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地区中医药科研计划的制定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黄颖 时间:2015-05-19

【摘要】  目的分析中国台湾地区制定中医药科研计划的政策背景,介绍中国台湾地区重大涉及中医药科研的计划,并阐述中国台湾地区中医药委员会制定的科研策略及计划。

【关键词】  中国台湾; 中医药; 科研计划; 制定

  随着全球性的对传统医学的再认识和重视,中国台湾地区科技、经济、卫生主管部门以及相关机构也对中医药研究予以越来越多的关注与推动,希冀通过中医药科研的发展与进步进一步提升科学化研究数据、提升中医药临床疗效,以促进民众健康。因此,作为科研导向作用的科研计划的制定就显得尤其重要。本文拟从以下三方面详细阐述台湾中医药科研计划的制定。

  1 中国台湾制定中医药科研计划的政策背景

  中国台湾地区推动科技发展的方针与原则,是19990120公布施行的《科学技术基本法》。根据该法,每4年召开一次中国台湾地区科学技术会议,官学研各界针对台湾科技发展的现况、挑战与愿景拟定具体建议,达成科技发展共识,依据会议重点结论订定“科学技术发展计划”,该计划是各部会拟订科技政策与推动科研发展的依据。200501召开的科学技术会议拟订了中国台湾未来4年科技发展的总目标,主要是:强化知识创新体系、创造产业竞争优势、增进民众生活品质、促进中国台湾地区持续发展、提升民众科技水准等[1]。会后研拟的“科学技术发展计划”(2005~2008年)于200506通过,以作为中国台湾推动科技发展的蓝本。

  《科学技术基本法》第九条规定每两年提出科学技术发展的远景、策略及现况说明;第十条规定每四年订定“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鉴于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因此再出版“科学技术白皮书”,提出现况说明、勾绘适当新远景及策略,并滚动修正“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的执行计划。《科学技术基本法》公布以来,台湾地区已依次于“科学技术发展计划(2001~2004)”、“科学技术白皮书(2003~2006)”及“科学技术发展计划(2005~2008)”、“科学技术白皮书(2007~2010)”提出科技发展现况说明及远景与策略,作为台湾推动科技发展的依据。

  除此之外,还辅以“行政院”科技顾问会议、“行政院”产业科技策略会议及“行政院”会报进行中短期的政策修订、检视与调整。另有“经济部”与“国科会”等各科技相关部会每年召开多次会议,视需要制定与执行其权责内的政策与措施。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生物技术产业的迅速成长,以及基因研究技术的发展,给中国台湾中医药科研的新拓展带来了新的契机,迫切需要相关主管部门制定适当的科研发展策略,为此,中国台湾地区相关主管部门逐渐将包含中草药产业在内的生物技术产业,列为重点发展目标之一,予以大力推动与规划。2005年召开的“行政院”生技产业策略咨议委员会会议,主要是为台湾生技产业发展方向作整体的评估与建议,并引导国际联盟布局。200610召开的“行政院”生技产业策略咨议委员会会议重点讨论农业生技、医疗器材和生技制药等三领域。其中,生技制药的发展目标是:建立以创新价值为目标的崭新育成模式,找出具有临床实验价值的候选药物,辅以商务及技术的育成模式,使其推展至临床实验二期,加速新药的研发速度,提升药物研发的价值创造[2]。

  2 中国台湾重大涉及中医药科研的计划

  近10年来,中国台湾科研主管部门通过设立大型研究计划的形式,组建研究团队,推动与执行相关的研究,来带动台湾地区经济产业的升级和转型,并培养一批人才。当前,台湾中医药科研主要纳入“生物技术”领域来规划和执行。近年来与中医药科研相关的重大科技计划主要包括:“生技制药'国家型'科技计划”、“基因体医学'国家型'科技计划”和“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科技计划”。详细介绍如下。

  2.1 生技制药国家型科技计划鉴于生技制药产业深具发展潜力,近10年来台湾积极推动发展这一产业。该计划的执行部门是“国科会”“卫生署”与“经济部”。第一期于2000年开始执行,为期3年,总经费为新台币10.6亿元,目标以本土抗癌天然物的研发为主。第二期执行期为4年(2003~2006),总经费为新台币75.9亿元,总目标为:致力于中草药、新药、生技药品的研发,并整合上(“国科会”)、中(“经济部”)、下(“卫生署”)游的资源,以建立新药研究、药理、毒理及临床实验体系,研发治疗中国台湾民众常见疾病的药物,并以本土性癌症与感染症的检验为目标,发展多功能的生物医学芯片[3]。本计划第三期(2007~2010)延续第二期的合作模式,并以癌症、糖尿病、心血管及神经药物为研究主轴,整合各部会的药物研发资源及研究人才,期望促使上游研发成果落实产业界,以期在有限的资源及经费下,能带动中国台湾生技制药产业的蓬勃发展,创造小而美并具国际竞争力的知识经济产业[4]。规划架构包括新药探索、临床前实验及临床实验各项研发,结合“国家”卫生研究院、各大专院校与研究机构、“经济部”支持的研发机构、医学中心及药厂或生技公司等学、研、产各界,以推动计划的进行。

  本计划与涉及中医药研究内容的研究重点分述如下:

  “国科会”部分,从事的中医药研究包括天然药物组的子课题:以中药、民间药及海洋生物为其研究方向,加强本土药材及海洋生物的研发。

  “经济部”部分,与中医药研究最为密切的科技专项有:生技中心的“免疫调节与抗老化中草药产品开发四年计划”、生医中心的“肝病及气喘中草药新药开发四年计划”、药技中心的“提升传统中草药产业研发技术四年计划”等。

  “卫生署”部分,与中医药研究关系密切的是两个临床实验:1)中草药临床实验:研究方向包括①西药的辅助疗法;②比西药的副作用低或并用可降低其副作用者;③可取代价格昂贵的西药,具有经济价值者;④不易治疗或比西药更具有疗效者;2)中西药并用临床实验:包括中草药与西药并用,有临床疗效或其交互作用研究等。

  2.2 基因体医学“国家型”科技计划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人类对自身基因图谱认识的不断深化,全球科学家们都认识到致力于基因体的功能研究已经是大势所趋,基因体的研究不仅可向人们提供窥探自然、了解生命基础奥秘的方法,同时在研究过程中所衍生的知识产权、开发的产品等都能产生相当高的经济效益。为此,“国科会”与“卫生署”依据台湾第五次科技会议决议,于1996年开始规划推动“基因医药卫生尖端研究”,并于199808开始执行。2001年,“基因医药卫生尖端研究计划”升格为“国家型”计划,在“国科会”、“卫生署”、“经济部”及相关部会共同参与下,于2002~2005年,执行第一期“基因体医学'国家型'科技计划”,总经费为新台币72.7亿元。此计划的总目标是:以基因体为基础,进行疾病的预防、诊断与治疗、特别对中国台湾地区常见的疾病,结合基础研究、动物模式测试、临床实验、技术移转及业界发展等研发工作,完成基因医药开发,以促进产业技术生根[5]。研究计划范畴涵盖基因体医学、生物信息学、蛋白体与结构基因体学、基因体科技的伦理、法律与社会影响等。为了集中资源,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于200505起以中国台湾地区重要且有特色的三大疾病——癌症、感染性疾病及高遗传性疾病等特定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为主要研究方向,同时继续进行创新与基础基因体的研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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