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质量是审计市场良性发展的基石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1-04
摘要: 审计质量是审计市场良性发展的基石, 研究我国资本市场审计质量可以使我们了解中国资本市场审计质量的形成机理和影响因素, 进一步为中国审计市场的良性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文章以审计质量供需双方与审计质量的相关性为主线对我国资本市场审计质量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和总结, 介绍了研究者的研究思路, 并对相同论题的研究结论进行了比对和差异分析, 最后提出了我国资本市场审计质量研究的未来研究方向。审计质量是审计服务的关键, 国外研究者从不同视角探讨审计质量的形成机制与市场影响, 由此产生了大量的研究文献和经典审计模型。与国外发达的审计市场相比, 我国资本市场审计行业起步晚, 人员素质较低, 审计质量也相对低下。对此我国研究者试图运用国外审计质量成熟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探索我国资本市场审计质量的形成机理和影响机制, 为中国审计市场的良性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由此形成了大量的研究文献。本文从审计质量的供需两方面对我国研究者的研究内容进行了梳理和总结, 以期为后续研究者提供系统的审计质量研究平台。
一、审计需求与审计质量审计需求是审计市场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高质量的审计需求引导以产品质量为核心的审计市场竞争方向, 促进审计市场产品质量的整体提升。因此, 分析审计需求产生的原因、了解审计质量需求特征是研究审计质量的重要路径。审计需求包括法定审计需求和自愿性审计需求两个层次。法定审计需求是政府及法律法规对审计服务的需求。自愿性审计需求是企业自身对审计服务的需求, 企业自愿性审计需求主要目的是: 缓解所有者- 管理者委托代理关系引发的代理冲突和利益冲突; 运用审计产品的信号传递功能引导资本市场投资者对本企业价值合理估价; 财务信息披露责任与风险共享的保险目的。由于国内外法定审计需求已经形成, 大多数审计需求研究集中对法定审计条件下企业自愿性审计需求的研究。国外大量经验证据显示: 代理冲突越严重的企业越有动机选择高质量审计[1]。按照审计信号传递功能, 低风险公司有动机选择高质量审计来引导投资者对其合理估价, 面临清算风险的客户很可能需要低质量审计隐蔽其高风险的不利信息, 对此国外实证研究并没有获得一致结论。随着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 我国资本市场审计需求也正处于法定审计需求为主向自愿性需求为主的逐渐转变过程。
( 一) 转型经济中我国资本市场审计需求的总特征尽管转型经济中, 我国审计市场发生了事务所脱钩、会计与审计准则完善等一系列改革, 但李树华通过分析政府管制和市场需求对转型经济中注册会计师行业结构的影响, 发现中国早期证券市场( 1993- 1996年) 缺乏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2]朱红军等人对转型期间( 2001- 2003) 我国IPO 审计市场的需求特征进行了实证考察, 研究显示我国IPO 审计市场存在着对管制便利、事务所规模和事务所地缘关系的需求, 但依然缺乏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3]转型经济中资本市场高质量审计需求不足的可能原因有: ( 1) 我国审计行业发展时间短, 市场公认的有声誉的事务所还未形成, 选择高质量的事务所对提高企业价值的收益不大, 因此公司通过选择高质量审计来提高公司股价的动机也比较小; [4] ( 2) 上市公司自愿性审计需求不足: 我国审计市场政府部门为主要需求者, 公司缺乏对审计服务质量的高度关注; 低效的公司治理机制缺少对独立审计的代理需求; 特定融资制度下对高质量审计的融资需求很少; 不健全的民事赔偿制度下审计保险需求形同虚设。[5]
( 二) 审计需求方特征与审计质量需求
1. 代理冲突、股权结构与审计质量。审计作为缓解代理冲突、降低代理成本的制度安排, 对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效用应是上市公司自愿性审计需求的基本动因。我国上市公司多为国有企业改制而成, 股权结构通常是“国有股一股独大”, 所以我国的代理问题主要是大股东与外部中小投资者的冲突。曾颖和叶康涛考察了大股东持股比例、负债与企业外部审计需求之间的关系,发现为了降低代理成本, 代理冲突越严重的公司(Tobin Q 值越低)越有可能聘请高质量外部审计师,且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外部审计需求成倒U 型曲线关系。[6]王艳艳等检验转型经济下高质量审计需求与企业代理冲突、公司治理机制之间的关系后得出:代理冲突严重的企业为了吸引潜在的投资者有动机选择高质量审计, 且高质量审计需求与企业的股权集中度之间呈正相关关系; [7]我国高质量审计确实能有效制约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 降低代理成本。孙铮、曹宇针对我国股权结构中境内法人股比重较大、有一定外资股等特征, 检验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上市公司管理人员选择注册会计师策略的影响, 其结果表明: 国有股、法人股及境内个人股股东促进上市公司选择高质量审计的动力较小; 境外法人股及境外个人股股东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促使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去选择高质量的注册会计师。[8]但娄权、周中胜、陈汉文、李明辉等人的研究却并不支持代理冲突与审计质量正相关的观点。周中胜、陈汉文研究表明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利益侵占的同时为了保配股等市场维护目的, 其持股比例越大、资金占用越严重, 公司越没有高质量的审计需求。[5]李明辉发现, IPO 公司规模与是否选择大事务所进行审计有显著正向关系,管理层持股比例与是否选择大事务所审计则呈倒U 形关系,没有发现财务杠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审计师选择存在显著关系的证据。[9]对此, 娄权解释为大股东不喜欢被严格地监督。[10]2. 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与审计质量: ( 1) 董事会特征与审计质量。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其独立性和效能发挥状况直接影响公司治理的质量。独立董事制度是董事会独立性的保障机制之一。
中国证监会于2001 年颁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开始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国外独立董事与审计质量相关性研究显示独立董事影响外部审计师的选择进而影响审计师的审计行为和审计意见( Beasley Petroni、Sullivan) 。[11]朱星文从传统审计委托模式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周延性中推论出现行审计委托模式的缺陷, 并认为由独立董事为主的审计委员会代位行使审计委托权的模式中, 独立董事出于自身规避诉讼风险及法律责任, 维护声誉和经济利益, 必然选择高质量的审计服务。[12]实证研究方面, 方军雄等设立是否聘请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比重和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等三个指标运用logistic 回归模型检验董事会独立性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其结果显示: 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独立状况可能对审计意见的出具产生影响, 独立程度越高, 注册会计师在面临高风险时如实出具“非标”意见的可能性越大, 审计质量也越高。[13] ( 2) 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质量。自1998 年起, 中国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在单独列示的“监事会报告”部分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或带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明确说明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证监会的这一规定加强了监事会的内部监控职能, 同时也将其监督对象延伸到独立审计这一外部治理领域。李爽、吴溪在对监事会在我国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的研究中, 通过描述性分析1998~2001 年四年间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公司监事会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反应态度, 发现监事会更倾向于支持董事会和公司会计报表,而不是注册会计师的保留意见, 这意味着监事会对高质量独立审计的消极态度, 其经验证据并未发现监事会在对外部审计质量支持方面发挥预期作用。[14]审计委员会通过行使其对公司会计、审计事务的监督职权嵌入公司的治理体系中。从审计师的整个决策过程看, 审计委员会参与了独立审计师审计范围的整个协调过程: 基于经济利益、声誉影响以及法律责任,独立和积极的审计委员会可能会规劝管理当局选择高质量的审计师; 有效的审计委员会保护审计师免于被解雇, 且在选择继任审计师时能更选择更高质量的审计师; 在审计范围的选择和审计意见的出具方面审计委员会也会发挥重要的作用。[15]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结构与会计师事务所解聘行为关系研究中, 李弢、薛祖云发现: 相对于解聘事务所的公司而言, 未发生解聘的上市公司则更多地在董事会中设置了审计委员会,表明审计委员会的设立, 增强了事务所抵抗上市公司“胁迫”的能力, 降低了上市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概率。[16]费爱华运用logistic 回归模型检验出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出具存在显著影响,但变量的系数符号与预期相反, 作者将其归因于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设立时间不长, 机制不健全。[17]我国目前对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并没有强制要求,进一步研究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自愿设立及审计委员会特征对事务所聘任与解聘、审计费用与审计范围确定、审计意见形成等方面的影响应是后续审计质量研究的切入点之一。
二、审计提供方特征与审计质量审计质量取决于事务所收集审计证据的能力和所付出的努力, 以及注册会计师报告事情真相的意愿。前者与审计师( 事务所) 专业胜任能力有关, 后者主要指审计师( 事务所) 独立性。审计师( 事务所) 专业胜任能力是事务所内在的技术能力和实际付出成本,对其测量缺乏明确的技术标准且数据难以收集。目前研究者大多从独立性影响因素角度研究审计师特征与审计质量的关联。
( 一) 事务所规模、品牌与审计质量事务所规模是决定审计人员与客户独立性的重要因素。国外大多数经验证据支持知名事务所能提供更高的审计质量。其原因有: ( 1) 事务所拥有客户数量越多, 其丧失独立性的“机会主义”行为被发现而失去其他客户带来的损失就越大, 保持独立性即便失去此客户对事务所的影响也较小。[18] ( 2) 基于“深口袋假设”和市场声誉机制, 知名事务所比小规模事务所有动机提高审计质量规避诉讼风险。[19]目前中国审计市场是以买方为主的竞争市场, 且处于不健全的法律环境和投资者保护程度较弱等制度背景下, 事务所规模、品牌与审计质量的关系如何? 大多数研究者以非标准审计意见出具、被审客户盈余管理水平为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验证了二者的关系, 得出了两种不一致的观点:⒈正向相关论。该观点认为“大所” 提供的审计质量高于“小所”。王跃堂考察了大、小事务所发布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倾向, 发现剔除其它可能影响会计师独立性的因素后, 大所在统计意义上显著地具有发布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倾向, 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相对具有更为超然的独立性。[20]漆江娜等人验证2002 年末中国A股市场事务所规模差异对客户盈余管理容忍程度的区别, 结论显示国际“四大所”客户公司的盈余管理水平低于本土所的客户水平, 据此得出了“四大所”的审计质量明显高于本土所的研究结论。[21]吴水澎、李奇凤也通过检验不同审计主体对客户盈余管理的控制程度, 验证了国际“四大”所的审计质量高于国内“十大”, 国内“十大”所的审计质量高于国内非十大所。[22]李爽、吴溪以2003 年度报告中事务所针对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信息做出的专项说明为经验证据,观察在缺乏具体执业规范情况下不同事务所出具报告的差异, 研究显示“四大”所及天健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具有显著更高的完备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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