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铁路部分利权的收回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佚名 时间:2010-09-06

【摘要】中东铁路建成后,沙俄侵略势力进一步扩大了在我国的侵略特权,攫取了中东铁路沿线的一切权利,政府和人民为收回部分利权做了不懈的斗争,在十月革命和世界民族解放运动的推动下,在帝国主义之间的相互争斗下,我们利用一切机会,收回部分利权。

1896年中俄签订《中俄密约》和《华俄道胜银行承办建造东省铁路合同》,使沙俄取得了在中国东北建造和经营中东铁路的特权,为侵略中国东北地区找到了合法化的借口。当时为了应付中国对铁路为沙俄独占的不满情绪,在上述条约和合同中还写入了一些冠冕堂皇的条款。如:“凡该铁路及铁路所用之人皆由中国政府设法保护”,“所有铁路地段命盗词讼等事由地方官员照约办理。”“凡俄国水陆各军及军械过境,由俄国转运经此铁路者,应责成该公司迳行运送出境,除转运时必须沿途暂停外不得借他故中途逗留。”这些条款说明。日后沙俄对中东铁路的侵略特权是不受保护的,按照上述条约和合同,中国政府有权收回中东铁路部分利权。

中东铁路建成后,沙俄侵略势力进一步扩大了在我国的侵略特权,光绪三十三年,俄员擅自在哈尔滨设立自治会,公然侵夺铁路沿线的地方行政,自订章程,勒取捐税,经中国政府交涉,1900年中俄签定了〈东省铁路界内设立公议会订定大纲〉,其中规定“铁路界内首先承认中国主权,中国主权应行之事皆得在铁路界内施行。关于中国铁路法令者系中国官员主持。”明确规定了铁路附属地在中国主权范围之内,中国政府收回中东铁路利权是正当、合法的。

1905年日俄战争后,沙俄和日本帝国主义在我国的东北划分了势力范围,北满(中国东北的北部地区)是沙俄的势力范围。自建造中东铁路后,中东铁路附属地成为沙俄在中国的国中之国,中东铁路局总揽了铁路附属地的一切大权。包括铁路经营管理、军、警、司法、行政、、工矿、、宗教、卫生、文化、邮政等等。所谓的中东铁路附属地,是沙俄强占的中国领土。附属地的行政权本应该归中国政府,可沙俄侵略者在附属地驻军造成既成事实,霸占当地的行政权,由中东铁路管理局下设的民政处管辖。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给中国政府和人民收回沙俄侵占中东铁路的特权创造了条件,收回沙俄在华的一切侵略特权是完全正当的行动。但当时是北洋军阀政府,软弱混乱,面对帝国主义列强虎视眈眈的气势,表现得畏首畏尾。中东铁路附属地人民的斗争和俄国革命士兵的斗争,严重地削弱了沙俄残余势力的力量,中国借此契机努力驱逐沙俄残余势力,逐渐收回部分利权。

当十月革命胜利后,中国军队进入了铁路附属地,1918——1920年苏俄反对外国武装干涉胜利极大地打击了沙俄残余势力,消灭了高尔察克白匪,1919年3月,协约国铁路监管会成立后,由于各帝国主义之间矛盾重重,决定将保卫中东铁路的责任交给中国政府,1919年7月25日苏俄宣布放弃在华一切侵略特权,但当时的北京政府屈服于帝国主义的压力,拒绝和苏俄谈判,并对中国人民封锁消息,苏俄红军的胜利使霍尔瓦特等沙俄残余势力彻底地孤立了,1920年3月13日,中东铁路工人举行第四次大罢工,商人罢市,1920年3月16日中国政府把沙俄残余势力的头目中东铁路的总管霍尔瓦特赶下台,也进一步收回中东铁路的利权。1920年12月,北京政府颁布〈东北特别区警察编制大纲〉和〈东省特别区警察总管理处章程〉,设立东省特别区警察总管理处,中东铁路沿线界内警权归该处管理。这样就收回了中东铁路的警权。1920年9月23日,北京政府停止原俄国公使及领事待遇,同时取消俄国治外法权。在9月28日国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在中东铁路附属地收回司法权的临时办法,决定从10月1日起开始实行。后遭到俄方的无理拒绝,中国政府调动军警查封了沙俄审判厅,接收了中东铁路附属地的沙俄监狱。1920年10月末中国政府颁布法令,成立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地方分厅。在中东铁路沿线设立6所地方分厅。在中东铁路附属地专门负责有关俄人的诉讼案。终审机关按着中国法律办理。这样我们又收回了中东铁路的司法权。1920年10月中国政府宣布改中东铁路附属地为东省特别区,后又设立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废除了中东铁路管理局民政处,中东铁路沿线的市政由市政管理局管理,收回了中东铁路沿线的行政权。

日本对中东铁路也垂涎已久,妄图在第一次世界大战还没有结束,英国、法国等纠缠在欧洲战场的大好时机,企图出兵远东地区,攫取包括中国满蒙在内的特权,不顾美国反对,1918年4月登陆海参崴,还私自和前俄国驻日本大使签定有关中东铁路南段,长春至第二松花江转让换文。企图攫取更大的侵略权益,遭到了中国政府的严正拒绝。此后,日本又借口履行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义务,于1918年5月和北洋政府签定〈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协定〉。根据协定,日军可以合法开进我国东北,中国还要供给日军地图、情报、原料等,日本以供应军火和军事技术人员,加强对中国军队的控制。美国其实也对中东铁路垂涎多时,面对这种情况,美国要一方面干涉苏俄革命,一方面还要干涉日本独占中国东北,于1918年8月美国军队登陆海参崴,也想控制远东地区。后来日本军队不顾中国人民的反对,进入哈尔滨,又擅自派兵到中东铁路附属地。要求中东铁路沿线的中国军队指挥权让与日本。企图以共同防御为名乘机侵占中国东北,取代俄国在中国的侵略地位,但遭到中国政府驳斥。

美国为了控制铁路和牵制日本,一方面谴责日本的独霸行径,一方面派兵进驻哈尔滨,美国和英国、法国于1919年3月召开海参崴会议,组成了英、法、美、意、日、中等国的国际监管中东铁路和西伯利亚铁路委员会,这样就减少了日本独占中东铁路和西伯利亚铁路的可能性。中东铁路由各协约国军队分段“保卫”,控制了日本独占的企图。1920年6月,北京政府派中央调查员和美、英、法国顾问到哈尔滨调查,制定收回中东铁路的方案,其中有废除日中军事协定的条文。后来在华盛顿会议上,美国提出所谓的中东铁路共同管理案,日本以中东铁路至少不能让俄中以外国家控制的既定方针,反对美国的提案,中国政府也在中国人民的压力下拒绝了美国的提案,促使美国的侵略企图也破产了。在这一时期,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亚洲民族解放运动十分高涨,如1919年朝鲜的“三.一”运动,中国的“五.四”运动等,也打击了日本等帝国主义,同时,1920年日本发生严重的危机,日本内阁成员反对派兵,经济上又承受不起大规模的战争。这样由于美国和日本对远东地区和中东铁路的争夺,互相排斥打击,加上中国人民的不断斗争,以及亚洲民族解放运动以及日本国内发生经济危机等因素,削弱了日本、美国对中东铁路的控制,我们可以看出十月革命和苏俄反对外国武装干涉、国内战争的迅速胜利是中国政府得以收回中东铁路部分权利的基本条件,日本、美国帝国主义之间的角逐是促成收回中东铁路部分利权的重要原因。中东铁路部分利权的收回是在多种条件的影响下,给当时是中国政府创造了一个好的机会,其实当时仅仅依靠软弱的北洋军阀政府是没有能力收回的,这种多方汇集的好时机,对北洋政府来说是一次非常偶然的,并不是在国家强大的情形下理直气壮地收回的。我们在讨论中东铁路部分利权收回这个事件时,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弱国无外交,如果当时的中国政府是强大的,我想中东铁路利权的回收会更为早些,更为理直气壮的,利权的回收也会更为顺利。

中国政府收回中东铁路部分利权是在全世界第一次无产阶级革命胜利成功的影响下取得的胜利,反映了全世界无产阶级和民族解放运动的历史作用。但我们必须承认中国政府在收回中东铁路部分利权的同时,也大量地出卖了中国的主权。今天我们回顾这段曲折的历史事件,我们在当今社会在建设社会主义化国家的时期,必须加强爱国主义,强化民族自尊心,在外交方面要维护好国家的主权和利益,为祖国的繁荣强盛作出贡献。


1、赵巧萍:《从中东铁路问题看早期苏俄对华政策》,《 广东教育学院学报》,1997年第4期;

2、王凤贤:《抗战胜利前夕中苏关于中东铁路问题的交涉》,《黑龙江社会》,1997年01期;

3、孙才顺:《评中苏关于中东铁路问题之交涉(1917—1924)》,《山东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03期;

4、石岩,孙广梅:《中东铁路管理局的机构设置及其性质》,《北方文物》,1997年01期;

5、段光达:《旅大租借地与中东铁路属地沙俄殖民统治机构比较研究》,《北方文物》,2001年02期;

6、秦珊:《浅析俄国十月革命后美国的中东铁路政策》,《广西社会科学》,2001年04期;

7、冯会明,刘佩芝:《中东铁路与远东国际关系》,《上饶师范学院学报》,1994年03期;

8、王东明:《苏俄政府在归还中东铁路问题上口径的变化——加拉罕给越飞的信》;《外交学院学报》,1996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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