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企管理应坚持走群众路线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宇诗 时间:2014-06-01
  3职工群众广泛参与是企业管理取得成效的关键。
  企业的决策活动离不开职工群众的广泛参与。
  毛泽东同志早就指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往往是幼稚可笑的。党的十六大明确要求“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工会法》和《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赋予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中也包括了民主参与决策的权利。可见,企业的决策活动不但不能离开职工群众的广泛参与,而且必须要有职工群众的广泛参与。
  决策的修正和完善只能在职工群众的实践活动中进行。一方面,要从职工群众的实践活动中发现问题;一方面要在职工群众的实践活动中寻找答案,解决问题。两个方面密切相关,缺一不可。
  要保证职工群众积极的参与企业管理,企业的管理举措、方式、手段和活动载体等就必须充分体现“民情民意”。正如刘少奇同志所说:“我们的一切,都依靠于、决定于人民群众的自觉与自动,不依靠于群众的自觉与自动,我们将一事无成……”
  4教育和引导职工群众是企业管理的重要任务教育与引导职工群众前进,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是辩证统一的。因为,“人民群众不能自发地产生共产主义觉悟,需要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教育和引导。”
  从深化国企改革的现实需要看,要解决好职工群众存在的观念落后、思想僵化、平均主义等问题,需要教育引导;从国企管理的现实状况看,要升华管理理念、强化管理意识、形成全员管理、自我管理、主动进行管理创新的良好格局,需要教育引导;从国企发展面临的挑战看,要造就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要求的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保证国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需要教育引导。此外,要为改革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同样需要教育引导。教育引导职工群众,既是企业管理的目标任务,也是搞好企业管理的根本途径和有效手段。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5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是企业管理健康向上的保证企业的管理活动必须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这是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所决定的,是法律赋予职工的民主权利。
  接受职工群众监督,有利于规范管理行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许多国有企业在竞争中被无情地“蒸发”了。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管理行为不规范。尤其在“三重一大”问题决策上,有的搞个人说了算、有的搞暗箱操作、有的凭经验“跟着感觉走”、有的甚至“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把决策当儿戏,等等。这些问题之所以能够发生,根本原因就是决策的整个过程,包括决策的主体、内容、程序、方式方法和结果没有置于职工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
  接受职工群众监督,有利于防止腐败问题发生。
  历史事实充分证明,失去监督的权利必然产生腐败。
  那么,如何通过职工群众监督以杜绝腐败呢?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
  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需要管理者具有无产者的政治觉悟和战略家的远见卓识。离开了这两点,真实有效的群众监督就难以实现。
  接受职工群众监督,有利于客观评价管理绩效。
  职工群众是企业管理活动的具体实践者,也是管理效果的直接体验者和受益者。企业管理活动的好坏,职工最有发言权。邓小平同志把人民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我们要学习邓小平同志的这种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企业管理成效交给职工群众去评判,并以此为依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