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供电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载体的论述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湘石 时间:2014-06-01

  三、妥善处理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载体的创建原则

  1.活动载体要遵循科学性原则
  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载体的创建不是一时心血来潮,随随便便,想搞什么就搞什么,要在其“形散”的背后,做到“神”不散,即遵循精神文明建设自身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坚持以人为本,激发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使职工在智力、体力、人格、情趣和社会性诸多方面都能够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基于这一原则,我们必须正确认识、精心选择、合理运用载体,把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内容、目标、任务融会、贯穿、渗透、结合于各种有形的载体之中,变抽象为具体,变虚功为实做,从而使精神文明建设看得见、摸得着。这就要求我们在拓展活动载体时,首先要深入到广大职工中,了解他们想什么、有什么愿望,从他们的愿望出发,以得到他们的拥护和支持。另外,要关注运行过程,载体的创建是一个过程,要使这个过程健康有效,就要付诸实施,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力求对活动的进展状态做到全过程控制。大连培训中心在2012年初开展了“情系困难职工”的献爱心活动,初春开展了“踏青”活动和“徒步行走”活动,在“五一”、“七一”、“八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开展了主题活动,当然还有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的其他主题活动,尽管活动载体名目繁多,但是我们总是用“精神文明”这一根主线把这些活动有机地连结在一起,突出了它的科学性原则,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追求表面活动的轰动效应,让职工每经历一次活动心灵都能得到一次净化,文明水准都能得到一次提高。
  2.活动载体要强调实效性原则
  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载体必须明确定位、明确目标,合理安排活动内容,确定最有效的载体,不能简单地搞生搬硬套,不能搞一阵风、赶时髦,不能光喊一些抽象和空洞的口号,要在产生实际效果上下工夫,否则就会流于形式,成为空中楼阁。所以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载体的设计上,应以追求“转变作风、增产增效,弘扬正气、促进文明”等实际效果为目的,与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有机结合,真正打造成内聚人心、外塑形象的精神文明建设品牌,使精神文明建设结出丰硕的成果。
  3.活动载体要实行简便性原则
  职工在供电企业中的主要活动是生产经营,从这层意义上来讲,不能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载体搞得太复杂、太繁琐,要从时间、内容、形式、空间上加以考虑,活动载体要简单明了,活动内容要通俗易懂,具有可操作性,大连培训中心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就比较注意这方面的问题。要着眼于长远,即把大连培训中心创建成为网省公司提供人才支撑的强大阵地作为双文明建设的目标,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载体活动中,但是也不能急于求成,而是有条不紊地分阶段、分步骤,通过一个又一个的载体活动,来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进而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目的,从而使载体活动变得比较轻松,寓教于乐,职工们乐意接受,人人都能参加。另外,不要过多占用职工的精力和时间,避免职工把这些活动当成负担,切实使职工在载体活动中享受到工作的快乐、学习的快乐以及受教育和受培训的快乐。
  总之,活动载体要成为一座谁都能走过的“桥”,谁都能坐上的“船”,“桥”和“船”往来穿梭,让职工感受到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无限魅力,从而实现“要我这样做”到“我要这么做”的根本转变,这样就能提高职工们的文明程度,使每个职工的精神面貌都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