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扬 时间:2014-01-03

  1. 明确会计监督体系层级,搭建公共信息平台。我国政府监督各个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有其各自的分工和侧重点,之所以会出现多头监管等问题,根源还是没有形成会计监督协同监管机制。解决上述问题的途径就是使当前的多个政府监管主体形成有序、规范的协同合作,并搭建起公共信息平台(即政府监督数据库),形成联动效应。 应该尽快明确我国会计监督体系的层级,形成以财政部门为主导的整体监督体系。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和会计规范的制定部门,应处于监督体系的核心位置,由财政部门牵头定期进行各部门联动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部应每年会同金融、审计、税务、证券监督部门等有监督职能部门,根据国家经济运行和保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共同协商制定会计监督计划,确定年度会计监督重点行业与企业名单。在此基础上对名单列示的行业与企业名单,协商确定负主要监督检查责任的监督部门,如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督检查,优先考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对于金融机构,优先考虑金融监管机构,银监会、保监会等;其他行业和企业,优先考虑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财政部作为统一会计监督主体,从总体负责公用信息平台的搭建,形成政府监督数据库。各专业职能部门检查完毕后,录入数据库,再交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从会计基础工作和税收角度进行最终检查,从而形成统一完整的检查信息系统。目前关于信息平台的建立,可以以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为主导,在已经形成的会计信息检查数据库的数据上,结合其他职能部门的自有数据库,探索进一步的优化和处理技术,解决接口技术、数据对接等问题,早日实现数据库的共享。
  2. 强化会计监督手段,提高违规成本。手段的不够强硬,配套措施的落后,以及极低的违法成本,使得会计监督的效力日益弱化。而且,由于不同的处罚机关处罚力度不同,势必造成违法主体在违法方面具有选择性,财政部的会计监督是是最基本的保证,而处罚力度较低,势必助长对会计信息的根本性损害,同时也会引起更为严重的后果。此外,监督主体处罚力度的不一致,也将使被监督主体向各不同监督主体产生不同的寻租行为不同,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不平稳。直至对整个会计监督体系的重大损害。因此,当务之急是整合各部委的监督职能,统一协调,加大财政部会计监督的检查和处罚力度。这就要求赋予多种手段以扫除工作阻碍,严惩根本性的违法行为,从而在源头上提高违法成本,形成以财政部会计监督为主的多层次协同监督格局,共同构铸会计监督统一体系,提高会计监督效力。
  3. 建立和完善惩防结合的会计监督机制,提高会计监督与整改结合度。基于现实的检查资源和能力,我们能够实施监督检查的范围还非常有限。因此,政府监督应该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入手。除了监督检查,有必要将事前的日常监督监视工作和预警工作深入进行,同时以事后监督检查和结果分析反馈相互结合,从而有效的利用资源,提高会计监督效率和效果。首先,建立和应用预警机制与方法。财政部由于统一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可以就此研究开发会计监督预警系统,在日常税务机关采集的信息基础上,根据行业的不同特点及行业平均水平,设定一些特定价值信息,一旦出现即作为问题预警,引起高度重视,密切跟踪,从而力争从源头解决问题,在问题和损失没有最终形成前,防范于未然。其次,深入开发、加工、利用检查结果和信息,形成信息检查库,建立反馈机制。对问题产生进行详细分析,进一步研究探索解决普通具有的共性问题,作好协调各方面利益相关主体的工作,为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形成有力的支持数据,有效地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使“预警——检查——反馈”成为良性互动,统一为有机的整体,共同发挥监督作用。
  4. 建立科学制度,避免监督资源浪费,提高监督效率效果。会计监督部门应建立科学制度,不应受利益驱动,导致监督资源浪费,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科学制度的建立,应遵循重要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原则,具体实施步骤可以分为“确定行业范围和重点企业——收集分析资料——制定可行性方案——选定被监督对象”。首先,根据财政部监督检查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结合专员办监督检查规划和区域监管特色来确定监督检查涉及的行业范围和重点监督的企业。其次,通过调阅档案、网上搜索,实地了解观察、召开座谈会、书面调查等方法收集企业的基础资料、管理资料和外部资料等信息资料,了解企业的情况。再次,在分析企业资料的基础上,形成初步的可行性方案,包括企业的主要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疑点及对报表的影响程度;检查的重点;时间安排、人员要求、检查模式;检查可能存在的风险或困难。最后,将可行性方案上报财政部,并有财政部确定被监督
  5. 建立监督检查公告制度,促进监督检查结果透明化。财政部应尽快制定《会计信息检查公告办法》规范会计监督检查名单、检查结果检查时间、检查过程等方面的规定,形成监督完善的检查披露制度。政府监督职能部门应根据公告制度定期披露监督检查结果。监督检查公告所披露的信息必须客观、公正,及时向公众揭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树立会计监督的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强大威慑力和影响力。
  
  注释:
  ①数据来源:财政部副部长丁学东于2010年1月在财政部召开的“全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十周年总结暨2009年会计监督工作交流会”上的总结。
  ②人民银行的这种监督管理职能,已经随着机构改变划转至银监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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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吴水澎.论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财会通讯,2000- 10-15.
  3. 王竹泉,毕茜茜.改革开放30年会计监督的发展与创新.会计研究,2008,(7).
  4. 叶伟,黄春.金融危机时代,政府主导会计监督如何完善.中国会计报,2010,(1).
  作者简介:王扬,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专业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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