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球化进程看互利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 时间:2010-08-12
互利作为中华民族和全人类从沉痛的教训中结晶而来的智慧,以其必然性不断地凸显。特别是“冷战”结束以来,全球化进入新一轮迅猛,一国和他国、和全世界在日益密切的交往中一损俱损、一利惧利,“非此即彼、你死我活”的意识形态、“两极对立必择其一”的思维方式已经成为历史;你赢—我赢的“互利”精神正在成为崭新的时代精神,正在使中华民族精神和伟大智慧焕发勃勃生机。下面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中,对互利进行初步探讨。
    一、互利:从悠久的历史主题到崭新的时代精神
  在最一般的意义上,只要有人和人的活动,互利就必然存在和起作用,成为人类历史深处悠久的主题;而从近代以来,互利逐渐成为时代精神的一个方面。
  微观上,任何一个家庭正是靠着全家人彼此之间的互利,才能生存和发展。任何形态的家庭,从最古老、最传统哪怕再专制的,到最现代、最前卫的;从最和谐温馨的,到矛盾四伏剑拔弩张却仍然延续的,概莫能外。“即使在一家人之间,利益的分歧也可导致争吵,但是只要存在着共同的情感与传统,和解就不是无路可寻,虽然源于不同的性格和情感的误解使人往往不易找到和解之路”[1](p.254),正所谓“兄弟阋于墙,外御其辱”。而历史上,除了常态的变更和不可抗力的破坏之外,那些意外地落入衰落、破裂甚至瓦解的家庭之所以遭遇如此的命运,根本原因是,在其大多数甚至每个成员之间,利益矛盾不可解决,而互利机制却瓦解甚至荡然无存了。中观上,各种组织之所以产生、存在和发展,其根本原因在于,每个组织和其每个成员之间在合作中互动;而任何互动在根本上都是建立在利益基础上,甚至以利益为核心的,是互利。组织和其每个成员之间、其成员彼此之间,因互利的纽带而成为利益共同体:组织使每个成员受益、从每个成员受益;每个成员从其组织受益、使其组织受益。假如没有互利,没有由此形成或大或小或深或浅的共同利益,任何一个组织既难以存在,更不可能发展。宏观上,国家之间,全球范围里,互利同样不绝如缕:从古到今,总有大欺小、富压贫、强凌弱,总有渗透和反渗透、干涉和反干涉、颠覆和反颠覆、侵略和反侵略、奴役和反奴役,总有刀光剑影、腥风血雨;与此同时,通商、交流、和亲等各种形式的对话、沟通、交流、合作、联合也一直存续不绝。在全球化进程中,尽管利益矛盾在民族国家之间非常突出,特别是在发达国家和发展家之间非常尖锐,但是总的来说,互利在不同国家之间、全球范围内,毕竟是大大地推进了并正在更快地向广度纵深推进——不同国家之间,有共同利益,在互利。总之从开阔而综合的视野中可以看到,没有互利,就没有人类,没有社会生活。互利是贯穿人类历史的主旋律之一。
  当然,实践中,互利之不断显化、深化、强化,是和社会发展水平成正比的,是社会发展的历史成果和指标之一:社会越发展,互利就实现的越完全、越彻底;近代以来,特别是在全球化进程中,互利逐渐突出,成为时代精神的一个方面。
  在古代,人和人之间相对封闭,有的情况下甚至绝对封闭。在上,自给自足,分工占绝对优势,社会分工非常有限,剩余产品很少,交换很少,偶有交换也作用甚微,并且常常被排斥,个别劳动直接是社会劳动,劳动的目的是自己需要的满足。人际关系上,基本局限于血缘、地缘、业缘以及神缘(在宗教发达的民族和国家里)关系的范围里,互相高度依赖。在此之外,交往很少,分化极小,整合很弱。由此决定了在利益关系上,同一群体中的每个人之间,彼此很少分化,高度重合,甚至混沌一体;而不同群体之间,大多数情况下互不相干,有的情况下刀兵相见。在利益追求及其实现过程中,空间封闭,手段原始,方法简单,特别是目标单一且常常高度重合。于是,我得利,势必你受损;只有你受损,才能我得利,正所谓“零和博弈”。互利虽然不是没有,但其赖以产生的土壤少而瘠薄,其范围很小,层次很低,程度很弱。
  近代以来,无论在空间上、速度上,还是在性质和程度上,社会分化迅速扩大,越来越快,日益加深;与此相反相成的是,社会整合也不断强化。在这两方面的互补互动中,人们之间,交往越来越多,利益主体逐渐多元化,利益空间不断扩大,利益差别日益拉开,利益追求及其实现的手段和形式也迅速地多元化、个性化、复杂化。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别劳动和社会劳动、具体劳动和一般劳动日益分裂,必须通过交换,才能达到具体的统一,即劳动本身成为交换的手段;社会结构在迅速的分化中又多层次、多维度地整合;人与人之间,职业高度分工又密切配合,各自的利益在空间、内容、目标和手段等方面都由高度地同一而逐步分化,利益边界日益明晰。正是在生产的交换和生活的交往中,在生产和贸易的互补、互动中,比较利益逐步形成,从小到大,使每个交换主体都可以用较少的具体劳动换到较多的一般劳动,从而使每个主体共同受益;以最少的付出获得最大的收益,不但日益成为共同的目的,而且逐渐成为普遍的现实。于是,人们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劳动使用量,促使可用于交换的商品数量不断增长,质量和性能不断提高,覆盖面和渗透力不断扩张,从而使可以分配和消费的各种资源不断增加,使各主体可以享有的利益在可能性和现实性上都不断增长。于是,不论在利益追求的目标、内容、空间和手段等每一方面,每个主体之间,各自独有的特殊利益既高度地分化,并全方位地向立体化、个性化扩展,同时又高度地互相依存,从而形成广阔的、多维交织的、状的共同利益,把不同的共同体乃至全社会日益紧密地联系起来,互利逐渐凸显成为时代精神的强音。
  特别是在发达的全球化市场上,产权、人才、技术、信息、资本、劳动、土地,甚至制度安排等各种资源,都高度地商品化、市场化,交换高度发达,从生产到生活,从经济生活到社会生活,本质上是通过互利机制调节复杂的利益关系的,更加凸显着互利的时代精神。
  现代市场经济中,渗透着如下原则:第一,公平——人们之间自由交换和选择,从而获得利益的权利和机会都是公平的。买卖之间,有支出或投资,或必然和必须有受益;支出或投资多少,和受益多少之间,其常态是成正比的。交换不仅对一方有利,对另外一方甚至对多方、各方都有利,至少没有损害。假如相反,交换轻则受限制、被损害,重则萎缩甚至无法进行,从而以客观的必然性迫使各主体回到公平交换的道路上来。第二,自愿——每个主体都想实现自己的利益追求,并且力求不断扩张,这目的只能通过各主体自愿向市场提供日益丰富并且质量价格比、性能价格比高的商品和服务,在交换中实现价格以后,才能达到。而任何利益的相互交换、让渡和转移,都只出于交换各方的自愿,没有强迫。市场价格在生产者、消费者、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出于各方意愿,通过谈判而形成。任何主体之间的任何谈判中,任何一方要实现自己的利益,就必须自愿地把对自己相对次要的、等量的利益让渡给对方;对方对该让渡是否接受,取决于该让渡对他是否有利及利益大小。即任何谈判都通过互利机制,进行利益的让渡和交换。没有互利,谈判不能发生,不能进行,更不能有积极成果。谈判失败,是由于互利机制没有形成,或者形成后得不到维护而破裂。第三,等价——每个主体都有追求自己利益的权利,必须得到尊重。这要求每个利益主体在利益追求中,既关心自己的支出或投资能否受益,也必须承认并维护其他主体的利益,让他人的支出或投资相应地受益,把自己的利益和其他主体的利益相结合、相交换。他人利益、共同利益是自己利益的前提;自己利益的实现和扩张是通过和他人利益的互补、互动实现的。由于交换是重复进行的,骗人只能一次,难以永远;被骗也只能一次,难以重复。因此,谁要想在市场上为自己谋求更大的利益,就必须做出更大的努力,为他人实现自己的利益提供起码的保证;只想利己,却不愿利他、利公众,就会被拒绝进行交换,甚至被逐出市场,其利益难以实现,甚至可能被剥夺,一无所有。[2]市场经济以客观的互利机制,对遵循市场、尊重其他主体利益的行为进行奖励;对违背市场规律、损害其他主体利益的行为进行惩罚。由此把不同的利益主体紧密团结起来。换句话说,互利成为了时代精神的一个鲜明主题,在市场经济中日益强化,在全球化进程中更加突出。
  基于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上述特点,现代法也渗透并凸显着互利的精神。比如,在主体上,法在传统上被划分为公法和私法。而现代法的一个发展趋势是,公法和私法结合,形成社会法,既保护、支持和促进公共利益,也保护、支持和促进个人利益,从而保护、支持和促进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互补互动,保护、支持和促进不同主体之间的互利。比如经济法,其核心是反垄断法,在现代法的视野中,它不是公法,也不是私法,而是把公法和私法、民法和行政法结合起来,产生新型部门法。它的本位不是国家利益,也不是个人利益,而是在个人、国家的互利中,发展和壮大各个主体的利益和公共利益。其他如劳动法、保险法、社会福利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都是这样的。再如,在内容上,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在性质上是互相的,在数量上则是等值的:不仅社会的权利总量和义务总量是相等的,而且每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也趋向于相等。“如果既不享有权利也不履行义务可以表示为零的话,那么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就可以表示为以零为起点向相反两个方向延伸的数轴,权利是正数,义务是负数,正数每展长一个刻度,负数也一定展长一个刻度,而正数与负数的绝对值总是相等的。”[3](p.65)权利是获得利益的条件,义务则是要实现自己的利益就必须维护其他主体的利益而承担的责任,是从自己的利益中必须付出的必要的份额。权利和义务等值,就是利益等值,是互利。
  互利作为人类历史深处的主旋律,从近代以来,特别是在全球化推进的现代市场经济中,逐渐强化和凸显,而成为时代精神的一个方面,开始成为人类的共识和共同追求。然而,这是来之不易的,是在艰难曲折的道路上、在付出了沉痛的教训和代价之后,才使人类认识到的。
    二、互利:沉痛的历史教训换来的智慧
  历史上,在层出不穷的各种争端中,互利的主题屡遭破坏,暴力和战争却不断出现,其教训是惨痛而沉重的。一部人类史在一定程度上同时就是暴力史和战争史。比如,在中国,从上古到20世纪初,大规模的战争多达4000次以上;仅春秋时代的243年中,有文字记载的战争就多达480多次,“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4](p.358),血流遍地,生灵涂炭;战国时代更是充满了血雨腥风。在欧洲,古代姑且不说,仅1480年以来,战争越来越频繁:1480-1499年,9次;1500-1599年,87次;1600-1699年,239次;1700-1799年,781次;1800-1899年,651次;1900-1940年,高达892次[5](p.266)。特别是两次世界大战和随后持续近40年的一次冷战,给人类造成了空前巨大的破坏,烙下了极其惨痛的记忆:每一次世界大战卷入33个国家、15亿人口,伤亡人口3000万;第二次世界大战卷入60多个国家和地区、20亿人口,仅死亡人口就在5000万以上。光是在德国,西部居民1/5被炸死,无数家庭在战争中惨遭破坏:到1948年底,全国人口的性别比,男性:女性=100∶160;单身者性别比更加悬殊,30岁男子:26岁女子=100∶300。有的历史学家把1914年以来的世界巨变叫做“大灾变”!
  与此同时,战争使冲突各方之间,旧恨非但不能消除,反而加深,并从旧恨的累累伤疤又激起更刻骨的新仇,埋下新一场甚至新一轮战争的祸根,其巨大的破坏性、毁灭性自古以来都受到批判和反对。“杀敌一千,自伤八百”,就是中华民族对战争的评价。丘吉尔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是"The  Unnecessary  War";罗素则不无幽默地指出,即使仅仅“从财政的观点来看,战争并不是一桩好生意。尽管我们赢得了两次世界战争,但是如果战争不发生的话,我们现在将要更富有的多。如果人们都不被自利所驱使,——但除了少数圣徒而外,人们并没做到,——那么全世界就会合作起来。”[6](p.1747)这类思想反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上家、思想家和社会各界的共识:战争对人类社会是极大的祸害;要解决国际争端,再也不能靠战争,而必须靠和平;必须消灭战争。同样是丘吉尔,作为国际上公认的头号反共人物,毫不掩饰对当时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敌意,视之为“魔鬼”,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基于资本主义英、美和社会主义苏联共同反抗法西斯侵略的共同利益,为了消灭当时最凶恶的敌人希特勒,而不得不和苏联结盟。而希特勒也看到并企图利用英美—苏联联盟中的矛盾,在垂死挣扎中,还指望世界反法西斯同盟由于两种社会制度引起内讧而瓦解。所幸的是,反法西斯战线的领导人以其战略智慧,在彻底消灭希特勒之前,没有使矛盾激化。
  然而,不幸的是,反法西斯战争刚刚结束,两种社会制度就日益对抗,进入冷战。丘吉尔本人甚至认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不可逾越的障碍就像“铁幕”(Iron  curtain)一样;对苏联这个“魔鬼”,无法用战争消灭,只能用其他方法“顶住”,防止蔓延。他呼吁“铁幕”西边的资本主义联合起来,共同抵抗东边的社会主义,进而成冷战思维。虽然在短期内,实施了复兴欧洲等计划,却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出于对社会主义的猜忌、仇视和对抗,展开激烈的军备竞赛,造成了对资源的巨大浪费;拒绝别国的有益经验,牺牲社会主义和发展家的利益,阻碍其发展;通过掠夺别国发财,给别国造成了沉重的债务,造成了深刻的南北矛盾;在欧洲资本主义各国内部,也引起许多矛盾,无情地阻碍了发展,使其实力下降[7](pp.179-185)。
  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迅猛发展的现代技术大规模运用于军事和国防,任何现代战争都可能造成毁灭性的消耗和破坏,甚至会毁灭全人类。不论战争的结果如何,都和争端各方预朋的利益完全相反,更和全人类的利益完全相反。比如,世界上,100万吨级以上的核弹头已有2万多枚,其总爆炸力相当于200亿吨TNT;如果其中1/4爆炸,其临界水平就会使全世界完全毁灭。即使按照已签署的裁军协议,核弹头仍然保持2万枚,爆炸总当量仍在100亿吨以上,更何况新一轮的军备竞赛又在展开。而1945年8月,美国投在日本广岛、长崎的原子弹,其当量分别仅1.5万吨、2.5万吨TNT,就使几十万人丧生。显而易见,今天,即使仅有一颗100万吨级的原子弹爆炸,其毁灭力就是当年美国投在日本广岛或者长崎原子弹毁灭力的40~60倍,会残害几千万甚至几亿人的生命——从潜在的威胁看,光是现有的核武器就足以把地球摧毁几千次;“核冬天”的预言绝不是危言耸听!
  物极必反。危机强迫人类自省:不论核大国通过核武器捞到的利益有多少,都会被其危害抵消得荡然无存,并且使全人类面临被毁灭的威胁。全世界一切爱好和平的人民和国家绝不允许这样的厄运发生。而从更广阔的、客观的视野看,比如,在上,全球化进程中,世界贸易持续高速增长;国际范围内资本流动巨大;跨国公司使各民族国家在利益上的互相依赖、互相渗透日益加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摧毁对方,也就摧毁了自己;一利俱利、一损俱损越来越多地成为共识。这使战争的性质和后果发生了逆转:一旦发动战争,没有赢家,只有输家;对谁都不利,是双输。正如罗素幽默的那样,光是从经济角度看,任何一方发动战争,损别人,也害自己,是赔本的买卖;而从更广阔的社会生活来看,危害更大更深。在国际关系中,随着全球化迅速推进,由冲突走向合作,告别“零和博弈”而走向双赢,日益成为主流,不论发达国家之间分割市场,还是全世界范围的经济贸易,都基本上不再诉诸于战争,而通过市场竞争和外交谈判。在外交领域,各国积极推进互利合作,特别是从“9·11”事件以来,各国对反对和打击全球性的恶性犯罪和恐怖主义,正在形成新的合作框架和机制。在国际法领域,正在针对发动战争和使用武力,努力通过和制度使之非法化,进行限制和打击。这种在全世界范围里反对和打击战争与非法武力的努力尽管不断受到个别国家的挑战,引起激烈的争议和辩论,却正在一步步地成为立意崇高的国际法原则之一。凡此种种,都使互利的时代精神在各种挑战中不断地清晰和强化起来,展现出乐观的前景。
  宏观上,20世纪40年代末以来,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各国经济在国际化的专业分工中,互相渗透、互相依赖、互相促进的趋势不断加强。跨国公司、国际兼并、合作经营、股权国际化等形式迅速发展。各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的联系日益密切,互相依存、整体发展的程度不断加深,以一国利益为中心的时代,逐步让位于各国利益共存的时代。比如,1938年以前,几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中,70%分布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而1945-1975年,主要资本输出国向国外长期投资增长了约10倍,其中,发达国家相互投资占其全部对外投资的70%;1945-1980年,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投资累计达6000亿美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资本输出总额的12倍;80年代初,美国对发达国家的直接投资占其全部对外投资的75%,英国的同一数字是80%。1972-1980年,日本的同一比例是45.3%,1981-1984年间上升到50%。1980年以来,这个趋势更加强化和突出。而投资是为了利益;互相投资,是因为互利,每个国家都能从全球性的交换中获益。互相投资越多、市场和交易量越大,财富的增殖也越快,共同利益和各自利益的增长就越快。正是因为潜在而巨大的利益,驱动和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不断扩大的国际经济贸易体系,从而进一步推动互利的发展。
  微观上,一些跨国公司顺应全球化浪潮,实行互利战略,而超常发展。康柏电脑公司强劲的发展就是个典型。该公司创建于1983年,在全球机生产中。1991年排名第18,1992年是第16,1993年第8,1994年第7;1995年,居IBM、富士通、惠普、NEC之后,是第5位;2000年,跃居全球第1,取代IBM成为世界第一大计算机制造厂商。康柏公司在短短时间内,能够成为世界同行业第一,其发展战略就是互利:和同行合作,特别是善于和其他世界顶级公司建立紧密的利益关系,结成最广泛的战略同盟,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技术和市场,使战略型合作伙伴日益增多,从而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这是它的“遗传密码”,是它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的保证之一。它创立之初,就是靠和IBM合作生产兼容机而立足市场的;后来,它又和微软公司合作生产软件,和英特尔合作生产微处理器、CIS-CO系统、数据设备;还和诺维尔、费谢尔·普莱斯、德国SAP公司结成稳定的“战略伙伴”。曾有人预言说,SAP是它的主要杀手。然而,它却通过“战略伙伴”关系,通过互利机制,化干戈为玉帛,在巨大的市场风险和激烈的竞争中迅速成长。
  20世纪后期以来,互利以其必然性从沉重的教训中日益凸显,作用不断加强,终于在“冷战”结束后,随着全球化的迅速推进,成为时代精神中一个有力的音符。
    三、互利:中华民族精神及其当代贡献
  中华民族在历史上,在“天人合一”的宏大视野中,形成了“和为贵”、“和而不同”的民族精神。儒家认为,对各种异质的要素,在更高更广的层次上进行整合,就发展为“和”。它有更大的包容性、开放性、成长性,指向具有新质的、更高更广的境界,为进一步大发展打开了道路;相比之下,把同一类要素简单相加,哪怕加得再多,也只是“同”,没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和实生物,同则不继”[8](p.515)。道家则主张超越世俗的两极或多极对立,从更高的层次上,使万事万物不断地超越和升华,就能在更加宽广深邃的境界上,达到新的统一,“得其环中,以应无穷”[9](p.15)。民间普遍崇尚“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儒家、道家的理论和民众的智慧都追求在更高层次上谋求新的大发展,致力于就对立的多元要素进行整合,进入新的更大更完整的系统。这种智慧在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发展中,不断凝聚成为伟大的民族精神。她对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促进世界和平与东西方文化的交融,有独特的价值。
  中华民族在日益融入全球化进程的当代实践中,正在使互利的民族精神和伟大智慧进一步弘扬。
  在中国国内,中国人民加大加快对外开放,进入世界经济大舞台,大力引进和利用外国的资本、技术、人才和管理,不仅谋求中国的战略利益,而且对东亚地区的繁荣、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对发达国家进一步发展,对世界和平,都有更大的战略利益,对各方是互利的。
  具体来说,对中国自己,掌握和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形成先进的生产能力,带动一批行业和企业的发展,劳动者增加收入,国家增加税收,富民强国。对东亚,中国大陆和香港、地区,和日本、韩国及东亚其他国家之间,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增长很快,有力促进了东亚经济发展,特别是对战胜1997年亚洲危机,做出了大贡献。对广大发展中国家,中国可以提供直接援助、经验借鉴,为世界3/4的人口脱贫致富,走出一条成功之路。对发达国家,中国作为巨大的市场,随着其迅速发展和对外贸易迅速增长,对资本、技术、人才、商品的需要越来越大,促使这些要素在更大范围里流动,减少发达国家之间因争夺市场而日益激化的贸易摩擦,就为发达国家解决市场问题、经济发展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大的市场。按照西方的就业标准,每出口5亿美元,可安置1万人就业。中国如果进口1万亿美元的设备,等于为西方创造了2000万人的就业机会。这对于失业率很高的发达国家,是巨大的帮助。所以,在发展经济、维护增进国家战略利益方面,中国和发达国家有互补、互助、互利的一面。中华民族历史上酷爱和平,现在更是制约战争、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中国和世界上一切和平进步力量合作,正在有力地推进各方在互利基础上深化和扩大合作,促进世界经济协调发展,保证全球化健康发展,消除战争威胁,维护世界和平。这对中国,对其他国家和全世界,都是战略利益所在,是互利的。
  对和有关国家的关系,中国以平等、合作、互利作为基本原则,捍卫中国的战略利益,又照顾对方的战略利益,力求对有关国家和世界和平都有利,促进全球化健康发展。对社会制度不同、意识形态不同的国家,从各自和共同的战略利益出发,从世界和平的战略利益出发,求同存异,积极发展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对有争议的棘手问题,包括对历史上遗留的和邻国的边界问题,主张在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上彼此让步,寻求对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法,解决矛盾,积极推动互利合作;一时解决不了的,先放一放,在经济、贸易、文化等领域,彼此让步又互相合作,从更广阔的空间实现各自的战略利益。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集中反映着互利的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
  在国际上,中国坚持平等、合作、互利的原则,积极促进南北对话和南南合作,促进全球化向着有利于各国发展和世界和平的方向健康发展。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关系出现了新变化,和平与发展等问题突出起来。各国之间不仅有利益矛盾,也有共同利益,有互利的一面。比如南北关系中,差距越来越大,问题非常突出,严重阻碍世界经济的发展。北方发达国家尽管越来越富,也面临严重的经济“滞胀”和严峻的再发展问题、发展速度问题,内部发展空间非常有限,其资本、贸易、市场都在找出路。而南方发展中国家越来越穷,如果没有适当的发展,继续穷下去,北方也没有大的市场,其经济也不能大发展。这说明南方的发展固然离不开北方的发展,北方的发展也离不开南方的发展,需要南方的发展;南北差距急待缩小,否则,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对世界各国都不利。因此,发展问题事关南方,也影响北方,是关系到全人类的大问题。中国从这样的高度看待和解决发展问题,积极推进南北对话、南南合作和南北合作,推动世界范围的平等合作和互利。特别是针对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历史上遗留的很多主权争端长期解不开,挑起好多争端和武力冲突,中国反对打仗,主张用互利机制,对主权问题暂时搁置,以共同利益的纽带致力于共同开发,合资经营,使争端各方在互相让步中,共同得利,至少不受损害。这样能消除陈年老账,消除爆发点,稳定国际局势,维护世界和平。这对争端双方,对地区稳定和世界和平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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