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管理:论新经济时代的管理哲学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贾生华 陈宏辉 时间:2013-02-15
  论文关键词: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新经济
  论文摘要:“股东至上主义”是盎格努一萨克逊体系公司治理模式的核心,但由于它忽略了相关者的利益要求,从而会给企业带来一系列的管理悖论。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则认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取决于它能否有效地处理与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而股东只是其中之一罢了。在以知识化、信息化和社会化为特征的新经济条件下,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情况对企业经营的成败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企业必须抛弃“一切为股东利益服务”的经营理念,而应充分重视培育和发掘员工的人力资本价值,恰当地满足企业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


  尽管美国的法律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开始逐步承认企业中除股东之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利,然而在上个世纪的绝大部分时间里,“股权至上观”统治了整个盎格努一萨克逊体系国家。然而,现实中的企业管理实践却与这一理论并不合拍,企业的持续发展也决不是依靠股东的权力和一系列的委托——代理链所能够解决的。事实上,正是由于忽视了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当今的企业管理理论和实践正面临着许多悖论。我们的观点是:在激烈变化的环境中,尤其是在新经济条件下,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持续参与才是企业的立足之本。
  一、企业面临的管理悖论
  从科学管理到供应链管理,学术界和实业界始终都在孜孜不倦地探求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效益的方法。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在许多时候我们都是手忙脚乱的。尤其是在新经济条件下,我们的企业管理理论和实践正面临着许多进退两能的窘境:
  1.开展“人本管理”还是“解雇职工”。“以人为本,开展管理”是我们都十分熟悉的一句口号,也是许多企业的经营哲学。然而,市场竞争是无情的,在残酷的市场竞争压力下,许多企业不得不将“解雇员工”作为其逃离困境的主要方法之一。这样一来,员工在企业中积累了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专用性人力资本就在一夜之间付诸东流了。据统计从1980年到1993年,进入美国财富50o强的公司就裁员400万人,仅通用汽车公司就裁员l0万人,并节约了20亿美元的成本开支。但与此同时,这些公司首席执行官的年平均工资却增加了92%,高达375万美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被解雇的员工不得不加入失业大军,但“人本管理”却仍然还是企业领导人高呼的口号和奉行的经营哲学。
  2.“一切为股东服务”还是“一切为利益相关者服务”。在盎格努一萨克逊体系中,“股东至上”(shareholder primacy)似乎是天经地义的诊断。然而,崇尚利益相关者思想的德国、日本以及东南亚经济的迅速发展,不得不让人们重新反思企业应该为谁服务的问题了。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Wlalman先生在其“理解公司的目标”(Undertanding the purpose of the Corporation)一文中通过案例驳斥了“股东至上”的公司治理的观点。他指出,“尽管董事应该最大化股东财富的观点已经在学术界很盛行,但这一观点却并非,也从来就不是一个对美国公司法律的精确描述。……法律应该准许董事们在形成企业战略的决策判断时,除了考虑股东的利益之外,还要考虑其他相关者的利益要求”。为此,他进一步建议美国企业法的精神应该是给予董事和高管们这种灵活性,从而提高企业团队整体的经济绩效。正如克拉克森指出的那样,“传统的衡量一个公司是否成功的方法是看它是否仅仅满足公司的一个利益相关者——股东的要求,并是否为之创造了最多的财富。这种单一的方法已经被证明只会弄巧成拙。……公司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就是为其所有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创造财富和价值,并在他们中分配新增的财富和价值,而不能以某些相关者的利益为代价而厚此薄彼”。
  3.实行“伦理管理”还是“追逐利润”。“利润最大化”是几百年来经济学家对于企业经营行为的简单抽象化假设,但不幸的是,无数的企业将这一假设当成了最终的追求目标,甚至陷入到唯利是图的经营哲学中。由于忽视了伦理管理的要求,企业经营活动中以次充好、坑蒙拐骗、行贿受贿、恃强凌弱、损人肥己等不顾相关者利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在世界各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据统计在美国的500家大型企业中,有ll5家曾因行为不良而被起诉。在这些企业名录中,埃克森石油公司、美孚石油公司、通用汽车公司、美国电报电话公司、IBM公司、海湾石油公司、西尔斯公司、通用电气公司、美洲银行等世界知名企业赫然在目。统计表明,1997年加拿大有数百家大企业从事了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平均每家企业遭受的经济损失达150万美元。事实上,企业伦理的问题经历了一个从逐步显现到备受世人关注的过程;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伦理道德的范畴在不断地变化,伦理管理的内容也在随之改变。上个世纪50-60年代,西方企业开始普遍接受对企业员工的“社会人”假设,诸多不合人性的管理方式开始被认为是不道德的;70年代以后,欧美等国企业开始对“社会公正”、“消费主义”等问题予以重视;进入80年代,地球环境的恶化使企业对其“社会责任”问题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那些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企业行为遭到了人们的唾弃。而90年代以后,那些只顾自己赚钱,没有关注相关者利益要求的企业行为都被视作非道德的或不道德的,伦理管理也成为了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的基本要求和思想精华。那些协调不好“伦理经营”和“追逐利润”之间关系的企业就会陷入无休无止的麻烦之中。
  4.企业负有“社会责任”还是只有“经济责任”。从世界范围来看,并非是少数人坚持“企业只有经济责任,而没有社会责任”的观点,其中198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里德曼可能是名气最大的一位。在他的一部被广泛引用的著作中,弗里德曼认为,“企业有且只有一个社会责任,那就是利用其资源从事各种活动,以提高企业的利润”。虽然20世纪60~70年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得企业不得不对各种社会问题给出回应,也有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认识到弗里德曼的观点过于狭隘,但企业社会责任(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的概念直到90年代以后才得到真正的广泛认同。今天,许多企业都认识到应该在承担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等社会责任之间寻找到一个合适的均衡点。
  二、从股东至上主义到利益相关者管理
  这些管理悖论的产生和进一步泛滥,与英美国家自20世纪30年代就开始盛行的股东至上主义的公司治理模式息想相关。但进入20世纪50年代末期以后,全球的企业普遍遇到了一系列的现实问题,主要包括企业伦理问题、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环境管理问题等,这些问题迫切需要企业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20世纪6o年代左右,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Theory)在西方国家逐步发展起来,进入80年代以后其影响迅速扩大,并开始影响英美等国的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并促进了企业管理理念的转变。
  在20世纪60-70年代,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将企业看成是一个转换投入和产出的“黑箱”的思想受到了猛烈的批判,进而涌现出研究企业理论的大量文献。这些文献大多以交易费用、委托——代理、不完全契约、信息不对称等概念为核心而展开,使我们对企业有了进一步的深刻认识。芝加哥大学的“法与经济学”学派对这一思想进行了最充分的阐述,他们认为公司是契约的联结体;通过契约,不同的参与者发生交易。按照这一理论,公司的财产属于股东,管理人员和董事会成员被看成是股东的代理人。这种观点坚持认为债权人、雇员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仅仅严格限制于那些义务性的、契约式的和法律上的权利而已。从实践的角度来看,这种观点更是反映出在20世纪70-80年代英美公司的运作是受何种力量驱动的:他们注重的是如何维持股票的价格和红利的分配,而不管付出了多少代价;如果经理人员没有尽到提高股东价值的职责,公司就会随意地运用兼并和接管手段来约束他们。
  然而,诸多学者研究的结果表明,“股东至上主义”的公司治理模式使经理人员始终处于严重的短期目标的压力之中,无暇顾及公司的长远发展,最终却弄巧成拙,正好损害了股东的利益,得到好处的是股市上的投机者;而日本、德国实行的是内部监控型公司治理模式,企业的经营活动注重的是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并充分融合了人本主义的管理思想。在这种反差面前,英美等国的学者不得不开始反思其企业制度安排的合理性,西方企业界也开始从“追求卓越”转变为“学习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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