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地方高校内部财务控制的问题和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4-06-25
求,审批或审议有关预算调整方案及超预算支出。编制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不编制超出学校综合财力的赤字预算;不把有专门用途的专款、借款、捐款等视为学校自有资金编制预算;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不随意扩大支出范围,保证支出的真实、合法性,提高学校的资金使用效率。
  财务处处长负责监督和控制学校财务预算方案的实施和执行,根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积极组织收入,监督各部门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学校,坚决制止“小金库”和校内资金体外循环等违纪行为;严格执行学校预算,控制无预算及改变经费用途的各项财务支出,对各类资金开支标准、开支范围及其合法性进行监督和严格审批,杜绝资金浪费和流失,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二)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财务控制的基础,没有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控制将无从谈起,徒有虚名。从内部财务控制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来看,地方性高校必须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予以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使之成为一个严密而完整的体系。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地方性高校内部财务控制风险。
  地方性高校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重点应当放在组织结构及职责分工、授权批准、会计记录、资产保护等重要环节的组织和实施上。地方性高校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首先要从地方性高校的组织结构开始,主要包括:确定学校的组织形式,明确相关的管理职能和报告关系,以及为学校二级单位内部划分责任权限。其次,应该建立标准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地方性高校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责任和权限,以及每笔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程序。再次,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需要完整的会计记录控制制度。地方性高校的会计机构实行会计记录控制,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对会计人员进行科学的分工,使之形成相互分离和制约的关系,这样就能有效地防止经济业务的遗漏、重复,揭示某些弊端问题。最后,还应该建立规范的地方性高校资产保护控制,通过对实物的采购、保管、发货及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控制,能有效地防止地方性高校的国有资产流失。
  (三)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地方政府及高校审计部门要积极、主动、有计划地对地方性高校校级财务和二级财务进行常规审计和专题审计,通过财务收支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审核财务报表和会计凭证,评估财务信息真实性方面存在的风险,减少或避免资产流失。对地方性高校的重大投资项目,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审计。通过事前审计评估风险投资大小,避免决策失误而造成投资风险;通过事中审计找出内部管理的失控点,纠正偏差,控制风险;通过事后审计查明盈亏的真实性及原因,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提高经济效益。地方性高校也要充分重视审计的作用和地位,只有加强学校内部控制和审计工作,才能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能,维护地方及学校利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四)建立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财务监督体系
  地方性高校内部财务控制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内部财务控制往往需要多部门的合作才能完成,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由财务、审计、监察、国资、人事、设备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监督机构,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内部控制。地方政府及地方高校都要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内部财务控制职责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对发生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要追究行政、经济、法律责任。同时,要积极引导群众监督,群众监督是通过广大群众和社会团体机构对地方高校财务经济活动所实施的民主监督,这是内部财务控制的一种有效方式。通过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增加财务经济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发挥群团组织(如地方性高校的工会、民主党派等)在内部财务控制活动中的监督作用等,都是群众监督内部财务控制的有效形式。只有这样,建立起组织内部财务控制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才能最有效地发挥内部财务控制对地方性高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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