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合并的探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4-01-03

  三、合并会计科目的设置
  合并会计科目设置是基本建设会计和高校事业会计统一核算的基础,是编制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的关键。
  1.资产类科目设置。事业账增设一级科目“在建工程”,用以归集基建工程成本,下设“建筑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增设一级科目“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用以反映由于拨款不足基建资金需求量;在“材料”下增设“工程物资”,用以归集基建工程用库存材料;在“应收及暂付款”下设置““基建暂付备料款”、“基建暂付工程款”、“基建暂付水电费”、“基建暂付其他应收款”等明细科目。
  2.负债类科目设置。事业账“借入款项”下增设“基建投资借款”明细科目,并按贷款银行进行明细核算;在“应付及暂存款”下设置“应付基建工程款”和“工程其他应付款”等明细科目,并按施工单位进行明细核算,用以合并基建账中的基建债务。
   3.收入类科目设置。若财政拨款先拨入事业账再拨入基建账,则事业账不必增设“基建拨款”科目;若财政拨款直接拨入基建账,则事业账需增设“基建拨款”一级科目,核算本年度的基建拨款、财政专项拨款及其他拨款等。另外,基建账年末有交付使用资产时,因“交付使用资产”要与“基建拨款”和“待冲基建支出”对冲,事业账也不必增设“基建拨款”科目;若基建账年末没有交付使用资产或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小于基建拨款,则事业账也需增设“基建拨款”一级科目。不论上述任何情况,基建账中自事业账转入的自筹基建款不参与合并。
  4.支出类科目设置。事业账“结转自筹基建”科目不作任何调整,只反映自筹基建支出。
  5.净资产类科目设置。因基建账科目按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分类,所以事业账中净资产类科目不作任何调整。
  四、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的方法
  1.有些科目可以直接相加在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中填列:如“现金”、“银行存款”、“材料”等。
  2.有些科目可以单独列示在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中:如“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固定资产”、“应付工资”、“代管款项”、“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等。
  3.有些科目需分析计算后在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中填列:如基建账中“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水电费”可分析填列在事业账“应收及暂付款”中;基建账中“应付备料款、应付工程款和其他应付款”可分析填列在事业账“应付及暂存款”中。
  4.有些科目需增设后在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中填列:如需在事业账中增加“在建工程”、“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等科目。“在建工程”科目需要根据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等科目分析计算填列。
  5.有些科目需剔除内部往来后在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中填列:如事业账中“借出款-基建借款”需将基建账中的“部门基金借款”全额抵消后填入“借出款”;基建账本年移交事业账的固定资产,在基建账的“交付使用资产”和事业账的“固定资产”中同时反映,需将基建账的“交付使用资产”与“基建拨款”和“待冲基建支出”相抵消。
  总之,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只是在不改变现行会计制度下的权宜之计,随着预算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借鉴西方和我国企业会计合并经验,将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核算,从而建立统一的会计主体和会计核算体系,才是长久之计,才更有利于高校财务的良性运转。
  
  参考文献:
  1.王华.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合并建账的构思[J].会计之友:下旬刊,2006(12)
  2.王轩宁.企业基建会计核算方法的实践和探索[J].会计之友,2007(11)
  3.李建兵.事业单位基建会计并入经费会计账核算[N].中国财经报,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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