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上市企业股权结构对盈余管理影响的实证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孙泉霞 时间:2014-06-01

 摘要:选择了2007—2009年中国A股医药上市企业为研究样本,对中国医药上市企业股权结构对盈余管理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试图为优化中国医药企业股权结构,遏制过度盈余管理提供现实依据。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医药上市企业股权性质与盈余管理不相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盈余管理呈正相关关系;股权制衡度与盈余管理负相关。
  关键词:医药上市企业;股权结构;盈余管理

  近年来,中国医药证券市场上会计信息失真状况较为严重,给投资者带来了不便和损失,同时也降低了资源的配置效率。会计信息失真很大部分原因是由于医药企业高层领导者过度盈余管理所造成的。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管理层为了给企业和个人谋利益,通过使用会计的和非会计的手段,使企业的账面盈余达到所期望的水平的操作性行为。现实中,公司治理结构中股权结构的缺陷更为医药企业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便利。因此国内外学者对股权结构对盈余管理的影响机制做了广泛的理论和实证研究。
  西方国家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就对上市企业公司治理和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如Beasley和Dechow [1~2] 等人。对股权结构与盈余管理之间关系的研究,主要涉及到股权集中度、管理层持股等方面,得出的结论主要包括:大股东一旦处于绝对的控股地位,就容易以牺牲小股东利益为基础而具有强烈的掠夺财富的动机 [3]。管理层持股可能会产生利益趋同效应,即管理者持股有助于和外部股东利益趋同,加强其余公司价值的一致性,减少管理者剥夺其他股东财富的动机,这样会降低盈余管理的可能性[4];另外,管理层持股也可能会产生管理者防御效应,特别是在中国证券市场还不发达的情况下,管理者为了自身的利益有动机通过操纵盈余来获得股票收益,这样则大股东容易侵占小股东利益[5]。
  中国学者对该领域的研究得出的结论参差不齐。大多数国内学者研究认为,股权集中度对盈余管理有影响,但影响的具体形式不一样,有学者认为盈余管理程度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呈U形关系[6~7];也有研究表明,盈余管理程度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呈负相关[8~9]。股权性质与盈余管理之间是否存在显著关系也没有一致结论,有研究得到肯定的结论 [10];也有观点反之[7~11]。流通股方面,大多数学者认为我们国家的流通股比例太小,不足以对管理层形成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因此其与盈余管理之间基本不相关。
  虽然国内外学者在该领域有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他们大多数是将所有行业综合在一起进行整体研究,对细分行业的研究几乎没有。针对中国目前医药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和公司治理问题屡见不鲜的现状,本文从医药行业角度来研究中国医药上市企业股权结构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对于优化医药企业的股权结构,遏制过度的盈余管理现象,使医药行业更健康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1.股权性质及流通性对盈余管理的影响。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股权分置改革使国家股和法人股等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等方式,获得了流通权,因此将股权性质分国家股和法人股的研究意义已经不太大了。然而,笔者对医药上市公司报表的研究发现,第一大股东为国家控股的医药企业占了研究样本的47.5%,国家控股比较明显,理论上来讲,国家控股容易产生主体缺位和内部人控制现象,导致企业的管理者容易进行盈余管理,但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不断深化,事实是否如此,仍需进行实证检验。虽然股权分置改革意味着不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下降,流通股比例的上升,但由于中国的股权分置改革还处于转型期,中小投资者的地位在短时间之内并没有根本地改变,医药企业流通股大多分散于小投资者手中,流通股东无法通过投票机制对管理层形成约束,容易出现用脚投票和“搭便车”的现象。因此,还无法对企业经营管理形成监督和约束。
  基于以上理论分析,提出假设1:中国医药上市企业第一大股东股权性质为国有与盈余管理呈正相关;流通股持股比例与盈余管理不相关。
  2.股权集中度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在股权高度集中的模式下,大股东可能会使用超过其股权比例的权利,通过内部交易、投票权和对会计行为的控制影响等手段牺牲其他小股东的利益,实现自己的利益目的。而适当分散的股权反而会使大股东在相对控股股东的监督和制衡作用下,积极参加公司治理,监督管理层,减少其为了自身利益进行盈余操纵的机会。从中国医药企业的股权结构现状来看,医药上市企业一股独大很明显,股权的过度集中无疑会增加大股东让管理层进行盈余操纵的机会,使企业财务数据有利于自身的利益。而股权制衡度越大,则说明股权相对而言比较分散,企业各大股东实力相当,有利于其互相之间形成监督机制,同时也可以增加经理人的代理权竞争机制,因为实力相当的大股东们都可以通过竞争机制选拔自己看中的企业经营者,而不会出现“一股独大”情况下产生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因此本文提出假设2:中国医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盈余管理呈正相关;假设3:股权制衡度与盈余管理呈负相关。
  二、样本选择及模型构建
  (一)样本及统计软件的选择
  本文的研究期间为2007—2009年,笔者选择了截至2006年12月31日前在中国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2007—2009年间公布了年报的所有A股上市医药公司为研究样本,经过筛选及剔除无效样本后,共得到80家医药上市公司的240个有效样本值。财务数据主要来自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证证券交易所的医药上市公司年报数据,计算过程利用SPSS 17.0统计软件完成。
  (二)变量的选择
  1.自变量的选取。本文分别用医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股权性质是否为国有、流通股的持股比例来衡量股权构成;而股权集中度则选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以及股权制衡度来描述。具体计算如下所示:
  第一大股东性质(NATURE)若为国有股,则NATURE=1,否则NATURE=0
  流通股持股比例(LG)=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数 / 总股本 股权集中度(C1)= 第一大股东持股股数/总股本
  股权制衡度(SH2-5/C1)=上市公司第二至第五股东持股和/第一大股东持股股数
  2.因变量的衡量。目前对盈余管理衡量运用比较广泛的是总体应计利润分离法,它通过建立回归模型将除去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之外利润,即应收应付项目分为可操纵性应计利润和不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用可操纵性应计利润来衡量盈余管理水平的大小,即可操纵性应计利润越大,则说明盈余管理的程度也越大。结合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较短的现状,本文选用了最常用的非操纵性应计利润估计模型——修正的横截面Jones模型,结合上市医药企业的具体情形在其基础上增加了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变动额两个变量,构建了本文的衡量盈余管理的模型:
  ■=α1■+α2■+α3■+α4■+α5■+α6■
  其中,NDA t:t年的不可操纵应计利润;A t-1:t-1年的总体资产;△REV t:t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与t-1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之差;△REC t:t年的应收账款净额与t-1年的应收账款净额之差;PPE t:t年的固定资产原值;IA t:t年的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GOSTt:t年的主营业务成本变动额;t:事件近期年份。
α1、α2、α3、α4、α5、α6为公司特征参数,由以下模型进行回归得出,即:
  ■=α1■+α2■+α3■+α4■+α5■+α6■+εt
  α1、α2、α3、α4、α5、α6是α1、α2、α3、α4、α5、α6的OLS估计值;TA t:t年的总体应计利润(等于公司第t年的净利润与经营现金流量的差额);εt:为残差(即以总资产衡量的t年可控应计利润,因为遵循随机游走的特点,所以可把它看做残差)。
  我们用DA t表示第t年的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用以衡量盈余管理的大小,下式中正差额说明管理层对盈余作了向上的调整,而负的差额表示管理层作了向下的调整,|DA|越大,则表示对盈余调整的幅度越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