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应收款项的舞弊及其审计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徐书江 时间:2014-01-04
       对于此类舞弊,审计人员应当对其应收款项的较大波动进行分析,以便确定其波动是否符合企业的经营情况。检查应收款项的账龄,并通过函证来证实其真实性。对于作为坏账损失和原已作为坏账损失后不久又收回来的应收款项,应逐项检查,以证实其确认为损失的应收款项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规定。
        (二)已作为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收回不入账形成“小金库”
        有的企业为达到某种目的,将本可收回的账款作为坏账予以核销,形成账外资金,用于不合理开支或者私分;有的企业重新收回已经作为坏账损失处理的账款时不入账,而作为“小金库”。
        审计人员对“小金库”审计时,可以采用以下审计方法:(1)系统分析判断法,即对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业务活动进行对比分析,确定存在“小金库”的概率及查处方向;(2)调查询证法,即在分析判断或掌握一定证据的基础上,向相关知情人或部门就特定事项问询、调查取证;(3)银行账户核查法,即以银行账户为线索顺藤摸瓜;(4)库存现金盘点法,即对财务、业务等部门保管现金的场所突击盘点,将实物与账面数核对查证;(5)票据审核法,即以票据领购、使用、缴销、结存登记为线索,通过计算机排序、计算或人工摸排审核,寻找差异;(6)审计信息共享法,即审计机关以及内设各部门密切配合,将发现的疑点资料及时互相通报予以查处。日常工作中,虽然审计机关内部各职能科室的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各不相同,但被审计单位之间的经济活动与业务往来却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联系。
        三、应收款项关联方交易的舞弊及审计
        利用关联方购销进行舞弊。关联方购销舞弊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作弊是最容易也是最隐蔽的方式。上市公司为了达到一定目的,会通过各种办法安排和改变股权结构,致使一些关联交易从表面上看完全是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的交易。
        对于此类舞弊,审计人员应实施以下专门审计程序,以识别关联方交易: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记录,询问管理当局或与其讨论有关重大交易的授权情况;了解被审计单位与其主要顾客、供应商和债权人、债务人的交易性质与范围;了解是否存在已经发生但未进行会计处理的交易;查阅会计记录中数额较大的、异常的及不经常发生的交易或余额尤其是报表日前后确认的交易;审阅有关存款的询证函和贷款证,检查是否存在担保关系。再使用纵横穿插法,将相关联的单位联系起来以查实交易真相。
        总之,企业利用应收款项进行舞弊的手段多种多样。为了把审计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同时也防止企业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对应收款项舞弊的审计,应成为审计人员工作的重点。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著.会计.中国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王生根.审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3]王冶琦.关于应收账舞弊的探讨.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
  [4]曹晨,薛莹.应收账款舞弊行为及对策.中州煤炭.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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