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经营者期股激励与约束机制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申明浩 时间:2014-06-01
  论文摘要:当前,我国企业经营者的长期激励与约束问题是困扰国企改革的一大难题。文章借鉴国外盛行的期股期权制度,结合我国实际试行的期股制度,分析了其在解决企业委托代理问题中的作用,并针对我国的具体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以完善期股制实行的环境与条件。
  论文关键词:期股 期权 代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管理者的收入分配制度经历了承包制、资产经营责任制、租赁制、委托代理制及年薪制等多种形式。根据中国企业家协会的调查显示,约82.64%国企经营者认为,影响我国企业经营者发挥作用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激励不足,积极性没有真正发挥”。国外调查数据也表明,激励不足尤其是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不足,是造成企业运作困难、效益不佳的关键因素之一。股票期权(期股制)是发达国家广泛采用的激励企业管理者的有效方式。期股激励使公司管理者利益的兑现中长期化,使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紧密相结合。
  期股和期权激励是现代企业两种重要的激励方式,但常常被混为一谈。期权就是股票期权,是指公司经营者在某一约定期限内(如3—5年)以预先确定的价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由于股票期权通常是授予公司的经理层,因此经济学界也将其称为经理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计划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在90年代得到长足的发展。目前,美国有45%以上的上市公司都使用了股票期权计划,其中前500家大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比例在9o%以上。
  期股是指公司所有者预留一定数量的股票锁定在经营者的个人帐户中,公司经营者在达到预期业绩或预约时间后予以兑现。期股的特点是只要经营业绩达标,不用再花钱或花很少的钱即可获得约定的股份,而且在此之前他仍拥有这些股票的分红权,他可以用这部分红利来支付购股费用。如果公司经营不好造成股票价格下跌,受益人就须承担很大损失。
  我们可以看出,期权制的核心是权利,经营者有自由购买股票的权利;而期股制的核心是股票,它具有强制性,一旦经营者选择了期股,他就必须承担购买股票的义务。
  自1990年以来,我国顺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大力推行了现代企业制度和股份制改造,从而引出了公司治理的根本问题。即监督和激励经营者的问题。建立公司治理激励约束机制的核心内容是设计合理的经营者报酬方案。而期股期权制可以把经营者收入与一般职工工资有效分离,将经营者的收入和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使经营者行为服从于公司财富最大化,并对其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有力的约束。期股期权制的实行有利于企业委托代理问题的妥善解决。具体如下:
  1.有利于降低代理费。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股东无法知道经营者是否在为股东财富最大化努力工作;股东也无法监督经营者是将资金用于有益的投资,还是用于能够给本人带来个人福利的活动,通过期权、期股计划将经营者的薪酬与公司长期发展更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经营者与股东利益一致,可有效降低委托代理成本。
  2.有利于防止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在有限任期和传统薪酬制度下,经营者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尤其是当接近离职时,往往会减少有价值的远期研究开发项目和投资项目,其主要原因是:薪酬是基于本年度或上一财政年度的财务数据,而本期会计数据只记录长期投资项目支出,其结果必然对现任经营者的收入产生不利影响。在期股期权制度下,经营者经济利益在公司今后发展中逐步实现,经营者在任期内的决策行为将更关注公司的长期发展。
  3.有利于吸引人才。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之间的竞争,为了吸引人才,公司必须向其提供优厚的薪酬。如果采用高工资、高奖金,既容易引起公众的反感,又会导致公司现金流出过多。而实行期权、期股激励形式,则公司可获得现金流入,被授予人可获得资本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