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审计收费制度对独立性影响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周萍 时间:2014-01-04

   [摘要]本文通过对现行审计收费制度的分析,试图对其进行改革,成立一个政府机构作为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关卡,以弥补目前审计收费制度上的缺陷,为审计人员创造一个独立的环境。
  [关键词]审计收费制度 独立性影响
  
  一、现行收费制度的分析
  
   社会审计是审计人员接受财产所有者(股东)的委托,对财产经营者(公司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价的活动,存在着委托人、被审计人和审计人员三者之间的特殊关系。由于现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仍然不健全,产权关系不明晰,甚至有些公司经营者集公司的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于一身,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再加上目前市场经济监管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审计市场发展的不成熟,在这种情况下,由公司管理层决定审计人员的聘用、续聘等事项,被审计人变成委托人,三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实质上已简化为二者之间的关系,即公司管理层委托审计人员审查自身,导致权责失衡,打破了审计关系的有序平衡。
  现行的审计收费制度是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提供服务所需的技能知识、人员层次、服务时间等直接向被审客户收取费用。尽管已存在一定的收费标准和行业指导价格,但被审客户依然对审计费用有很大的决定权,从经济上直接影响着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破坏了审计独立性的基础。
  现行的聘用付费方式使得被审客户完全成了会计师事备所的“衣食父母”,导致审计人员缺乏经济上的独立性,与被审客户形成了财务上的依存关系,使得事务所在审计“交易”的契约中明显处于被动地位。对一个审计约定而言,审计费用随会计事务所的不同而变化,会计事务所不同,审计收费不同,提供的审计产品的质量也不相同。审计费用由管理当局支付,将造成审计关系的严重扭曲,使审计人员在权衡利弊之后,可能牺牲自己的独立性,加大了审计失败的风险,直接降低了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信赖程度。
  
  二、现行审计聘用、收费制度的改进措施
  
  首先,为了控制管理当局的权力,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引入内部审计委员会制度。建立一个完全由独立于管理层并不受任何其他关系牵连,能独立进行判断的董事组成的常设审计委员会。当然,要想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关键依赖于委员会的独立性和委员的素质,必须保证内部审计委员会在形式和实质上的独立,尤其是内部审计委员会成员在经济上独立以及该委员会经费来源的保证。该费用可以以制度的形式强制企业列入其财务预算,采用预提的方式,专款专用,专门管理。实行新的审计委托关系;由审计委员会主持有关外部审计的事务,履行聘用、解聘、付款的职能,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审计范围、计划和程序,督查审计结果,检查公司所有重要的会计政策,对重大会计变动和其他疑问之处加以报告,先行检查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表和董事会报告,定期与事务所讨论内部控制、审计分歧等重大事项,以减轻公司管理层对事务所施加的压力。同时,为了企业机制设置的精简高效,避免重复设置,要改革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一直以来我国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都是在本企业管理者的领导下对本企业各部门或本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因此,在设置内部审计委员会履行上述职能之外还可以接受本企业委托履行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能。
  其次,通过有效的政府干预,加强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收费等事项的监督。著名审计学家阿伦斯就曾提议建立一个官方和半官方的审计管理机构,代管理当局交付审计费用,当时由于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未做进一步探讨。据此,试想:可否尽可能小地改变现有审计构成,通过新设一个官方机构作为收费中介和管理机构,结合现有的审计流程以有限的成本,既保障事务所审计费用来源,又能加强对事务所的监督管理,以期能更好地保证审计的独立性。改革重围现行审计流程,并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使全部的合法事务所,置于该机构管理、监督之下。事务所的业务收入不得直接从委托人或被审计单位取得,其业务通过市场调节,形成事务所接受委托开展业务,从该机构获取业务收入,而委托人向该机构支付费用的新的审计流程。审计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如下。
  1.作为收费中介
  (1)预估、代收审计费用
  由审计管理委员会根据企业的总资产、股东权益等确定公司规模,按行业的性质进行分类依据企业的信用等能等制定一个审计收费标准。每年,企业内部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当年的经营情况,预估审计费用,上报审计管理委员会,由委员会判定预估的金额是否在已定收费标准的上下限之内,经审核通过后,公司根据确定的金额预提审计费用,上缴审计管理委员会,由委员会代为保管和以后审计报酬的支付,遏制现在审计中或有收费、佣金等收费方式的存在。审计费用在经济上得以保证,断绝了在现行收费方式下,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客户在财务上的依存关系,从经济上保证了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2)审核、支付审计费用
  审计管理委员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在结束审计活动之后向委员会提交的审计业务报告,经复核、备案后,用被审计公司预缴的审计费用支付审计报酬。在支付报酬之后,预缴审计费用若有剩余则递延,作为该公司下一年审计费用的抵扣;若有亏空则需进一步审核,若情况合理属实,则亏空部分由公司补缴,若因为事务所制定的可接受风险水平过低而造成审计费用的超支,则以公司预缴的最高限额支付,超过最高限额部分由事务所自行承担。若公司提出要求更换事务所,则需增加一下年预缴的审计费用以弥补前任事务所的损失和继任事务所的额外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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