。对于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不可能完全排除行政任命制的必要性,但应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选择经营者的方式,尽量减少行政任命的范围和数量,扩大市场化的比重。
    3.4实行分权制约和多股制衡
    笔者认为,国有企业在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同时,务必要建立健全董事会、经理、监事会三权制衡的机制。即决策权、经营权和监督权相分离。实践证明,“分权制衡,,体现了法人治理结构的本质特征,只有执行好这条原则,才能跳出原有的运作模式,实现决策层和执行层的有效分离,保障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正常运作。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必须从优化股权结构入手,努力实现“多股制衡”,避免出现两种现象:一种现象是国有股“一股独大”。因为,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极易产生“内部人控制”的局面,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力分配被严重扭曲,董事会极易成为大股东的掌中之物,而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却十分有限〔其最终结果便是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难以形成,公司制的独特优势难以充分发挥。另一种现象是主张小股东越多越好。公司全部是小股东有许多弊端,因为小股东从短期利益考虑比较多.很少考虑企业的长远利益。因此,在一个公司内,有儿个相对较大的股东,同时又能做到“多权制衡”,有利于维护大多数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实现企业的长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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