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困境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黄文正 时间:2013-02-14
提要本文以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为核心,考察其困境,说明其本质,阐明其有效地扩大内需,使经济发展建立在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有稳固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对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最后给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非农产业;农业剩余劳动力;劳动力套利;转移
 
  一、导言
  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程说明:在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型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中国作为农业大国,“即使在不考虑农村新增劳动力的情况下,我国未来几年仍有大约1.7亿农村剩余劳动力亟待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是不可逆的历史潮流,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结果。从现实角度考察,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内向型转移方式,即通过现代化农业之路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形成“育种-种植-加工-贸易”一体化,最大限度地容纳农业剩余劳动力。而现代农业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特征挤压农业产业链条所释放的就业空间,该途径的就业空间有限;二是外向型转移方式,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本文旨在考察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余下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剖析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困境;第三部分分析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动力;第四部分阐明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经济效应;第五部分是对策。
  二、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困境
  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和面临的外部环境制约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其困境主要表现如下:
  (一)赶超战略和非均衡发展战略阻碍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有鉴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化是建立在重工业的基础上,发展中国家希望遵循赶超战略迅速实现现代化,使劳动力从农业转向工业,从而减少对农业土地的压力。在此思想影响下,我国长期实行赶超战略,在发展观念上,重投资和轻消费,重总量和轻结构,重增长和轻质量;在发展手段上,压低生产要素价格,实行低工资、低利率和低资源成本制度,并通过高储蓄、高积累和高投资,为工业化提供资本积累,从而建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但赶超战略对劳动力素质要求很高,导致对一般农村劳动力需求很少,不利于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改革开放以来,在区域经济发展上,我国相继采取沿海优先发展、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等非均衡发展战略,这有利于突出重点带动全局,但配套政策分散化又没有适时地协调跟进,缺乏区域优势转化的市场化链接,造成区域间经济发展能力差异过大,不利于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阻碍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建国初期集中有限资源优先支持发展城市经济,符合当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国家根本利益。但长期实行城乡分治造成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近年来,我国加大对“三农”领域的投入,但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体系尚未健全,我国独有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尚未发生根本变化。一方面城市基础设施和非农产业快速推进,城市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急速增加;另一方面广大农村地区的生产方式落后,农民收入低且消费能力弱。这样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使城乡经济不能良性互动,城市非农产业部门不能有效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不利于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三、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本质
  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表面上转移出去的是剩余劳动力,实质上是以劳动力为基础的农业部门和非农产业部门的生产要素贸易。严格意义上讲,贸易(包括实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表面上交换的是商品和劳务,实质上交换的是彼此不同的生产要素禀赋。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与贸易不同在于:贸易反映贸易生产者全部的生产要素禀赋,包括外生的禀赋,如资本、土地资源和技术水平等,也包括内生的禀赋,如技术创新能力和经济组织的适应能力等;而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反映劳动力禀赋。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产生的动因是“劳动力套利”。当前,我国农业与非农产业的劳动力价格差异巨大,农民迫切需要提高收入;非农产业的非核心业务急需大量劳动力,以节省劳动力成本,这是典型的“劳动力套利”。下面详加分析“劳动力套利”实现。
  在图1中,假设我国国民经济由农业和非农产业两个部门构成。农业劳动力相对富裕,其劳动力边际生产率低且价格低廉;非农产业劳动力相对稀缺,其劳动力边际生产率高且价格高昂。我国劳动力资源总量为L1L2,农业部门为L1L,非农产业部门为LL2,E1C1表示农业部门递减的劳动力边际生产力曲线,E2C2表示非农产业部门递增的劳动力边际生产力曲线。在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之前,农业部门使用L1L量的劳动力生产E1L1LQ量的农产品(农业部门的生产能力因为剩余劳动力出现而产量过小),非农产业部门使用LL2量的劳动力生产LL2E2H量的非农产业产品,农业部门的边际生产力QL低于非农产业部门的边际生产力HL,即农业部门劳动力工资水平为QL,非农产业部门劳动力工资水平为HL。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理论上可以持续到两部门劳动力的边际生产力均等PG为止,这时GL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部门。农业部门的劳动力边际生产力提高(图中未画出),L1G量的农业劳动力生产E1L1LQ量的农产品。非农产业部门的劳动力边际生产力曲线E2C2对L2G量的非农产业部门劳动力产生作用,生产GL2E2P的非农产业产品,全社会增加HPGL量的非农产业产品。因此,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后,农业以更少的劳动力生产与剩余劳动力未转移前相同的农产品,农民获得更高收入;非农产业以更低的工资获得更多的非农产业产品,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劳动力套利”。(图1)
  “劳动力套利”隐含地强调“必备技术和制度”。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降低非农产业的信息传递成本,拓展其在业务过程中的选择范围,使其有可能打破地域疆界限制并突破传统的管理边界进行业务重组和流程再造;而现代交通技术的发展打破距离限制,改变农业剩余劳动力“不易转移”特征。因此,“必备技术”使农业剩余劳动力有可能大规模向非农产业转移,“劳动力套利”才有可能实现。如果缺乏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制度,双方合同很难达成,即使双方签署合同,由于缺乏制度保障,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非农产业部门会承受巨大的违约风险,高昂的交易成本制约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步伐。由此可见,“劳动力套利”需要“必备制度”。
  但是,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劳动力套利”与农业部门的“劳动力套利”不同。农业部门的劳动对象主要属于物质产品,是人类体力活动的产物,其“劳动力套利”针对的是低端劳动力对象;非农产业部门的劳动对象主要属于知识或精神产品,是人类智力活动的产物。因此,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劳动力套利”针对的是高端劳动力对象。由此可得,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本质上是以高端劳动力为基础的生产要素贸易。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农业部门所要求的劳动力禀赋如图2所示。(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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