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社会转型与新农村建设探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4

  因此,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从根本上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制度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提。

  首先,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弱化土地的保障功能。目前,由于国家在农村的社会保障缺位,土地扮演着农村社会保障的功能,使土地资源难以资产化和有效利用。国家应当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在农村的投入,在农村逐步建立广覆盖的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等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农民的后顾之忧。

  其次,改革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给予农民以国民身份待遇。现行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农村剩余劳动力难以从农村有效释放出来,导致农地关系矛盾尖锐化。因此,改革二元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使农村劳动力能够自由迁徙、就业,与城市居民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和机会,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当务之急,也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

  三、生产方式转型: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进农村二元经济体制改革,是为农民经济权益和农村生产力的提供制度保证。按照新制度经济学流行的观点,有效的制度安排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亟须实现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型。生产方式的转型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的过程。生产方式及其变革,是推动生产力发展与生产关系变革的决定力量。

  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传统生产方式的回归,它没有改变小农经济的性质和生产方式。虽然在改革初期,在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生产方式尚未形成时,通过对家庭个体的经济激励,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业产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生产方式日益成熟,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步加强,分散生产的以小农经济为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缺陷和弊端也就逐渐的突显出来。(1)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降低。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解散,农田水利建设和维护也日趋荒废,而对于分散的单个农户来说,工程巨大的农田水利建设,对其既没有积极性,也无力进行。农业生产和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变得异常的脆弱。(2)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缺乏市场竞争力。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生产单位是分散的单个农户。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单个的农户已无法有效地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参与市场竞争。

  因为,单个的农户资金有限,没有大规模生产实力,难以有效地开发或利用现代农业科技,难以有效地组织农产品的生产、仓储、运输和销售,从而难以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而只能局限于温饱状态下的小农经济。(3)贫富两极分化加剧。市场经济条件下,小农经济的自发发展必然导致农村的两极分化。由于农民家庭拥有的主客观资源禀赋的差异性,在自发的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贫富差距会拉大,在失去集体经济组织的统筹安排下,甚至会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

  显丽易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必然要求转变分散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走向联合生产或合作生产道路。

  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毛泽东就指出,为了避免小农经济自发发展必然导致农村严重的两极分化,为了满足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对原料、资金和市场的大规模需求,唯一途径,就是把农民组织起来,引导他们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毛泽东指出:“全国大多数农民,为了摆脱贫穷,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人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国家通过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广大农民走上了合作化、集体化道路。它体现了农业现代化、农村社会化与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一般要求和内在关系,奠定了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理论基础,指明了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与方向。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农业现代化技术日益被推广和应用,分工与合作13益深化和密切,农户个体经营已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化生产的要求。从农村改革实践来看,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方式解决温饱问题有余,但要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更高层次的要求,需要进一步转变农村分散生产的经营方式。南街村、华西村发展的直接证明与小岗村发展现实的间接证明:农户个体经营可以解决农村居民的温饱需求,解决不了更高层面的富裕需求,因此,农民整体要增收走向产业联合是大势所趋。

  四、非正式制度转型: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影响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性因素中,除了产权制度、二元制度、生产方式等之外,还包括存在于农民之中的风俗习惯、文化价值、伦理规范、道德观念等。而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前者属于正式制度安排,后者属于非正式制度安排。在一定的条件下,非正式制度对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影响甚至是起关键的作用。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但是,一定区域内的人们在长期演进中形成的独具体系的风俗习惯、文化价值、伦理规范、道德观念等思想意识,又会反过来影响人们的决策和选择,从而影响着社会的进步。

  从各个国家、地区经济转型和体制改革来看,新的正式制度的移植、模仿和学习比较容易,但是,要从根本改变深深植根于人们内心深处的传统观念、风俗习惯,则并非易事。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转型过程中,采取同样正式制度的两个不同社会(或国家),其经济绩效却完全不同。除了其他因素的影响之外,非正式制度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一般而言,正式制度的引进、复制或移植是相对容易的,但是正式制度的实施则需要非正式制度的配合。非正式制度,是一个社会在其漫长的历史演进中自发形成的被社会成员共同认可的、不成文的行为规范。它一般包括风俗习惯、文化价值、伦理规范、道德观念等。通过历史积淀而形成的传统文化价值观念体系已深深地浸润在人们的内心深处,在其自身的实施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着难以自纠的“路径依赖”。正是由于本土非正式制度的惰性难以在短期内改变,新借鉴引进的正式制度和原有的非正式制度势必产生冲突,其结果使得借鉴引进的制度可能既无法实施也难以奏效。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国内学者们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现代化,首先要改变农民的传统观念、改变封闭小农社会下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与习俗。只有当作为非正式制度的传统价值观念体系朝着与正式制度转型一致的方向转变时,正式制度的引进、创新及其实施,才能有效地进行。

    既然如此,如何才能有效实现在新农村建设中非正式制度的转型?

    首先,实现农民身份转化,赋予农民作为公民的平等权利。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和主力军。推进新农村建设,要求逐步废除城乡分割的户籍身份制度,构建公民社会,赋予农民作为公民所应享有的平等权利。只有在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上获得平等地位和待遇,农民传统的价值观念体系才能有实质性的转变。正如马克思所深刻指出的那样:“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而且,赋予农民作为公民的平等权利和地位,同时也是新农村建设内在要求。

    其次,塑造新型的现代农民。农村的现代化,农业的现代化,首先是农民的现代化。为此,就需要把农村的教育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通过教育来改造人,通过教育来实现人的现代化。一方面,通过基础义务教育扫除农村青壮年文盲;另一方面,通过各种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现代职业技能,掌握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此外,通过科普、文化下乡和农村文明基础工程建设,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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