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技术市场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江雪 时间:2014-06-01

   3.2 培养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要真正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必须培养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首先,完善企业产权和管理制度改革。
    有必要加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企业改革,培养企业按照市场机制运行的意识,促使企业行为长期化,从而激发企业对技术的内在需求。其次,设立研发机构,加大企业技术投入。企业的研发机构可以最大效率地将实验室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企业不能仅限于被动地吸纳科技成果,必须积极主动地进行自主研发,强化主动意识和创新意识,加快自主创新步伐。再次,慎重选择需引进的技术,重视消化吸收再创新。我国当前从国外引进技术的数量和金额不少,但关键问题是要加快消化吸收的速度,以提升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通过有效地利用外部资源,加强自身技术创新能力。最后,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有必要加强对小企业,特别是小型技术创新型企业的支持,政府应在税收、审批和管理制度上进一步放宽限制;同时,拓宽融资渠道,为中小企业技术活动提供便利,促使其发挥巨大的创新动力和活力。
    3.3 加强政府监管,完善法规政策环境政府的宏观调控、激励和保障机制,为技术市场发展提供必要的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因此,要建立公平、公开、等价的交易原则,促进技术市场的法制化与规范化。
    政府应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提高效率”的原则,明确技术市场监管、行业管理部门职责,加强技术市场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分工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富有活力的技术市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是加大技术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技术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以非法手段侵害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权和以假冒伪劣技术欺骗社会弱势群体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二是进一步完善技术合同登记制度,强化监督机制,规范技术交易行为,加强技术市场运行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技术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技术安全。
    有必要加快技术市场法制建设,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的法律体系包括以下4个层面: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现有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对于规范技术市场的活动远远不够,因此,有必要深入贯彻《科技进步法》、《科技成果转化法》、《合同法》、《专利法》等法律,健全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研究制定并出台《全国技术市场条例》,形成系统配套的全国性技术市场法律、法规体系,为技术要素市场运作和司法运作提供依据,为建立公平、竞争、有序的技术要素市场提供进一步的法律保障,使我国技术要素市场步入法制化建设轨道。
    3.4 加强技术市场与其它要素市场之间的互动
    3.4.1 促进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互动,完善风险投融资机制 一是进一步拓宽风险资金来源,除了加强政府和企业投入建立的风险基金外,还要积极吸引国外风险资本和国内民间闲置资金加入。二是完善风险投资资金的退出机制,建立或完善技术产权交易组织,加强对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的立法与监督,为创业风险资本提供进入与退出的通道。三是在发展商业性创业基金的同时,建立政府风险投资基金,以协助商业性创业基金对企业的投资。四是完善政策支持,政府采取税收优惠、资金担保、财政补贴等措施引导资金流动,通过建立专项技术项目资金、产业发展基金等,调动投资者从事风险投资的积极性。
    3.4.2 促进技术市场与劳动力市场的互动,吸纳高素质人才 技术商品的转移利用,要辅之以劳动力的流动,与各种形式的专业人才流动相结合,因此,技术市场的发展,必须以人才特别是高素质人才的流动为保证,这就必须有劳动力市场的支持与配合。
    有必要不断创新人事人才工作机制,为劳动力特别是高科技人才的合理流动提供便利,有力推动技术流动与人才流动的结合,使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总体战略格局。
    注释:
    ①数据来源于《BP世界能源统计2009》.
    ②技术合同交易额的增长率按其可比价格进行计算。由于《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公布的技术合同交易额为当年价格,为了保证数据的可比性,本文根据GDP缩减指数对其进行缩减。
    ③张江雪从技术市场主体发展程度、技术市场运行的完善程度、技术市场法律政策环境的保障程度和技术市场的效益等四个角度出发,构建了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32个三级指标对我国技术市场发展程度进行了衡量,该指标体系得到技术市场领域权威专家的认可。其相关论文《我国技术市场发展程度的测度》发表在2010年的《科研管理》杂志。(下转第63页)第4期我国技术市场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53势。上述现象表明,中国近年来在基础研究领域国际科技合作中的积极参与态度使其国际科技合作成果产出数量增长喜人,在发展速度上是一种快速奔跑的状态,而同期日本则维持了一种稳定中略增的态势。
    5.2 中、日两国通过SCI国际合著论文反映出的近年基础研究领域国际合作均是一种宽领域覆盖、学科力量分布广泛的格局两国各自SCI国际合著论文所涉及的学科领域每年均在200个左右。但是,中、日两国国际科技合作的学科分布既有共性又有差异。SCI国际合著论文数量排名前10位的学科中,两个国家相同的学科有7个,这说明两国在基础研究领域的国际合作中具有互为支撑的基础。SCI国际合著论文的数量统计和学术影响力水平统计显示,目前两国在基础研究领域国际合作中均未形成绝对强势的学科。相对而言,多学科材料科学在中国国际科技合作是比较优势的学科,而生物化学及分子生物学则是日本国际科技合作中较为优势的学科。
    5.3 中、日两国近年来均已在基础研究领域建立了全球合作网络,各自的合作国家/地区数量每年均已超过100个,分布遍及五大洲根据SCI国际合著论文的数量表现,中、日两国在基础研究领域国际合作伙伴的选择上具有较多共性。两国各自的重要合作伙伴均包括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法国等科技发达国家/地区。尤其是美国,在中、日两国基础研究领域的国际合作布局中均占有最为重要的地位。并且,中、日两国与美国合作最多的学科领域同为生物化学及分子生物学,这清楚反映了美国在生物化学及分子生物学领域研究中的科技竞争力。
    5.4 根据5年来SCI国际合著论文统计,可以清楚看到中、日两国在基础研究领域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科研主体均集中在高校和专业科研院所,尤其是具有科研能力的大学中国科学院是中国参与基础研究领域国际合作最多、成果最为突出的机构代表。但是,将中、日两国的大学相比较可以发现,日本的大学无论是在SCI国际合著论文数量上还是在论文影响力指标上的表现,总体要好于中国的大学。尤其是将进入两个国家各自SCI国际合著论文数量排名前5位机构的大学进行比较,这种差距就表现得更为明显。这表明我国的部分科研机构在SCI国际合著论文的数量和质量方面仍然有待于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