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院护患纠纷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马月娥 时间:2017-03-19
【摘要】医疗纠纷的发展升级即成为医疗事故,如何预防纠纷的发生,护理工作占其重要部分。提高护理工作质量,是有效防止护患纠纷的主要环节。
【关键词】基层医院  护患纠纷  防范
        随着社会变革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对医院服务水平和医疗质量的期望值越来越高。特别是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立及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人们自我保护及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们意识到在就医过程中自我权益的保护,从而对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技术水平、服务质量有了更高要求。由于受基层医院工作环境、条件的影响,服务意识滞后的约束,往往导致护患纠纷的产生。
        1  护患纠纷的常见原因
        1.1 对护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及法律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重医轻护在各级医院均存在,基层医院尤为明显,在对各层次护理人员教育中,对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重要性认识不足,而导致只懂医不懂法。基层医院护理人力资源配置不足,夜班均是单独一个护士值班,如果病区夜间危重患者多,护理工作量大,势必影响危重患者治疗、护理的及时正确落实。其次是有的护士观念陈旧,自我保护意识差,认为护理工作就是打针、发药,是医嘱的执行者,处于从属地位,有消极情绪,工作热情不高,缺乏主动服务意识。这些均是引发护患纠纷的主要原因。
        1.2 规章制度不健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或执行不严  制度是管理的依据,是保证医疗秩序的基本措施,是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保证,不能可有可无,形同虚设。护理核心制度在工作中具体落实不到位,如交接班不认真、查对不严格、巡视观察不及时、记录不及时或不详细,在操作中存在侥幸心理,不严格按制度及规程办事。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未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用时临阵慌乱。这些都是引起纠纷的常见原因。
        1.3 业务素质较低、缺乏责任心  护理工作处于医疗工作的前沿,各种医疗措施均通过护理来实现。熟练的专业技术水平、高度的责任心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基层医院由于条件限制,护理人员学历偏低,进修学习机会少,整体素质相对较低。有的护士责任心不强,缺乏同情心,接待病人时漫不经心,对病人痛苦熟视无睹;年轻护士基础知识不牢固,缺乏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个别护士知识老化,又不思进取,对新业务、新技术不了解,仪器性能不熟悉,执行医嘱不到位,抢救技术不熟练,从而影响其成功率,这些都是造成纠纷的重要因素。
        1.4 护患沟通欠缺,方式、方法欠妥,导致效果不佳,信任度不高  护理工作是与病人接触最多的工作,夜班多,既繁忙又复杂,既是体力劳动又是脑力劳动。护理人员的生理、心理负担较重,身心疲惫。加之基层医院病人文化层次较低、叙事杂乱。如因工作繁忙、身体过度疲劳时,再遇无事生非、因小事纠缠不清的病人及其家属,就会产生抵触情绪,表现出态度生硬、马虎从事、应付了事。
基层医院因民族患者多,语言交流障碍,护士不讲究沟通技巧和解释工作及告知宣教不到位,病人及家属就可能对护理人员不信任而发生护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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