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正在蜕皮的蝉——作为西方哲学当前生长点的怀特海过程哲学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佚名 时间:2010-09-01
 提  要:怀特海的过程就像一只正在蜕皮的蝉,它的问题、探索过程和方向概括地表现了西方哲学在20世纪所走过的历程和进一步的探索趋势。它强调过程和价值问题的初衷,对过程的具体研究,以及对主-客二分法的批判和扬弃,都表现出了当前西方哲学艰难的“蜕皮”过程;但是,由于没有对包括研究者本身在内的社会个体加以充分的重视和研究,特别是没有立足于现实社会个体生成过程的社会维度和文化维度,用社会个体生成论的立场和方法进行过程哲学研究,所以并没有彻底解决“事实”与“价值”二元分立的问题,因而尽管表现出“蜕皮”的愿望和趋势,最终却没有完成这样的过程。只有运用社会个体生成论的立场和方法进行这样的研究,这种“蜕皮”过程才有望完成,从而达到“展翅高飞”的境地。
 
    关键词:过程哲学,价值与事实,无主体状态,平面化静态视角,社会个体生成论
 
    “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不仅从表面上看表现为强调价值的哲学与强调事实的西方哲学之间的差异[1],从学理上表现为有关西方哲学如何从“事实”出发推论出“价值”的问题,同时就作为当代西方哲学发展缩影[2]的怀特海过程哲学而言,也表现为如何使过程哲学的研究视角从静态发展到动态、从对“过程”的平面化静态描述发展到对“生成”的立体性动态描述、从竭力把“价值”客观化发展到充分重视“价值”的主观性社会文化维度[3]。
 
    形象地说,怀特海的过程哲学就像一只正在蜕皮的蝉——在没有完成这个蜕皮过程之前,它只能在平面上进行相应的观察和研究论述,而只有完成了这样的蜕皮过程,它才有可能“展翅高飞”,以更加广阔的动态视角去考察和研究同样广阔的动态性研究对象,从而得出真正符合实际的结论。我认为,只有运用社会个体生成论[4]的研究立场和方法论视角,进行充分重视作为社会个体的主体的过程哲学研究,这只蝉才可能彻底蜕去它最后的硬壳而飞翔起来。
 
一、蝉与怀特海过程哲学的“破”与“立”
 
    众所周知,就一只蝉的完整生命历程而言,它虽然命中注定会蜕掉最后束缚自己的那一层硬壳,摆脱只能平面爬行的状态而飞翔起来,但在完成这个蜕皮过程之前,它的活动范围基本上是平面的——也就是说,它只能在二维空间中爬到哪里算哪里;而且,这种生存状态决定了它的视角的平面性,使它的感觉具有浓厚的“静止”和“孤立”色彩[5]。而当它飞翔起来以后,它的生存状态和视角显然就完全是另一种境界了。我认为,作为西方哲学在20世纪发展缩影的怀特海过程哲学,与这种正在蜕皮的蝉有很多相似之处。为什么呢?
 
    和西方上任何一位哲学家一样,怀特海创立的过程哲学不仅本身有一个逐渐成熟的过程,也体现了“不破不立”的基本倾向。就“破”的方面而言,他的批判矛头主要针对的是分析哲学、心理主义、亚里士多德的主词-谓词分离学说、休谟的“孤立的简单印象”学说,以及康德的“先验图式”论等[6]。而他之所以对这些学说提出批判,主要目的在于从根本上彻底消除西方哲学自古希腊以来一直存在的主体与客体、事实与价值分裂对立的困境——也就是说,他试图通过彻底解决西方哲学自古以来就存在的有关本体与现象、一与多、动与静、永恒与流变、存在与生成、心与物、决定论与意志自由等形而上问题,以价值观念为核心、以论述带有生成色彩的[7]“过程”为手段,建构能够融合英美语言分析哲学和欧陆思辨哲学这两大阵营的过程哲学体系。
 
    如果我们不满足于国内曾经流行的、用所谓“辩证法”和“形而上学”这样的标签为怀特海所批判的这些学说定性的做法,而是进一步深入考察那些提出和拥护它们的(作为现实的社会个体而存在的)哲学家个体的主观视角,我们似乎就可以看到,这些哲学家的学术研究视角与尚未完全蜕皮的蝉的视角确实具有相似之处[8],而怀特海的做法则似乎体现了蝉的这个蜕皮趋势——努力摆脱原来僵硬刻板的主体-客体区分及其理论框架,通过论述“过程”打破原来非常僵硬的分裂对立状态,并通过论述“价值”使上述所有这些分裂对立的方面能够综合、甚至能够融合起来。
 
    显然,怀特海为自己确定的这个任务是非常艰巨的;它不仅意味着从“破”的角度彻底颠覆西方哲学自有史以来形成的各种各样的哲学理论及其传统,而且意味着要从“立”的方面建立起真正扬弃了这些理论、解决了它们的根本问题的哲学理论。那么,怀特海所“立”的是什么?他的基本愿望实现了吗?
 
    怀特海自己提出的哲学定义是:“哲学就是由关于它自己当初的主体性僭越的意识进行的自我修正”[9];而作为一个哲学家则应当“在存在的个体性和相关性之间保持平衡”[10]。就这种定义和要求而言,前者在显示怀特海基本哲学观强调对主体性僭越的批判反思意识的同时,表明了他试图通过论述“过程”突破以往僵化的主体-客体框架的基本意向;而后者则以所谓“保持平衡”暴露了这种尝试所具有的平面化倾向——因为我们即使仅仅就字面意思而言也可以看出,“保持平衡”的前提是承认有关的两者的存在及其现状,亦即认为它们存在于同一个时空阶段、同一个层次或者平面之上,而不是在分别对两者进行全面深刻的批判反思的基础上,通过扬弃它们而取得突破性进展(亦即在此基础上形成哲学理论和研究本身的生成过程),进而建立确实技高一筹的哲学体系。
 
    另外,无论是出于强调纠正“主体性僭越”而矫枉过正,还是由于从根本上惧怕和回避主体的主观性和任意性,怀特海在这里实际上都完全把自己的立足点放在追求纯粹的客观性上了[11],因而没有给作为现实主体的社会个体留下存在的余地,更不用说对这种主体的主观性精神境界在文化传统和社会环境之中的生成过程进行研究论述了。而这样一来,他实际上就忽视了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所有哲学家的论述基础,因为这样的论述基础恰恰就是这种主体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环境,以及他(她)的主观性精神境界在这种传统和环境之中的生成过程。
 
    毋庸赘言,仅仅从怀特海对哲学的定义和哲学家应当做什么的论述出发,就肯定他的哲学是“一只正在蜕皮的蝉”,确实有论据不足之感。我们下面再结合他对过程哲学的说明,看一看实际情况究竟如何。
 
二、对过程哲学的说明的无主体状态和平面化静态视角
 
    在《过程与实在》这部名著之中,怀特海对其过程哲学提出了二十七个范畴说明[12]。我认为,这些说明不仅比较直接地表现了他的过程哲学观所包含的基本要点,同时也反映了这些要点所具有的无主体状态和平面化静态视角特征。
 
    这里需要加以说明的是,这里所谓的“无主体状态”并不是说怀特海这些论述不是以作为研究主体的他自己为前提,而是说他不仅由于竭力追求纯粹的客观性而把这样的前提彻底隐藏起来,没有加以任何论述,而且,即使在涉及作为其研究对象的各种主观方面的时候,也把这些方面视为像客观对象一样[13]、与客观对象毫无差别的静态的东西,而加以“千人一面”式的论述。而所谓“平面化静态视角”则是说,由于没有涉及作为研究者的哲学家的论述所特有的主观视角,更没有涉及这种主观视角的生成和变化过程,所以,这些说明都是以哲学家现成的静态视角为依据的;而这样一来,这样的视角便由于追求共时性抽象依据的基本倾向而具有了平面化的特征。
 
    因此,所有这些论述类型都是依据一位追求纯粹客观描述的哲学家的眼光表达出来的,既没有涉及研究主体自己的视角是不是具有主观性和动态性(即生成性)的问题,也没有涉及作为其研究对象的主体诸方面是不是具有主观性和动态性(亦即生成性)的问题,更不用说从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现实环境角度加以研究论述了。让我们通过以下经过分类的范畴,具体看一看实际情况是不是这样。
 
    通过对怀特海这二十七个范畴说明进行未必完全适当的分类[14],我们大致可以看到以下七类范畴说明:
 
    第一类:关于存在物的基本类型——永恒客体(eternal object)和实际存在物(actual entities),实际存在物的功能、统一性和多样性,以及实际存在物的“直接性”、“主体”与生成过程的关系(范畴v,xix,xx,xxi,xxii,xxiii等)[15];在这里,怀特海主要是对实际存在物的各个方面进行定义、描述和解释,因此,这里并不存在对现实的个体性社会主体及其的精神世界的任何说明,更不用说涉及这种世界的社会维度和文化维度了。
 
    第二类:关于世界和实际存在物作为造物都是过程、亦即都是生成过程,实际存在物的生成方式决定它们是什么(过程原理),以及有关它们的描述及其理由(范畴i, ix, xiv, viii,xviii)[16]。在这里,怀特海虽然强调了世界及其各种实际存在物都是过程或者生成过程,却没有(哪怕是非常简略地)论及作为实际社会个体的现实主体是不是也包含在这样的世界之中、也属于这样的实际存在物,他们在何种意义和层次上能够成为这样的过程、这样的实际存在物,以及究竟处在何种生成层次之上的认识主体才能形成这样的认识。
 
    第三类:有关实际存在物的潜能与现实的关系(相对性原理),潜能及其与合生(concrescence)和永恒客体的关系(范畴iv,ii,vi,vii,x等)[17]。处于现实的社会世界之中的社会个体,也具有与这些实际存在物完全相同的潜能和现实性吗?也许是。但是怀特海在这里同样没有做出任何有关的说明。所以我认为,他在这里的论述体现了与论述上面两类范畴一样的特征。
 
    第四类:对于统一性、多样性和客观化的论述(范畴xvi,xxiv)[18]。就怀特海在这里所涉及的统一性和多样性而言,究竟哪一种作为现实主体的社会个体能够像怀特海本人这样,做出有关某种统一性或者多样性的陈述呢?一个儿童或者门外汉能够这样做吗?而且,关于这里所论述的实际存在物的自我创造过程,现实的社会个体也同样具有这样的自我创造过程吗?即使答案是肯定的,自我创造过程这个术语本身也表明,怀特海忽视了社会个体的创造过程所必然具有的社会维度和文化维度。
 
    第五类:结合实际存在物的生成过程论述“摄入”(prehesion)及其构成和种类,由此转入对于各种主观方面的论述(范畴iii,xi,xii)[19]。我们在这里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怀特海是以和他描述客观对象的方式完全相同的方式,转入对主体“摄入”的各个方面的描述的;而且,尽管主体这些有关方面在这里出现了,但主体却同样是静态的、平面化的,基本上可以说没有任何关于其生成过程的说明。
 
    第六类:结合论述命题和包括情感、估价在内的各种主观形式,继而论述“感受”(feeling)及其满足(范畴xiii,xv,xvii,xxv等)[20]。应当说,怀特海虽然在这里所涉及的纯粹是社会个体主观世界的各个方面,但他仍然竭力以完全客观的方式进行论述;因此,他在这里也同样是在竭力避免现实主体的主观任意性。勿庸赘言,这种研究方式对于充分重视和研究主体及其各个有关方面来说,是不可能有多少益处的。
 
    第七类:作为某种系列的合生过程,与整合以往的摄入过程、感受最终得到满足的关系(范畴xxvi,xxvii)[21]。我认为这里的关键在于,这些所谓的摄入和满足究竟属于什么样的主体?在怀特海这里的说明之中不存在有关这个问题的任何答案。
 
    可见,即使我们只把怀特海对过程哲学的这些说明作为研究个案略加分析,而不详细引用他的其他具体论述,我们也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过程哲学所具有的无主体状态和平面化静态视角的特征。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我们对他这二十七个说明范畴的列举和归类,并没有完全按照他原来的论述顺序,而是参照西方哲学传统流行的“客观-主观”模式进行的。这样做虽然有掩盖他的批判锋芒之嫌,但却有助于突出展示他的做法所具有的探索性和突破性。实际上,他对这二十七个说明范畴的论述顺序也同样带有非常明显的探索特征——从它们之间并不存在明确的逻辑递进顺序就可以看出这一点。
 
    严格说来,怀特海在这里表现出来的无主体状态和平面化静态视角特征,是与西方哲学传统的惟理智主义主流一脉相承的[22];但另一方面,他对“过程”和“价值”的充分强调和研究论述,又体现出了对这种主流进行批判反思和扬弃的倾向和趋势——除了这里的有关论述以外,他在其他地方对西方分析哲学所犯的“完善词典的谬误”的论述,也同样非常清楚地反映了这一点[23]。 怀特海及其过程哲学基本上处于传统与批判扬弃传统这两种基本趋势之间,所以我们说,作为西方哲学目前的生长点之一的怀特海过程哲学就像一只正在蜕皮的蝉。那么,现在的关键在于,究竟进行怎样的研究立场和视角的转变,这只蝉才能把最后一层皮蜕掉?
 三、作为西方当代生长点的过程哲学与社会个体生成论
 
    正像我们上面已经看到的那样,怀特海的过程哲学一方面体现了非常强烈的、对西方哲学传统的批判扬弃意识,另一方面也表现出非常明显的无主体状态和平面化静态视角特征。那么,它究竟能不能成为西方哲学在当代的生长点?它怎样才能完成这种蜕皮过程呢?
 
    我认为,一种哲学能不能成为它从其中产生出来的哲学传统的生长点,主要取决于两点:第一、它是不是已经非常清楚和充分地意识到这种传统的优长劣短?第二、它所采取的新的基本立场和方法论视角,能不能使它达到彻底扬弃这种哲学传统的目的?这两个方面显然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前者真正成为后者的前提,后者才有可能成为前者的结果。
 
    就我们上面对怀特海过程哲学所进行的案例分析而言,由于它在第一点上既认识到这种传统的某些根本性的致命弱点并力求加以克服,又由于竭力追求纯粹的客观性而具有“无主体状态”和“平面化静态视角”的特征,所以,它虽然因为试图通过强调研究“价值”、通过以系统全面地论述“过程”扬弃这种传统而有可能成为这种传统的生长点,但是,它所秉承的这种传统之强调“客观性”、“抽象性”和“普遍有效性”的基本倾向,却使它根本没有办法彻底完成这种扬弃工作。因此我认为,怀特海的过程哲学有可能成为西方哲学的生长点,但是,这种可能性并没有完全变成现实,至少在他自己那里是如此——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说他的过程哲学是一只正在蜕皮的蝉。那么,能不能“蜕皮”的关键在哪里?
 
    我认为,就西方哲学传统中一直存在的“事实”与“价值”的关系而言,西方哲学的传统立场和方法论视角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就是由于竭力追求纯粹的客观性而彻底忽视了活生生的主体,亦即忽视了处于文化传统和社会环境之中的社会个体的主观世界及其生成过程——无论这种个体是进行具体实践活动的一般人,还是进行理论探讨的哲学家,情况都是如此。显然,无视这样的主体、特别是无视他们作为个体在具体社会活动之中的所作所为和其主观世界因此而出现的生成过程,不仅哲学家的主观立场、方法论视角及其生成过程会处于哲学批判反思的领域之外,作为哲学研究对象的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也会因此而出现扭曲[24]。恰恰因为西方哲学传统的主流竭力追求抽象结论的纯粹客观性和普遍有效性,所以,从这样得出的所谓“事实”和关于“事实”的真理出发,根本不可能走向“价值”,因而根本不可能彻底解决有关本体与现象、一与多、动与静、永恒与流变、存在与生成、心与物、决定论与意志自由等形而上问题——因为这样的基本立场和方法论视角已经使研究者“画地为牢”,只能固守这样的“事实”和及其真理,而不可能对包含主观世界诸方面的生成过程有所觉察,更不用说加以必要的反思和研究论述了。
 
    所以,我认为,能不能完成这种“蜕皮”,关键在于研究过程哲学的哲学家们有没有能力在继承怀特海过程哲学强调“价值”、强调“过程”、强调批判扬弃主体-客体二元分裂对立状态的成果的基础上,真正实事求是地看待和研究现实的社会个体——也就是说,取决于这些哲学家是不是真正能够彻底地把过程哲学强调动态生成的基本观点,全面落实成为使有关(包括作为哲学家的研究者在内的)社会个体主观世界诸方面的研究,得到与对于客观世界诸方面的研究同样的地位,从而使所有主体的主观世界、它们的生成过程和它们的文化传统背景和社会现实环境,都在过程哲学研究领域之中得到应有的地位和重视。毋庸赘言,怀特海虽然具有把所有研究对象都纳入过程哲学的研究范围、建立系统全面的过程哲学体系的宏伟抱负,但他最终并没有实现这种抱负。
 
    只有用社会个体生成论的基本立场和方法论视角,扬弃怀特海的过程哲学的基本立场和方法论视角,立足于社会个体及其主观世界的生成过程的文化维度和社会维度,对社会个体的社会行动所涉及的(包括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在内的)各个方面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作为西方哲学在20世纪缩影的怀特海过程哲学才有可能真正实现自己当初的抱负,像蝉最后蜕掉了自己的硬壳那样展翅飞翔起来。
 
 

 注   释

[1] 这是一个非常抽象的说法——一般说来,侧重理智分析的西方主流更加强调事实,并且以获得关于事实的“真理”知识为归依,而侧重情感体验的哲学和东方哲学则更加强调主体的感受,并且以对主体的规范和随之而来的主体精神境界为鹄的,因而基本上可以说,两者之间的差异是强调事实与强调价值这两种做法之间的差异。当然,这个题目需要做我们在这里根本无法进行的广泛的实证性研究。
[2] 参见陈奎德,《怀特海过程哲学概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55页及以下部分。
[3] 当代西方哲学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出现的,逐渐重视研究日常语言、继而逐渐重视研究哲学和社会哲学诸方面的趋势,已经向我们表明了这一点。
[4] 这里所谓的“社会个体生成论”(the social individual growing-up theory),是本人在以往研究西方哲学、美学理论,现象学社会学等诸方面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基本思路;它具有以下四个要点:
    第一、包括研究者在内的每一个现实个体,都处于某种存在于具体社会文化环境之中的生成过程之中;
    第二、这种生成过程具有两个方面:一是个体通过相关的各种社会互动过程获得越来越多的社会角色,二是个体的主观世界因此而达到越来越高的精神境界;
    第三、人类社会生活包括学术在内的每一个方面,都是这种生成过程的结果,是由不同的社会个体通过这种过程建构的;
    第四、包括意识形态在内的所有这些方面,都必须从有关这样的社会个体主观世界的生成过程的视角出发进行探讨。
[5] 需要强调的是,这种“静止”和“孤立”是作为主体的蝉的感觉所具有的,而并不是作为它的感觉对象的外部事物所具有的特性。
[6] 参见怀特海,《过程与实在》版,剑桥大学出版社,1929年版,第viii页等。
[7]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怀特海在其论述过程中确实多处谈到“生成”,并且把他对于“生成”的论述当作建构其过程哲学体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来处理;但是,他的论述侧重点仍然是尽可能客观地对过程加以描述——或者说,“生成”只是他对“过程”的形象描述,并没有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过程”的涵义。然而实际上,“过程”恰恰应当是对“生成”的形象描述,也就是说,它所包含的意义只是“生成”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只是表面上的、从平面上看到的一部分,倒是“生成”包含了更加丰富的涵义。
[8] 囿于篇幅,我们在这里不可能对此进行详细的论述,而只能强调指出,怀特海表现出来的非常强烈的批判倾向,主要针对的就是这种把所有研究对象都孤立化、抽象化、平面化的基本倾向。
[9]参见怀特海,《过程与实在》英文版,剑桥大学出版社,1929年版,第20页。
[10] 参见《在世哲学家文库·怀特海的哲学》英文版,纽约图铎出版社,1951年版,第680页。也可参见陈奎德,《怀特海过程哲学概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83页。
[11] 因为显而易见,哲学家只能根据某种客观的情况和标准,才能认识到他(她)自己当初的主体性究竟是不是具有僭越性。
[12] 参见怀特海,《过程与实在》英文版,剑桥大学出版社,1929年版,第30-35页。
[13] 实际上,怀特海之所以以有机体作为其研究对象,就是要以这种方式把所有作为其研究对象的客观事物和主观世界都统一起来。
[14] 囿于篇幅,我们不可能一一详细引用怀特海的原文,只能以这样非常概括的方式表达他的基本观点。
[15]参见怀特海,《过程与实在》英文版,剑桥大学出版社,1929年版,第30页和34页。
[16] 参见,同上引书,第30页,32页,31页和33页。
[17]参见,同上引书,第30页、31页。
[18]参见,同上引书,第32页,第34-35页。
[19]参见,同上引书,第30页,31页和32页。
[20]参见,同上引书,第32页,32-33页,第35页。
[21]参见,同上引书,第35页。
[22] 就西方哲学传统主流而言,寻求客观性、拒斥主观随意性的基本倾向一直处于主导地位,而这里指出的“无主体状态”和“平面化静态视角”则是这种倾向的两个具体表现。
[23] 参见怀特海,《思想方式》英文版,剑桥大学出版社,1936年版,第235页。
[24] 显然,无论是研究评价领域、审美领域,还是研究宗教神学领域,这种追求纯粹的客观性、忽视主体的做法,都必定会导致各种各样的失误和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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