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校办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胡南南 时间:2014-06-25
  【摘要】 随着高教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目前高等学校呈现出办学格局的多元化,很多高校拥有多个校内经济自立的单位和校办企业,其财务管理所面临的局面复杂,承担的责任也日益繁重。文章对高校校办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力图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 高校;校办企业;财务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全国各高校结合自身条件,创办和发展了一些与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相关的校办企业。这些校办企业不仅支持了高校的学科建设和发展,而且已成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同时它们还在增加国家税收、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高校校办产业由于其具有知识高度密集、学科高度综合的特点,在科技成果转化、孵化高新技术企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主要探讨如何根据高校校办企业区别于一般企业的特点,针对性地开展高校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一、高校校办企业的理论研究   
     
  关于高校校办企业的理论探索起于20世纪20年代,当时美国和欧洲的教育界提出了“高校功能扩展说”,认为:“搞工程的教授们应该与高技术公司密切合作,应将大学办成一个研究与发展工作的中心,而不是专搞纯学术研究的象牙塔”。1951年美国斯坦福大学建立了第一个高校产业区——斯坦福工业园区,紧接着以美国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为首的20多所著名大学,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参与创建了“波士顿128号公路高技术区”。   
  国内关于高校校办企业最基本的理论是“产学研结合说”。它是在吸取国外“高校功能扩展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高等院校应当与企业、科研院所紧密结合,促进经济建设的理论。“产学研结合说”就是要建立起知识创新、传递及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上下游产业链。产学研结合力求达到如下效果:(1)促使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的发展,增强教学科研的针对性;(2)通过教育与生产活动的一体化,参与收入分配,使教育产权得到充分实现和适度扩张;(3)通过教育的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加速知识资本市场化的步伐;(4)改革学校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由“应试教育”向全面素质教育转变,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对人才的需求。   
     
  二、高校校办企业的特点   
     
  高校校办企业作为我国特有的一种企业形式,具有社会企业的一般特征。但同社会企业相比,它又有自己的特点。   
  (一)依托高校创业与发展   
  高校企业是由学校单独出资或吸收社会资金合作兴办的,由学校直接委派或选择人员进行经营管理的企业。它在人才、资金、技术等各种资源上都与高校有着密切的联系,是学校对外的一个重要窗口,它的创立、成长、壮大都离不开高校的参与和支持。它的经济活动体现了高校的特色。   
  (二)有明显的人才和科技优势   
  高校是人才济济的地方,聚集了大量的教师和科研人员,他们有深厚的专业背景,是难得的研究型人力资源;高校每年都向社会输送大批的毕业生,他们掌握着良好的专业知识,是宝贵的应用型人力资源。高校有众多的科研项目和丰富的科技资源,很多科研成果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高校有很强的创新能力,每年有大量新成果问世,许多成果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这都是社会企业无法比拟的。高校校办企业处在学校与市场的结合点上,既熟悉本校的人才及科研情况,又了解市场的需求,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这些优势运用得当,就能转化成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有获取利润和服务社会双重目标   
  企业是盈利性经济组织,赚取利润是企业的主要目的,高校企业也不例外。但它又有其特殊性,承担着高校服务社会的功能。高校企业作为高校与社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快高等教育和经济社会一体化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基于此,高校科技企业管理者大都出身于教学、科研和管理岗位,他们中有传授知识的教授、科技成果的发明家、优秀的学校管理人才,身兼事业和企业双重身份,文化水平高,是典型的学者型管理队伍。虽然近年来部分高校尝试引入职业经理人,但在管理者队伍整体中所占比重很小。   
     
  三、高校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根植于高等院校的高校企业具有许多一般企业所不具有的优势,但同时也有许多处于劣势的地方,现有的高校企业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两种财务管理模式并存   
  由于事企不分,高校校办企业存在两种财务管理模式。以事业法人财务管理模式统揽企业财务管理,企业没有自主权,企业财务成为高校的第二财务。高校以模糊财务管理模式管理企业财务,企业有绝对的自主权,企业财权的独立性被过分夸大,从而造成企业法人的权力超过了限度,导致高校作为投资主体对企业管理不到位、出现了所谓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使高校资产蒙受损失,形成高校作为出资者的产权主体虚置状况。   
  (二)财务核算不科学、产权隐形流失严重   
  由于产权不清,企业长期无偿占用大量高校资产,使高校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混淆,产生核算不科学、投资效益低、产权隐形流失等现象。一些学校和部分企业对投入到校办企业的资产疏于管理,使这部分资产游离高校“大财务”管理之外,学校不但难以按期收回投资和应得的回报,还有可能牵扯到企业与其他单位发生的经济纠纷中,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并最终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企业对这些资产又缺乏具体的管理办法,个别校办企业利用 “公有财产”为自身利益服务,导致“企业负盈学校负亏”现象。   
  (三)缺乏严格有效的财务监控   
  由于机制不健全、措施不得力,高校领导层对校办企业财务运作,普遍存在监控不力的现象。尽管设置了一些监督职能,也制定了一些监督制度,但因监督者没有掌握校办企业财务资金情况的必要信息和手段,难以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形同虚设。相当多的校办企业在重大财务事项上没有形成有效的决策约束机制,缺乏科学的论证和严格的审批程序,导致不必要的决策失误和经济损失。再加上部分高校领导忽视或缺乏财务约束机制,没有及时建立一套权责明确、相互牵制的财务监督制度,致使企业在财务管理上漏洞百出。  
  (四)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1.企业的资金管理观念差,管理方式和手段落后,存在多头开户的现象,资金管理失控;2.投资决策随意性大,有些企业不顾自身的能力和发展目标,盲目投资,热衷于铺新摊子,投资失误多、损失严重,使本来就十分紧张的资金状况雪上加霜;3.资金沉淀严重,占用不尽合理,货款拖欠居高不下,周转缓慢,企业信用和盈利能力下降。   
     
  四、改善校办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效途径   
     
  高校校办企业作为经济实体在财务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它是高校的有机组成部分。为了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保证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学校大财务的宏观管理职能,加强和改善校办企业财务管理。笔者就现有高校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思考,提出如下建议。   
  (一)成立资产经营公司,明晰校企产权关系   
  学校应组建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行使出资人职责。1.全面清理现有校办企业,核定资产,认定产权。对有发展潜力、能持续经营的企业,经中介机构评估确认后由学校接收全资企业的资产和债务,并将评估后的账务资料并入学校账务,将净资产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进行管理。2.对非全资的企业,通过改制,明确学校与企业的股权投资关系,重新办理产权登记,理顺校企关系,按照校企分离的原则,促使企业成为独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3.对没有发展前景、扭亏增盈无望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等办法,并把各单位清理出来的闲置资产,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调剂,重新配置资源,既能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率,又能节约学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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