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道德风险特征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玉梅 时间:2014-06-01
  论文摘要:在市场经济进程中,我国企业道德风险愈演愈烈,并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目前,我国企业道德呈现出参与企业普遍、行为表现多样、常与个别行政官员相勾结,以及社会危害性极大等特征。
  论文关键词:企业;企业道德;道德风险;道德规范
  企业道德风险是企业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为的可能性。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在企业活动中,道德风险问题相当普遍,并广泛存在于企业与政府、企业股东与经理、企业经理与员工、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中。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在从一个不彻底的中央计划的社会主义经济形态向一个不彻底的市场经济形态过渡的过程中,传统道德与价值体系在市场经济冲击下分崩离析,新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远未确立,企业道德风险愈演愈烈,并呈现出参与企业普遍、行为表现多样等特征。
  一、企业道德风险表现多样并具有更强的蒙蔽性和欺骗性
  根据企业道德风险的行为表现及其直接侵害的社会关系的不同,我国的企业道德风险大体有如下情形:
  1.政策性道德风险
  指企业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或谋求某些特殊权利的活动。其基本特征是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法规,并主要表现为:(1)权钱交易。基于对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发展的需要,法律要求企业活动应受政策规定的制约,企业应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而在我国现行制度下,一些政府部门又掌握有资源分配的权力。为逃避政府监管或获取某些不当的资源分配机会,某些掌握权力的部门或人物就成为企业关注的对象,赞助费、好处费以及其他各种名目或根本不为人所知的形式就应运而生了。(2)逃税漏税现象的盛行。税收会导致企业利润的直接减少.因而企业用尽做假账、虚开发票、虚开扣除项目等多种方式来逃避税收。更甚者一些经营者采取不注册,无照经营或使用假执照经营等方式逃避监管,导致税款大量流失。(3)生产国家政策禁止生产的产品,或从事国家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技术过时或是对自然环境有害、对人民身体健康有害的产品,如许多高毒性的农药,严重破坏自然环境的产品。但由于这些产品仍有一定的市场,许多企业就在利润驱使下贸然生产,或从事国家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4)视劳动法为一纸空文,肆意践踏劳动者权益等。企业中不执行劳动法的现象极为普遍,任意辞退职工,工作时间过长,环境过于恶劣,福利与薪酬得不到保障等现象比比皆是。
  2.市场性道德风险
  指企业违反市场竞争规则,以损害竞争对手利益的不正当手段获取最大化利益的行为。主要表现是:(1)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仅在2005年,上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4011件,占全国工商部门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总数的十分之一。(2)不守信用,肆意毁约不遵,合同欺诈行为严重。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案件3.2万件,涉案合同金额34.06亿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35件;查处涉农合同违法案件4865件,涉案金额3.31亿多元。(3)千方百计转嫁责任和经营风险,逃避债务等。企业一方面是采用多种手段骗取巨额贷款;另一方面通过不规范的破产、分立、承包、租赁、多头开户、收入不入账等方法,千方百计逃废债务,严重损害银行等债权人利益。据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杨文开介绍,在改制企业中,四大国有银行中的贷款本息为5295亿元,逃废本息达2522亿元,逃废占比为47.65%。有关部门统计,各大银行在企业改制中被逃废的债务,工商银行占49%,农行银行占48%,中国银行占57%,建设银行占47%,交通银行占59%,平均占到一半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