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关于中小型企业融资问题的文献综述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潘纯勇  时间:2014-06-01
  此外,也有部分学者通过对比美国及日本中小型企业融资模式,提出我国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解决之道。彭媛媛(2008)对美国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特点进行了比较,在美国,政府鼓励企业到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同时由中小企业管理局提供贷款担保,设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投资公司,对于那些融资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政府也会提供资助;日本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主要是由政府出资成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民间的中小金融机构能能够成为解决日本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力量。为了促进中小企业进行更好的融资,政府应健全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大力发展地方性商业银行,积极拓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四、中小型企业融资新方式 
  除了企业加快自身结构调整,银行进行信贷管理创新,政府加强管理职能以外,部分学者还对中小型企业进行融资的新途径进行了探讨。 
  (一)资本库融资模式。 
  张潘(2007)认为中小型海外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可以采用资本库融资模式(Capital Pool Company 简称CPC)进行融资。该融资模式体现了这样一种理念:在一个有成长前景的公司中,高素质的领导层是最重要的资产,他们知道如何找到所需要的人,整合公司所拥有的资源,将创新的技术、构思转化为生产力,并以此吸引到风险资本的投入。CPC 方式本质是已经上市的风险投资基金以并购方式投资的模式。从实现过程看,该模式可以概括为“目标企业通过与上市的投资基金公司(即CPC公司)合并,从而获得上市资格”。对目标企业而言,该CPC 公司是风险投资机构,同时也是买壳上市过程中的壳公司;对CPC 公司而言,目标企业是其风险投资的对象,并且CPC 公司的投资方法是采用与目标企业合并的方式。但该学者同时也指出该模式仅适合于那些有一定规模及高成长性、或是长期稳健成长性的企业,适用性不是很广,但也可作为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的一个新途径。 
  (二)私募股权投资。 
  祝春山,王蒙(2008)认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仍然要靠市场手段。因此,完善资本市场,引导资金资源的有效配置,是为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的重要方式。中小型企业可以采用私募股权投资的方式进行融资。私募股权投资,简称PE(Private Equity),是指按照投资基金运作方式,直接对非上市实业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三)发行集合债。 
  袁霁等人(2008)指出可以采用发行集合债的方式来为中小型企业融资。具体来说集合发债模式主要采取“统一发行、统一担保、统一评级、各自负债”,这一模式的优点在于解决中小企业信用差、融资规模小而发债成本高的难题,能够充分发挥规模效应,降低融资成本。该模式已于2007年在部分地区进行了试用,获得了良好的效果,给中小企业的债券融资带来了曙光。 
  近年来针对中小型企业融资问题的文献很多,不同学者都从不同角度对中小型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进行探索,并提出各种各样的途径和方法来试图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作者在此仅是对以往学者的理论进行一定归纳,希望能够对中小型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王兴焕.耿喜华.杨荣本.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分析.财会月刊,2008,2. 
  [2]李明芳.陆媛媛.自有资金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机制.财会月刊,2008.3. 
  [3]张潘.风投与上市创新结合.中小型企业海外融资的新选择.国际融资.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