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四荒地治理现状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贺梅年 时间:2015-01-02
  3对策
  3.1解决好水资源、资金、政策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水”问题。“水”是互助县“四荒地”治理开发中的最大制约因素。高寨镇“四荒地”治理之所以能够取得较明显成效,关键是水利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因此,互助县“四荒地”治理开发要取得新突破,非解决好“水”问题不可[3]。应该在“水”问题上做好文章,加快以利用水资源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互助县“四荒地”治理开发工作的根本所在。二是“钱”的问题。“钱”的问题是制约互助县“四荒地”治理进程中的第二大因素。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靠财政投资“四荒地”治理开发是很不现实的。高寨镇、沙塘川等乡已在招商引资治理“四荒地”方面做了成功的尝试。互助县“四荒地”治理开发,一定要解放思想尽快从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大力支持造林承包户。只要有利于加快国地绿化,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各种经济成分可以参与林业建设。今后互助县应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不能把目光停留在省内,而应把目光放得更远些,要把目光投向省外,务必突出抓好宣传工作和政策配套措施跟得上。并采取有利措施,不断优化投资环境,“筑巢引凤”的目的一定能够实现。三是“政策”的问题。互助县虽已制定了相关优惠的政策,但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今后的投资优惠政策必须合乎“三个有利于”要求,必须使投资者感到安全、放心,有利可图,最终达到“你发财、我发展”和让所有的荒山荒坡都绿起来的目的。同时,要采取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办法,形成多渠道增加投入的新格局。此外,要积极向国家争取“四荒地”治理开发专项补助款。积极争取国家把此项工作与退耕还林(草)工作同等对待,给予必要的资金和物资投入。
  3.2必须走“两个结合”的路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方的积极性
  “两个结合”即“四荒地”治理与退耕还林(草)紧密结合;“四荒地”治理与小流域治理紧密结合。与退耕还林(草)结合,有利于统一调配种苗,有利于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管理管护等措施的落实;与小流域治理结合,有利于统一规划,集中连片,达到山、水、田路综合治理的目的,最终达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提高的目的。坚持国家、地方、集体(单位)和个人一起上,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互助县西山乡小流域治理的成功经验表明,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力量,依靠千家万户的直接参与,治理工作才能最终取得实质性进展。要走好这条路子,一是必须打破以往只局限于“拍卖”的定式,而应根据当地的实际采取拍卖、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只要有利于治理开发,适合哪种形式就采取哪种形式,对于治理难度较大的荒山荒坡,还可以采取以社或自然村为单位做出规划,并完成初步治理,再将其使用权承包、租赁或拍卖给个人进行后续治理开发和管护。二是进一步鼓励和吸引省内外单位的个人投资治理开发“四荒地”。三是应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严格执行“谁承包、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切实保护治理开发者的合法权益。在工作中切实落实“谁治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让承包户实实在在的财产拥有感和经营自主权。严格依法保护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尤其是造林大户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的权益不受侵犯。
  4参考文献
  [1] 王雪梅,左静,鄂玉江.由“四荒”出让而引发的思考[J].农业经济,1999(5):26-27.
  [2] 郭建飞,刘开军,侯庆宇.加强“四荒”治理开发改善生态环境[J].农业科技与信息,2008(1):47-48.
  [3] 贾泽祥,高荣乐.黄河上中游地区“个体承包”治理“四荒”的特点、问题及对策[J].中国水土保持,2000(11):4-5.
  [4] 崔庆光,周传栋.平原区“四荒”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策略与成效[J].管理观察,2009(32):1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