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哲学的层次结构——兼涉几个相关问题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佚名 时间:2010-09-02

 内容提要 本文按照从低到高、由简到繁的顺序,把的内部结构划分为五个层次:哲学观点、哲学学说或哲学体系、哲学形态、哲学类型和哲学学科,并依次讨论了以下几个相关问题:"哲学家"称谓的本义;哲学的思想体系和叙述体系之间一与多、源与流的关系;作为哲学类型的哲学区别于传统哲学的判据和马克思哲学的特质;哲学的中西差异以及是否有"哲学"的学术公案。对各该问题,作者都本着学理分析的立场,发表了自己的一得之见。
   
   关键词 哲学 结构 层次

  

    无论是作为现代学术建制中的一门学科,还是作为一种悠久的文化现象,哲学都是一个庞大的"家族",它是由各种要素纵横交错相互联系而形成的有一定层次结构的系统。本文试图对哲学的层次结构作一番简要的考察,并结合这种考察谈谈作者对哲学界存在争论的几个问题的看法。厘清哲学内部结构的各种层次,对于哲学的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无疑都具有重要的前提性意义。

    哲学观点

    哲学内部结构的层次,按照从低到高、由简到繁的顺序排列,首先就是哲学观点,即具体的对于某一哲学问题的看法。这是哲学的细胞形态,哲学的最低层次。一定的哲学理论和哲学体系,就是由这些具体观点按照一定的逻辑建构而成的。我们越是往哲学历史的早期追溯,就越是发现那时的哲学还不具有理论或体系的结构形式,而只是一些具体的哲学观点。哲学理论和哲学体系需要详细严密的逻辑论证来展开,缺少这样的论证就无法构成哲学的体系和理论。而在哲学的早期阶段,这样的论证是付之阙如的,因此只有具体的哲学观点,还谈不上哲学的理论和体系。例如,我们在伊奥尼亚学派的哲人那里,往往只看?quot;水是世界万物的始基"(泰勒斯)、"万物的始基是气"(阿那克西美尼)、"万物的始基是火"(赫拉克利特)等观点和言论,而很少看到他们对这些观点的详细论证。这不能完全归结为的佚失和缺乏,实际上是那个时代哲学水平的反映和表现。正如黑格尔在谈到泰勒斯时所说,泰勒斯的哲学"并不表现为一个完成了的系统,这并不是由于缺少资料,而是因为最初的哲学还不能有系统。"
    哲学观点虽然是哲学最基本的构成要素,但光有一定的哲学观点的人,还不能被恰当地称之为哲学家。哲学家,严格来说,是指有自己的哲学系统的人。由于在历史上,哲学曾经获得了"智慧"的别名,哲学家也被溢美为"智者"的化身,人们有时会习惯于把在某一或某些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人物也尊称为"哲学家"。这种称呼并无恶意,但却是不准确的。实际上我们看到,一些从事实际工作或精神文化生产的人,如家、家、宗教家、家等,往往会从自己的实际工作形成某些具有哲学意味的思想观点,但这并不等于他们已经是哲学家。当然,他们不是哲学家,并不降低他们所从事的工作的意义;在他们的实际身份上再增添或追加"哲学家"的称号,他们的工作意义也并不会因此而增加。
    也有这样的情况:一个人同时兼有多种身份,例如萨特,他既是一个哲学家,又是一个曾经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他本人并未领取)的文学家,而且他的文学与他的哲学之间,具有高度的内在相关性,他用小说和戏剧的形式所创作的文学作品,如《恶心》、《苍蝇》、《间隔》、《死无葬身之地》等,弥漫着浓郁的哲学意识。但是我们不应忘记,萨特之所以被称为哲学家,并不是因为他的这些文学作品,而是因为他是《存在与虚无》、《辩证理性批判》等哲学名著的作者。
    还有这样的情况:有的人终生以哲学为业,但他只是研究或阐释别人的哲学,并未提出自己的具有原创性的哲学思想,至少没有使自己的哲学思想构成一个有条理的系统。对于这样的哲学研究者来说,准确的称谓或许可以叫做"哲学专家"。哲学专家是多种多样的,并且一般来说总是占据哲学队伍构成中的绝大部分。通常他们有如下两种存在形态:如果他们以研究历史上的某一或某些哲学问题或哲学家为职志,那就是恰如其分的"哲学史家";如果他们以诠释现今正在流行的某种哲学为己任,那就是所谓"哲学宣传家"。哲学史家和哲学宣传家与"哲学家"之间,虽然没有泾渭分明的界限,但毕竟是有区别的。"哲学家"这一称谓,如果我们在严格的意义上去理解,就不能用于泛指一切研究哲学的人,而应该用于特指哲学研究者中,那些有着自己的原创性哲学思想系统的人。
    明确"哲学家"称谓的意义,并不是为了单纯的正名,而是要对我国的哲学研究提出更高的要求。

    哲学理论或哲学体系

    哲学理论或哲学体系,是哲学的机体形态,哲学的中间层次。一定的哲学理论或哲学体系总是由具体的哲学观点构成的,但并不是这些观点的简单堆积和拼凑,而是这些观点的有机组织。由于这样的组织,具体观点可以放大也可以缩小其功能(视其组织情况而定)。但不管是放大还是缩小,它们都在该理论或体系中重新获得了自己的位置,其意义必须借助于整个理论或体系才能得到理解和说明。平时人们常说要完整、系统地理解某一理论或体系,而不能只抓住它的个别观点和结论,这当然是完全正确的;其实,要正确地理解某一具体观点和结论,同样离不开对整个理论或体系的把握。
    "哲学理论或哲学体系",在这一提法中,我们是把"理论"和"体系"作为涵义相同的概念来看待的。因为任何理论,都必然是由一系列具体观点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体系,否则就达不到理论的水平。
    哲学体系又有两种:思想体系和叙述体系。所谓思想体系,在这里是指各种具体的哲学观点之间的内在联系。任何一种成熟的、系统的学说,都必然有自己的思想体系;反之,没有自己的思想体系,而只是一些零星的偶发的见解,就还够不上被称为学说的水平。叙述体系是指阐释、论证和发挥一种思想体系的概念、范畴系统。具体的哲学观点,总是凝结、体现在相应的哲学概念、范畴中,这些概念、范畴之间的联系和转化就构成它的叙述体系。从这种意义上看,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哲学范畴体系,也就是哲学的叙述体系。由此观之,哲学的叙述体系并不神秘,它与哲学的思想体系也不是截然对立的。
    但是,思想体系与叙述体系毕竟是有区别的。首先,思想体系是一种学说本来具有的,是这种学说在创立过程中形成的,因而是任何哲学理论都必然具有的,也是叙述体系的根基和活水源头。其次,思想体系的奠基人和完成者,都只能是该学说的创立者本人,因此它只有一个。与之不同,叙述体系则是在一种学说形成过程中,或在这种学说形成之后,根据其思想体系自觉地建构起来的;它的建构者,可以是该学说的创立者本人,也可以是"他人"(包括同时代的其他人和后来人),因此它可以有多个。一个学说的创立者,必有其思想体系,但不一定有其叙述体系;或者在学说的某些方面有其叙述体系,在另一些方面没有其叙述体系。例如马克思主义,它当然有着自己的思想体系,在政治学方面也有着相当完整严密的叙述体系;但马克思在创立自己的新哲学时,却并没有刻意为它制定一个一劳永逸的叙述体系。马克思的哲学也不同于历史上那些体系化哲学,他给我们留下的只是他的哲学的具有内在联系的思想体系,而没有留下他的叙述体系 , 马克思哲学的叙述体系是由后人建构的。
    一般说来,叙述体系的建构要以思想体系为基础,必须忠实于思想体系。但实际情况证明,二者的关系是相当复杂的,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如果一个叙述体系出自该学说创立者之手,它可能与其思想体系较为融洽和接近,但也存在着不相一致的情况,例如黑格尔哲学中体系和方法(内容)的互相矛盾,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如果叙述体系出自他人之手,情况就更加复杂,因为这样的体系体现的是他人对该学说的理解,只能通过他人的阐释揭示出来,而这样的阐释和揭示必然是多样化的,乃至是多元化的。由后人建构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叙述体系与马克思哲学原生形态的思想体系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
    近年来,中国哲学界兴起了一股强劲的试图通过"回到马克思"来阐扬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意义的研究热潮。如果能本着"同情了解"的态度去看待问题,这种主张的积极意义是不难发现的。因为马克思哲学的文本,自从它们被创作出来以后,已经经过了几代人的解释,形成了若干互有差异的解释系统,我们现在对马克思哲学的研究,实际上已不可能完全摆脱历史上的解释。一般说来,对马克思哲学的研究要以文本本身为基础,应尽可能达到与文本实质内容的一致。但是,这种"一致"是一个无止境的无限的"对话"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作为文本解释系统的各种衍生形态必然是多样化的。这些多样化的形态之间可能形成互补的关系,也可能形成竞争的关系。解释文本的文本又形成新的文本,我们称之为衍生文本。被解释的原初文本与解释文本而形成的衍生文本之间的关系,是源与流、一与多的关系。这种关系并不是简单的派生与被派生的关系,而是一种循环关系。一方面,文本及其意义存在于对它的解释中,"多"和"流"是对"一"和"源"的补充和发展(当然也包括偏离),现实中只能通过"多"和"流"去达到"一"和"源",这是解释对文本意义的制约性;另一方面,文本又制约着对它的解释,并且为评价各种解释提供某种尺度和准绳(当然,这种评价是通过各种解释之间的比较和竞争来实现的)。因此,所谓"回到马克思",只是要求"回到"在历史演进中(特别是在后来的解释中)被"遮蔽"的马克思哲学的真精神上,并以它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出发点,结合当今的时代精神和思想成果,去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形态;它不是也不可能是要"回到"马克思哲学的一切既成结论上,并教条主义地固守这些结论。在这里,"回到马克思"与"发展马克思"的统一是通过"返本"与"开新"的循环来的。就是说,"返本"的内在要求和目的正是"开新";而"开新"要成为真正富有新意的发展和创新,又离不开对马克思哲学精神实质的不断深入的把握,也就是要求不断"返本"。显然,这是一个在无限反复的循环中不断提升的过程。

    哲学形态

    哲学形态(morphology of philosophy)是哲学的生态形式,哲学的次高层次。一定时代的哲学学说或哲学体系,不可能"只此一家",而总是有很多。哲学迄今一直是在不断的分化中发展的,而且越是往后,哲学学说或哲学体系的数量就越多。这样就造成了两种意义上的哲学形态:一是同一时代各种不同性质的哲学学说共时性统一的形态,标志着各种哲学派别(同一性质的多种哲学学说,构成一个学派)在同一时代的同时存在;二是不同时代多种多样的哲学学说历时性统一的形态,标志着哲学本身的历史演进。包括上述两种意义在内的哲学形态,是广义的哲学形态,它们分别代表着哲学样态在空间上的多样性和在时间上的异质性。
    我们在这里特别提出来用于对哲学进行整体性把握的哲学形态,是狭义的哲学形态,它是上述两种意义上的哲学形态的辩证综合。这样的哲学形态,是包括历史与时间尺度在内的哲学样态的多样性统一。实际存在的哲学样态的多样性,在这种统一中表现为一种有机的整体性,类似于生物界多种多样的生物(植物、动物、微生物等)在历史进化中所形成的生态系统。易言之,我们把"哲学形态"看作是包含一定时代标准在内的具体哲学学说和哲学流派的本质抽象。具体的哲学学说和哲学流派是极其多样的,随着哲学的发展甚至可以是无限的。这种多样性和无限性在理论的可能性上与哲学家的个体数量等值。而哲学形态固然也是多样的,但由于把时代标准包括在内,因而具有时代性上的统一性。对于这样的哲学形态的考察,必须有时代性标准,才能把握其内在逻辑。一种有助于我们说明问题的方法是:以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哲学家的哲学观为典型个案,通过考察他们对"哲学是什么"、"哲学研究什么"、"哲学包括什么"等问题的理解和回答,来揭示哲学形态的历史演变。例如考察古希腊哲学,我们可以选择伊奥尼亚学派、苏格拉底和亚里士多德作为典型案例,从中可以看到哲学形态经历了自然哲学--人生哲学--第一哲学的演变过程。
    由于哲学的历史形态不是固定不变的,一定时代的哲学到底怎样为自己定位,也不是由自己本身决定的,而是由那个时代的知识状况及其分化程度决定的,因此,我们可以从人类知识积累基础上所发生的学科分化和整合的角度,来寻求哲学形态的历史定位。


    类型

    "哲学类型"是哲学的形式,哲学的更高层次。"哲学类型"是比"哲学形态"更深刻的概念。如前面所述,哲学形态是包含一定时代标准在内的具体哲学学说和哲学流派的多样性统一,因此,可以把哲学形态看作是具体的哲学学说和哲学流派的本质抽象。而哲学类型则可以进一步看作是对哲学形态的本质抽象。哲学形态固然已经包括了一定的时代标准在内,但它的时代概念一般是小尺度的;而哲学类型作为哲学的历史形式,它所反映的是大尺度的时间范畴内哲学形态的统一性,即撇开其中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和偏差,把握其内在巩固的必然性和恒一。如同对"社会转型"的把握,不能把同一社会形态内部的任何变化都看作社会形态的变化,而必须考察社会形态的根本性质变化一样,对于"哲学类型",也必须要考察历史的"长时段",才能把握到哲学的整体性转变。所不同的是:对社会转型的考察,依据的是社会根本性质的变化;而对哲学类型转变的把握,依据的则是哲学理念(idea of philosophy) 的变更。
    例如,人们通常把西方哲学的史概括为古代的本体论哲学、近代的认识论哲学和的语言哲学。这种概括就是从"哲学类型"着眼的。人们因此而把近代哲学的变革称作"认识论转向"(epistemological turn),把现代哲学的变革称作"语言学转向"(linguistic turn)。对此,有的西方学者作了这样的解释:"首先,哲学家们思考这个世界,接着,他们反思认识这个世界的方式,最后,他们转向注意表达这种认识的媒介。这是否就是哲学从形而上学,经过认识论,再到语言哲学的进程。"
    上述概括无疑是对哲学类型转变的一种有力说明,而且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同。但是,为了说明现代哲学区别于传统哲学(包括古代和近代哲学)的特点,以及现代哲学转向的实质内涵和核心意义,凸显作为现代哲学的马克思哲学的当代价值,我们在这里提出另一种更简约的概括,即哲学类型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
    近年来,一些学者明确提出在马克思哲学研究中,必须超越近代知识论哲学模式的问题,我认为这种提问方式就是从哲学类型上着眼的。事实上,如人们已经发现的那样,西方哲学发展到19世纪中叶,发生了一次重大转折,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为标志的哲学的革命变革和以现代西方哲学产生为标志的西方哲学改变形态,是这一转折的具体表现。 这一转型是如此之巨,它使马克思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在面貌上如此之不同于传统西方哲学,以致人们常常怀疑马克思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究竟还是不是哲学。应该说,这正是一次极好的机会,可以让我们在二者的充分比照中来认识现代西方哲学的特点和马克思哲学变革的真实意义。人们普遍承认,现代西方哲学的产生是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哲学思维方式的转型,它力图超越以主客心物二分为出发点,以建立关于世界的本原、本质的叙述体系为目标,以基础主义、本质主义为理论特征的传统哲学,使哲学研究在不同程度上从抽象化的自在自然界或绝对化的观念世界返回到人的现实生活世界。同样,马克思哲学不是,从而也不能把它解释成任何意义上的传统哲学,马克思哲学在哲学史上所实现的革命变革的伟大意义,就在于它比一般现代西方哲学更彻底、更全面地超越了传统哲学的二元分立、基础主义、本质主义和思辨形而上学等倾向。马克思哲学所关注的不再是建立关于整个世界的完整严密的叙述体系,它不固守任何与现实生活和实践相背离的抽象原则,而是直面人的现实生活实践,从中发现本来固有的现实联系。
    以上论断无疑是深刻的和富有启发的。问题是,人们对现代哲学转型的内容和特征还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和表述。而要深刻地认识并理解现代哲学转型的意义,就要对传统哲学的实质作出准确的反思和说明;而要对传统哲学的实质作出准确的反思和说明,又必须揭示传统哲学的支撑性理论假定。
    什么是传统哲学的支撑性理论假定呢?这要从作为一种哲学之出发点的理论假定的概念说起。金岳霖先生说?quot;哲学中的见,其论理上最根本的部分,或者是假设,或者是信仰;严格的说起来,大都是永远或暂时不能证明与反证的思想。如果一个思想家一定要等这一部分的思想证明之后,才承认它成立,他就不能有哲学。""思想的起点(就是论理上最根本的部分)总是在论范围之外。则一部分思想在论理上是假设,在心理方面或者是信仰。各思想家有"选择"的余地。所谓"选择"者,是说各个人既有他的性情,在他的环境之下,大约就有某种思想。这类的思想,就是上面所说的成见。" 金先生此处所说的"见"或"成见",就是我们所说的作为哲学出发点的支撑性理论假定。
    包括古希腊罗马哲学和近代哲学在内的传统西方哲学,作为总体来看,具有这样两个相互统一的基本信念(理论假定):第一,相信万物本原或本体的存在,并把解决本原或本体问题作为解决其他问题的基础;第二,相信理性可以把握本原或本体,并把完善理性工具看作哲学的根本任务之一。因此,传统西方哲学的支撑性理论假定,就是用理性去追求万物的本原或本体,或者说是理性主义和"万物本原(本体)论"的统一。 对传统西方哲学来说,追求万物的本原或本体是它的目的,而理性则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二者的统一构成了传统西方哲学的基本信念,是传统西方哲学的两个主要的支撑性理论假定。而在这两个假定中?quot;本体"的假定又比"理性"的假定更根本些,它往往是理性能够得以成立的根据和保证。同时,二者又是相互规定的:一方面,"理性"要以"本体"为凭借;另一方面,"本体"又要由理性去发现。这种相互规定的特点,使"本体"不再仅仅属于对象范畴,而且属于主体范畴;不仅属于所指范畴,而且属于能指范畴。我们看到,近代哲学家对"本体"的理解,正是突出地体现了后一方面的特征。在这里,传统西方哲学的两个基本信念得到了高度合一的规定:实体即主体,对象即理性,所指即能指。通过这样的高度合一的规定,传统西方哲学的支撑性理论假定事实上已经合二为一:追问?quot;实体"概念为"能指"的"终极实在"。由此种支撑性理论假定而规定的传统哲学的理想,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
    哲学——以追求终极实在为依归,以奠定知识基础为任务,以达到终极解释为目标。
怀抱上述理想的哲学,就其作为一种哲学类型来说,就是西方传统哲学。对于这种哲学类型,人们使用了各种不同的名称来标志它,如"理智形而上学"、基础主义、本质主义、逻各斯中心主义等等,这些名称分别从特定的层面或角度揭示了这种哲学的特点和本质,并不是互相排斥的。本文依据这种哲学所凭借的支撑性理论假定,将其直接命名?quot;本体论哲学" 。而要把握这种哲学的特征,就必须研究这种哲学类型所代表和象征的哲学理念或哲学观念 。

    哲学学科

    这是哲学的最高层次。哲学是一个大的"家族",包括了古今中外的一切哲学学说、哲学流派、哲学形态和哲学类型。就目前的情况看,借用维特根斯坦的术语说,哲学这个大家族的成员还只有一些"家族相似",实际的差别非常之大。不仅各种不同文化传统的"哲学"互不相同,各个国度的哲学互不相同,各个时代的哲学互不相同,甚至同一时代同一国度同一种文化传统中的各个哲学派别的面貌和特点也互不相同。这些不同或差别,使我们在今天的条件下来谈作为一个整体的哲学学科,似乎显得非常抽象,或者说,很难找到它们之间的共同点。这里不妨选择中西哲学比较的视角,来初步讨论一下相关问题。因为哲学与西方哲学的重大差异,不论过去和现在,都是一些人否认中国有哲学的理由。
    说起哲学,人们都普遍承认,它不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本来固有的学问。这当然不是说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可称之为"哲学"的思想内容,而是说作为一个独立的理论学科,它并没有能够在中国传统中建立起来。诚然,在中国传统中,"哲"字古已有之。但是,有"哲"字,并不等于有哲学。中国古汉语中虽有"哲"字,但尚未把它与"学"字联系起来,构成一门有独特对象和系统的理论学科;一些大体够得上哲学水平的思想言论,也往往包裹在、、伦理、军事等等议论中,而未能从中独立出来,构成为有系统的独立的学问。这一点,是大多数研究"中国哲学"的人也承认的。例如冯友兰先生就说:
    哲学本一西洋名词。今欲讲中国哲学史,主要工作之一,即就中国历史上各种学问中,将其可以西洋哲学名之者,选出而叙述之。
    金岳霖先生在为冯先生的《中国哲学史》一书所写的"审查报?quot;中,曾对"中国哲学史"这个概念进行了一番语义分析。他区分了"中国哲学的史"和"在中国的哲学史"两个概念。这看起来有点咬文嚼字,实际上是别具匠心。按照我们的理解,前者以肯定中国有自己固有的哲学为前提,任务只是把这种哲学按照历史发展的线索整理和叙述出来;后者则不同,它不以肯定中国有自己固有的哲学为前提,因此任务便不是把已有的东西整理和叙述出来,其困难自然要大得多。
    在这个困难面前,有两种可能的结局:(1)用"哲学"概念的本义审视和检核的结果,发现中国没有所谓"哲学",不仅没有独立的"哲学"这样的学科,甚至连够得上"哲学"水平的思想也没有,于是,"中国哲学"这个概念不能成立。黑格尔和其他一些奉行"西方中心主义"文化观的人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这是一种极端化的做法,虽有其逻辑上的严格,但由于它把"哲学"的含义过分狭隘化,客观上甚至会助长某种文化偏执的狂热情绪,反而不利于对中国传统思想的清理。所以大多数中国学者(包括冯友兰先生)没有采取这种态度。(2)退而求其次,承认中国没有建立起独立的"哲学"学科,但又肯定中国有够得上"哲学"水平的思想,于是,按照西方所谓"哲学"的本义,在中国传统文献中去搜寻这样的思想,并按照西方所谓"苎?quot;的范式去整理和叙述之。我们看到,冯友兰先生在30年代出版的两巨册《中国哲学史》,就是按照这样的路子写出来的。他说:
    所谓中国哲学者,即中国之某种学问或某种学问之某部分之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也。所谓中国哲学家,即中国某种学者,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家名之者也。
    冯先生认为,西洋所谓"哲学",大体包括宇宙论(物理学)、人生论(伦理学)和知识论(方法论)等几个部分。用这样的标准来衡量,中国可称之为"哲学"的东西,大致有先秦子学、魏晋玄学、宋明道学和清人义理之学。
    金岳霖先生之所以区分两种意义的"中国哲学史",是因为他意识到建立这样一门学科的基本困难。这种困难是前提性、根本性的,而不是技术性、枝节性的。哲学史成立的根据是哲学。如果连"哲学"都谈不上,自然谈不上"哲学史"。但是,即使承认前者,即承认中国有所谓哲学,而且是中国自己的不同于西方的"哲学",也并非就毫无困难。只是困难发生了转移,由"是否有"哲学的困难,转移为"什么样"的哲学的困难。而这二者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什么是哲学",也就是哲学观的问题。金先生说:
    欧洲各国的哲学问题,因为有同一来源,所以很一致。现在的趋势,是把欧洲的哲学问题当作普遍的哲学问题。如果先秦诸子所讨论的问题与欧洲哲学问题一致,那么他们所讨论的问题也是哲学问题。以欧洲的哲学问题为普遍的哲学问题当然有武断的地方,但是这种趋势不容易中止。既然如此,先秦诸子所讨论的问题,或者整个的是,或者整个的不是哲学问题,或者部分的是,或者部分的不是哲学问题;这是写中国哲学史的先决问题。
    又说:
    哲学有实质也有形式,有问题也有方法。如果一种思想的实质与形式均与普遍哲学的实质与形式相同,那种思想当然是哲学。如果一种思想的实质与形式都异于普遍哲学,那种思想是否是一种哲学颇是一问题。有哲学的实质而无哲学的形式,或有哲学的形式而无哲学的实质的思想,都给哲学史家一种困难。"中国哲学",这名称就有这个困难问题。所谓中国哲学史是中国哲学的史呢?还是在中国的哲学史呢?如果一个人写一本英国物理学史,他所写的实在是在英国的物理学史,而不是英国物理学的史;因为严格的说起来,没有英国物理学。哲学没有进步到物理学的地步,所以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写中国哲学史就有根本态度问题。这根本的态度至少有两个:一个态度是把中国哲学当作中国国学中之一种特别学问,与普遍哲学不必发生异同的程度问题;另一态度是把中国哲学当作发现于中国的哲学。
    金岳霖先生所提的问题,在近年来引起了关于"中国哲学""合法性"的激烈争论。我认为,要回答中国传统中是否有"哲学",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实问题。这个问题类似于界关于中国古代是否有"科学"的争论,很难简单地断定"有"或"无"。因为说到底,这里的"有无"不是一个历史问题,而是一个哲学问题;它不能通过历史考证得到解决,而是代表着一种文化策略和文化立场。换言之,判定"有无"取决于我们据以作出判断的标准是什么;而这个标准,就是我们所持守的"哲学"定义。采纳什么样的"哲学"定义作为我们的判断标准,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事实问题(实际上,哲学中几乎没有人人都接受的公共事实),它在深层上受制于我们的观察出发点和价值意图。就是说,这里看似事实判断的"有无"问题,背后隐含着更深的价值判断。"有无"之争,实际上是中心与边缘的话语权之争。
    对这个问题,我们的回答是:如果因为中国古代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哲学",就认为在中国没有哲学,那便有西方中心主义的意味。而我们的前提是承认文明的多样性,承认各种文明形态的差异,在此前提下才谈得上文化的交流和沟通。从文化多样性的观点看,哲学自然也是多样的,不必因为中国哲学不同与西方哲学,而断定其不是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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